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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20250429
2025-04-30 10:08
纪要涉及的公司 中国核电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1. **业绩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累计发电597亿度,同比增长16.93%,营业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12.7%,归母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核电业务收入167亿元,同比增长10.46%,新能源业务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24.64%,核电贡献归母净利润29亿元,同比增11.52%,新能源贡献2亿元,同比下降51%[2][6] - 2024年累计发电21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9%,营业收入772亿元,同比增长3.09%,归母净利润87.77亿元[4][5] 2. **非核清洁能源进展** - 截至2025年3月底,控股非核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3069万千瓦,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2][7] - 积极发展风能和光伏项目,推动钙钛矿产业取得阶段性成果,小型组件效率达行业领先水平,探索新型储能及相关产业协同开发[2][7] 3. **多用途利用进展** - 2024年4月全球首批碳14靶件在秦山顺利出堆,实现碳14工艺全面国产化;5月在线辐照生产医用同位素装置具备生产多种紧缺短半衰期医用同位素能力;6月田湾蒸汽供能项目投产并供气超140万吨[8][9] 4. **电价情况** - 2025年一季度核电综合电价与2024年同比略有下降,幅度约一分,整体维持在每度电0.4元左右[2][12] - 2025年江苏省市场电定价为每度300亿度,长协签订一半左右,剩余通过月度竞价上网,电价约0.4元,约10%电量参与现货交易,价格波动大,核电电价相对平稳;福建核电和漳州核电执行市场化情况良好,综合电价稳定在每度四毛钱左右,2025年一季度略有下降至三毛九分多[20][27] - 2025年一季度新能源综合电价从2024年一季度约0.42元/度降至约0.38元/度,主要受市场电部分影响,新增平价项目比例高拉低综合电价[32] 5. **大修计划** - 2025年计划17次大修,已发布详细公告,每台机组投运后约18个月换一次料即进行一次大修,随着投运机组增加,大修次数逐年增长,2024年18次,2025年计划16次(3次10年大修、2次五年大修、11次日常大修),二季度完成5次,三季度1次,四季度10次[2][11][14] 6. **资本开支** - 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超1200亿元,2025年预计保持在1400亿元左右,主要投入核电在建项目,新能源总体投资计划与去年相当[15] 7. **所得税情况** - 因国家税务总局对核电增值税退税政策新解释,2025年需缴纳约18.9亿元所得税,增值税返还政策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用于构建资产对应折旧需从企业所得税中调减支出,预计影响金额约两亿[4][16][26] 8. **新能源业务** - 2025年一季度新能源业务规模经营量下滑,部分原因是股权比例下降,电价保持稳定,限电影响已考虑进年度经营计划,在建项目按计划推进[28] - 根据136号文对新能源领域布局和策略调整,暂停西北地区限电率高的收购项目,继续推进现有在建项目,向风电方向转移,重点放在沿海省份[31] 9. **机组情况** - 秦山二核和三核、三门净利率降幅大,可能因运行年份长受增值税影响大,需进一步分析财务状况确定具体原因;秦2、秦3及三门机组经济性表现好,因前期造价低折旧费用占比低、运行时间长财务费用占比下降、所在地区电价有优势[34][36] - 金山二期、三期竞争力低受税收口径、运行时间长和整体体量小因素影响[37] - 单台机组业绩波动可能与税收和大修安排有关,大修年份业绩可能下滑,高电价机组大修对当年业绩影响更大[38][39] 10. **其他情况** - 2024年面对福清4号机组小修、海南核电220回检修影响降功率运行及核电和新能源市场电价下行等不利因素,全力稳经营、挖潜能、增效益、降负债,经济效益总体平稳[4] - 随着国家利率下降,预计融资成本降低,但降幅未明确;内蒙古光伏项目综合电价0.077元,与其他区域有差距,受当地市场环境及政策影响,暂无明确改进计划[18] - 江苏地区市场用电量从271度提升至310度,反映当地经济发展用电需求增长[2][19] - 公司财务费用自2023 - 2024年持续下降,2025年将采取高级置换、争取最优利率等措施持续降低财务费用[21] - 内蒙古地区年报统计口径问题因收入除以电量计算有差异,正在重新核算[22] - 燃料成本计算口径调整,仅含核燃料成本,度电燃料费用约0.04元,各省份核电参与现货市场比例不高,对收入和利润影响较小[23] - 2024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因库存优化专项行动对长期未使用物资分类处理和检测准备[24] - 公司章程承诺分红比例不低于30%,近年来实际不低于35%,因资本开支大、资本金需求高,目前分红比例不能过高,未来发展稳定时可能达百分之八九十;辅助服务费用因市场化改革每年略有上升,2024年因检修多略有下降,长期来看国家政策将其向用户侧转移,未来不会大幅上升并可能下降[33] - 公司承担的辅助服务费用比广核低[35]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24年度福建省电竞价提升是因福清五六号机组原来正式电竞价未批复,初步结算电竞价低,最终定价补回差额,整体电竞价仍平稳;25年度分区域长协签订情况复杂,各省策略不同,江苏省去年长协270度,今年提升至310度,其余省份基本按核准电竞价执行,约每度4毛钱[10] - 新能源136号文发布后,公司采取降低成本、降本增效措施应对市场变化,在场址开发、核电建设、场站运维和数字化改造等方面降低成本[40] - 中国核电发展新能源是为补充单一业务结构、减少受国家政策影响,投资旨在盈利,十四五已实现3000万千瓦目标,在建1400多万千瓦项目继续推进,十五五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光伏比例,增加海上风电开发[4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非营利组织认定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30 08:4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问题一:非营利组织享有免税资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须同时符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3号)和《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规定的从事公益性 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等八项条件。 需要强调的是 八项条件 需同时满足 ,且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 不得超过 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 2倍 。 问题二:满足了上述八项条件,就可以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吗? 需要强调的是 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 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问题四: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频次和有效时限? 答: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原则上一年认定一次, 有效期为五年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 期满后六个月内 提出复审申 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 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失效后,非营利组织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问题五: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都属免税收入吗? 答: ...
