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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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0,“摘帽”
中国基金报· 2025-07-08 00:01
公司摘帽及更名 - ST特信成功摘帽,证券简称由"ST特信"变更为"特发信息",股票代码仍为"000070"[2] - 公司股票于7月8日停牌一天,7月9日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2] 财务造假事件及处罚 - 因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在2015年至2019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跨期调节成本等手段虚增收入,导致2015-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6] - 2024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5月1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特信",股价连续9个交易日跌停[6] 整改措施及进展 - 公司已对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7] - 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并针对投资者索赔计提1007万元预计负债[7] - 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已满12个月,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7] 股价表现 - 去年5月"戴帽"后股价曾连续9个交易日跌停,一度低于4元/股[9] - 截至今年7月7日股价收于8.03元/股,较一年前反弹超90%[9] 财务状况 - 2024年营业收入44.09亿元,同比下降10.69%,归母净利润-4.03亿元[10]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7.9亿元,同比下降26.16%,归母净利润-1505.64万元[10] - 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64.61亿元,净资产20.58亿元[10] 业务构成 - 以光通信产业为基础,发展形成线缆、智慧服务、融合和物业租赁四大业务板块[10]
信奉“缝隙法则”的瑞斯康达董事长牵头业绩造假,近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司曾两年虚增营收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7 22:03
公司高管涉案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董事朱春城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 [1] - 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1] - 公司董事会决定由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1] 财务造假详情 - 2019年—2020年公司虚增约6.32亿元营收和约1.17亿元净利润 [1] - 2019年虚增营收3.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 [6] - 2020年虚增营收2.8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 [6] - 李月杰和朱春城是财务造假案的牵头方和积极参与方 [1] 公司业务模式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5] - 专网通信业务是没有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公司作为垫资方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 [5] - 业务模式为"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 [5] 公司发展历程 - 1996年成立初期以光纤收发器为切入点,通过自主研发降低成本打开运营商市场 [2] - 1999—2003年凭借光纤收发器实现年收入从1000万元增至2.5亿元 [2] - 2006—2017年推出多业务接入平台(MSAP),2009年收入突破10亿元 [2] - 2017年上市后布局5G等业务,收入屡屡超20亿元 [2] - 近年公司聚焦"双千兆网络",参与国家新基建战略 [2] 公司业绩表现 - 过去5年出现3次年度营收同比下滑、3次年度归母净利润净亏损 [7] - 2020年营业总收入17.24亿元,同比下降35.18% [8] - 2021年营业总收入18.53亿元,同比增长7.48% [8] - 2021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亿元,同比下降686.26% [8]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24.03% [9]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0亿元,同比增长173.86% [9] 公司高管背景 - 李月杰1965年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988年本科毕业于长春邮电学院计算机系 [2] - 李月杰信奉"缝隙法则",主张在细分市场深耕,坚持高比例研发投入 [2] - 李月杰去年从公司获得报酬124.89万元,持有公司3869.33万股 [2] 市场表现 - 公司股票因涉及CPO、6G等热门题材,今年初曾多次出现连板行情 [10]
因涉嫌虚增研发费用等,华铭智能收行政处罚通知书
巨潮资讯· 2025-07-07 11:08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涉嫌虚增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公司2019年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收购北京聚利科技100%股权,后者于2019年10月纳入合并报表[2] - 聚利科技在ETC等产品销售中将部分第三方居间、代理服务费用错误确认为研发费用,而非销售费用[2] - 聚利科技未严格按照业务性质确认费用,且未按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2] 财务影响 - 公司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的18.76%[3] - 公司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占当期报告利润总额的16.9%[3] 监管处罚 - 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3]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亮被警告并罚款70万元[3] - 时任财务总监章烨军被警告并罚款70万元[3] - 时任董事范丽娜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3] - 时任总经理韩智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3]
天茂集团披星戴帽,12万散户面临退市风险
搜狐财经· 2025-07-07 11:08