《画里说税》名词对对碰 | 应纳税额vs应纳税所得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9 09:0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0 32-25 2025年 川微企业所得祝 年度申报指引 扫码查看 责任编辑:李嘉欣 几个税收名词长得很像,容易发生混淆,今 天我让"他们"自己给大家讲解清楚。 (2) 000 应纳税所得额 大家好,我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大家好,我也是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你可别学我,虽然咱俩长得 像.名字呢可不一样。 应纳税额 知道知道,我也没学你,我 是"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有人呢,叫我计税依据,有人 给我起外号叫作利润,其实都不严 谨。正式介绍一下,我是企业每一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 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 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 您别看我名字短,我可是企 业所得税的最后一环。应纳税所 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企 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 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就 是我,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收藏!增值税税率表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9 09:0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I/レートノコ・バレロ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 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销售应税劳务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3% 税率为13%。 三、销售应税服务 纳税人销售服务,除另有规定 6% 外,税率为6%。 9% 提供以下服务的,税率为9%: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 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 具承运业务; 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中的基础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鲁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 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现代服务中的不动产租赁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 和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 6% 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 形资产,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9% 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五、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包括建筑 9% 物、构筑物等,税率为9%。 建筑物 ED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十丨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与申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23:5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 得税 。 那么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和申报?请往下看↓ 法人合伙人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 "先分后税" 的原则。 先计算 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 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 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再确定 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 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 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 确定应纳税所得 额。 3.协商不成的 ,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 实缴出资比例 确定应纳税所得 ...
土地增值税热点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17:2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士地增值税 负致 取期限是多久? ITTITTT 自2022年7月1日起 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按月计 算缴纳的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原则 上实行按季申报,其中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 实行按年申报。 士地增值税负加率是多少? 8 0 自2024年12月1日起 全省除保障性住房外,普通标准住宅和 具他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 1.5%: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零。 工程 维尔 -- th t恤 /吉 托 天日 從 金 亡 上 。 下 | 计算方式有何不同?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 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按 照以下方法计算预缴土地增 值税: 应预缴士地增值税= (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采取非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缴土地增值 税: 应预缴士地增值税= 销售收入÷(1+增值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X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项目何时起不再需要 预缴士地增值税? 自清算受理所在季度的季初 起,不再预缴士地增值税。清算 受理所在季度的季初至清算审核 结束期间所发生的房地产转让收 入,在清算审核结束后首个纳税 期限内,按尾盘转让相关 ...
【高频答疑】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常见问答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8 08:5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缴政策 - 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需预缴增值税 [3] -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且自行开具专票,无需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4] - 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按差额扣除后的金额确认,例如建筑服务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 [5][6] - 同一预缴地多个项目的月总销售额超过10万元时需预缴税款,以所有项目合计销售额为准 [7] -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无需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9]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的预提工资薪金,可在汇缴年度税前扣除 [15]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享受定额扣除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 [18][20] - 扣除主体可选择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或夫妻双方分别按50%扣除 [20]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不能与住房租金扣除同时享受 [20]
什么是绿色税收?(财经科普)
人民日报· 2025-04-28 06:11
绿色税收体系 - 绿色税收涉及多个税种,包括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消费税、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覆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和排放五大环节 [1] - 绿色税收体系以"多税共治"和"多策组合"为特点,通过不同税种的制度设计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1] - 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针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污染物征收,采用"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 [1] 资源税 - 资源税覆盖164个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铁等所有已发现的矿种和盐 [2] - 资源税法通过减免政策实现鼓励与约束双向驱动,引导企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 其他税种的绿色调节作用 - 增值税通过对绿色产品和服务的减免激励消费者和企业选择环保节能产品 [2] - 消费税通过针对污染性或高能耗产品征收较高税额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2] - 企业所得税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促进绿色技术和环保产业发展 [2]
四川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何影响?税收政策不变 不会增加购房者负担
四川日报· 2025-04-27 22:0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般具有更高的建设标准、更大的面积、更高的价格公寓 是否受影响? ●如果公寓的性质是商业而非住宅(如许多40年产权的公寓),不在本次新政覆盖范围内 ●如果公寓的性质是住宅(如有一些70年产权的公寓),则参考政策明确的三个条件,如果符合条 件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哪些项目不能享受免征? 政策问答 什么是普通住宅?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什么是非普通住宅? 实行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分类管理后,国家明确对普通住宅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且增值额未超 过开发成本费用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按照国家规定,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不能享受前述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 购房者负担是否增加? ●由于普通居民购、卖住房不涉及缴纳土地增值税,这种调整是为房地产开发商在适用优惠政策上 提供依据,不会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房地产企业是否受影响? ●由于前后政策标准完全一致,不会影响房地 ...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息借款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呢?
搜狐财经· 2025-04-27 21:16
解答: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息借款会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问题。 一、增值税问题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需按"贷款服务"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可核定利息收入(通常参考银行同期利率)作为计税依据。 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的规定,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 日。 (二)借出方利息支出不得扣除风险 若借款方使用银行贷款再无偿转借关联方,原支付的利息因与收入无关不得税前扣除,需纳税调增。 但是,"关联企业"与68号公告的规定企业集团,不一定符合,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将不符合企业集团的关联企业之间无 偿借款,也按照68号公告处理,就有补税和税收滞纳金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问题 (一)特别纳税调整风险 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按独立交易原则核定利息收入(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若实际税负不同可能导致补税。 2022年10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