公司退市风险 - 天茂集团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股票将于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天茂",日涨跌幅限制为5% [2] - 若公司在2025年9月6日前仍未能披露年报,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5][7] - 汇添富基金已对天茂集团股票按0.27元/股进行估值,较停牌前2.74元下调超90% [9] 财务与经营状况 - 2023年公司出现近十年首次亏损,归母净利润亏损6.52亿元,同比下降337.82% [16] - 2024年业绩预告显示营收预计400-430亿元(同比下滑13.48%-19.52%),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5-7.5亿元 [16] - 子公司国华人寿2023年净亏损11.55亿元,同比下降338.6%,2024年前三季度继续亏损6.47亿元 [18][23] 股东与投资者影响 - 实控人刘益谦家族对天茂集团投资合计103.92亿元,按停牌前市值135.37亿元计算持股市值已不足90亿元 [5]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约12万户,人均持股金额10.31万元 [7] - 若最终退市且存在信披违规,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可能具备索赔资格 [11] 子公司国华人寿表现 - 2024年原保险保费收入346.39亿元(同比缩水超13%),2025年一季度115.93亿元(同比下降近24%) [17] - 2024年前三季度赔付支出同比激增1619.92%至218.22亿元,退保金同比减少73.78%至49.94亿元 [23] - 信托计划投资达485.84亿元,占贷款及应收账款的60.5%,但信息披露有限 [21] 实控人资本动态 - 刘益谦通过新理益集团持有天茂集团44.56%股权,家族合计持股超六成 [26][28] - 新理益集团在长江证券的投资浮亏近半,持股比例14.89%对应市值56.97亿元 [29] - 2023年以来刘益谦通过拍卖藏品套现超6亿港元,并减持新世界等上市公司股份 [32][34]
财务造假“行民刑”全方位追责 退市锦港两名高管被决定逮捕
证券日报· 2025-07-07 00:08
公司退市及高管涉案 - 公司目前处于退市整理期,股票将正式摘牌 [1] - 公司副总裁宁鸿鹏、副总裁曹成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逮捕 [1] - 2024年10月末及11月初已有高管因同样罪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 - 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1]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与7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大宗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2] - 2018年至2021年合计虚增收入超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1.8亿元 [2] - 2022年至2024年一季度通过虚假贸易及跨期确认收入虚增利润,分别为3610.45万元、6808.78万元和1537.75万元 [2] -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 监管处罚及法律追责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6名高管合计罚款1500万元 [4] - 辽宁证监局对公司处以2000万元罚款,对11名高管合计罚款1860万元 [4] - 徐健、刘辉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李挺同样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4]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 [4] 行业影响及专家观点 - 财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误导投资者决策,损害市场公平性 [3] - "行民刑"全方位追责体现"零容忍"监管态度和"从严从快"执法理念 [5] - 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提升市场整体质量 [5]
退市前,两位副总裁被逮捕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6 07:46
锦州港违法违规事件 - 公司两位副总裁宁鸿鹏、曹成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 [3] -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被锦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 公司已自6月3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1][12] 锦州港存在的三大问题 - 未按时披露2024年半年报:法定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实际10月31日收盘后才披露 [5] - 2022-2024年一季度财务造假:通过虚假贸易及跨期确认收入虚增利润,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22.46%),2023年6808.78万元(占65.96%),2024年一季度1537.75万元(占62.05%) [6] - 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2022-2024年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32.18亿元(占净资产47.63%)、55.71亿元(占81.41%)、49.91亿元;2023-2024年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合计29.8亿元 [7] 处罚情况 - 公司及11名高管被合计罚款3860万元,其中公司被罚2000万元 [2][7] - 2025年以来已有8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进入退市程序 [12] 监管趋势 - 证监会加大对财务造假惩处力度,高比例、持续性严重财务造假是当前严查重点 [2] - 2024年6月建立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16][17] - 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文强调投资者保护,支持先行赔付等制度 [17] - 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后,康得新、斯太尔等造假公司相继被摘牌,2025年8家公司因造假退市显示监管决心 [14]
退市前高管被捕!财务造假重罚386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05 20:59
锦州港违法违规事件 - 公司两位副总裁宁鸿鹏、曹成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 [4] - 公司此前已有部分董事及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次逮捕为调查进一步结果 [4] - 公司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三大类问题被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860万元(公司被罚2000万元) [3][10] 财务造假及违规细节 - **未按时披露财报**:2024年半年报延迟至10月31日披露,远超法定截止日期8月31日 [7] - **虚增利润**: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2.46%),2023年虚增6808.78万元(占比65.96%),2024年一季度虚增1537.75万元(占比62.05%) [8] - **资金占用**:2022-2024年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32.18亿元(占净资产47.63%)、55.71亿元(占81.41%)、49.91亿元(上半年占70.70%),截至2024年末未归还20.98亿元 [9] - **违规担保**:2023-2024年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9.8亿元,关联交易额2022-2024年分别达32.18亿元(占净资产47.63%)、56.61亿元(占82.73%)、78.91亿元(上半年占121.86%) [9] 退市进程及行业监管趋势 - 公司因重大违法于6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18日 [2][12] - 2025年已有8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进入退市程序,显示监管对财务造假"零容忍"态度 [12] - 证监会联合多部委强化财务造假惩防,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如南京越博动力案)同步追责 [14] - 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先行赔付、代位诉讼等案例落地(如美尚生态、金通灵诉讼,广道数字保荐机构先行赔付) [15]
退市整理期,高管被批捕!
新华网财经· 2025-07-05 19:13
公司高管涉案情况 - 公司副总裁宁鸿鹏、曹成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1] - 公司已停止上述人员工作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进行调整[2] - 宁鸿鹏历任公司集装箱公司经理、业务处处长、总裁助理等职 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9] - 曹成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曾任行政保卫部副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0] 公司财务造假及处罚历史 - 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通过与大连和境、上海银鸿等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 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7] - 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报 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2022年至2024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8] - 宁鸿鹏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曹成被处以100万元罚款[7] 后续宁鸿鹏、曹成再被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8] 公司退市进程 - 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 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8] -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自6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8] 监管政策背景 - 新"国九条"颁布后 监管部门增强对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 坚持"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4] - 公司相关责任人无法因退市逃避责任 一并受到严惩[5] 公司经营状况声明 - 公司表示高管涉案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2]
港湾周评|首次追责配合造假方,重罚至关重要
搜狐财经· 2025-07-05 11:33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的打击 - 证监会首次对配合财务造假方进行严惩,拟对越博动力及两名配合造假主体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1] - 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1] 财务造假的危害与监管措施 -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证监会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形成利益链,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污染市场生态 [2] - 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 [3] 监管层的持续打击与案例 - 2024年证监会查办财务造假相关案件128件,重点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违法行为 [6] - 鹏博士因操控资产减值计提虚增利润和资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3400万元罚款 [6] - 对紫晶存储案中两家配合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破除财务造假利益链条 [6] 对造假协同者的追责与赔偿 - 严惩造假协同者可以肃清本源,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4] - 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提出,对造假帮凶实行行政处罚远远不够,需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刑事追责和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 [4] - 让造假帮凶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责任,是对造假帮凶最严厉的打击,可能令其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 [5]
打击财务造假 彰显呵护资本市场决心
期货日报网· 2025-07-04 07:43
公司违规行为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 [1] - 2018年至2022年,公司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 [1] 财务造假影响 - 财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的公平性与透明度,误导投资者在对公司财务风险浑然不觉时将资金投入其中,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 [1] - 造假公司通过伪造财务数据扭曲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在信息不对称下误导投资者 [1] - 造假公司在财务"美颜滤镜"加持下吸引大量资金,使得真正优质企业得不到应有资源支持,干扰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2] - 长期财务造假将降低整个市场效率,阻碍经济发展 [2] 监管措施 - 监管层持续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深挖"造假链条",全方位打击财务造假行为 [2] - 通过罚单开出和典型案例曝光,使造假者付出惨重代价,传递打击财务造假的坚定信号 [2] - 监管部门应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3] - 企业要坚守诚信底线,规范财务管理,守法经营 [3] - 中介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 [3] - 投资者要提高风险意识,增强识别造假能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