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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人相关的车辆“以旧换新”税收知识,您get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9 21:22
个人车辆"以旧换新"税收政策 -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3] - 个人销售二手车若转让收入额小于财产原值与合理费用之和,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 - 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内,无需缴纳印花税 [5]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5] -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5][6] - 案例中购买25万元(不含增值税)新能源车,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为2.5万元,因未超过3万元免税限额而无需缴纳 [8] 车船税优惠政策 -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节能乘用车需满足排量1.6升以下(含)等标准 [10][11] - 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范围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13] -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车船税 [13] 其他税收政策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规定可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 - 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23]
【涨知识】@餐饮行业,税收知识集锦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3 19:11
餐饮行业增值税政策 - 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中的餐饮住宿服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 -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2]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 -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以及销售的外卖食品,均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2] - 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 - 企业购进的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0] - 错误或虚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导致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9][10] - 税务部门已建立信息核验机制,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 [10] 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 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均可享受契税优惠 [13] - 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小于等于140平方米契税减按1.5%征收,大于140平方米契税减按2%征收 [14] -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小于等于140平方米契税减按1%征收,大于140平方米契税减按2%征收 [14] - 以广州购买不含税总价500万元、面积110平方米家庭唯一住房为例,契税从7.5万元降至5万元,减少2.5万元 [17] - 以广州购买不含税总价500万元、面积110平方米家庭第二套住房为例,契税从15万元降至5万元,减少10万元 [17] - 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此前购买但在此后申报的,均可按新政策执行 [20]
明确!外卖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搜狐财经· 2025-10-03 12:17
新规实施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1] - 新规实施不会对外卖员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 [1]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与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按次扣除800元或20%费用,适用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相比,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预扣率更低 [2]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预扣小额税款后,次年汇算还可申报享受多项扣除并申请退税 [2]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等领域广泛使用,此次适用于平台从业人员可大幅减轻其预扣预缴税款负担 [2] 增值税及其他规定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报 [3] - 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3]
【12366近期热点问答】6月10日~6月16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3 09:50
房产税计征原值范围 -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需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包括暖气 卫生 通风 照明 煤气设备 各种管线 电梯 升降机 过道 晒台等 [2] - 以房屋为载体且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如给排水 采暖 消防 中央空调 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 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 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2] 房产原值调整与更换 - 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时 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可扣减旧设备价值 [3] - 对易损坏 需经常更换的零配件 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 地价计入房产原值规则 - 计征房产税时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 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 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4] - 宗地容积率低于0.5时 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4] 企业自有住房出租税务处理 - 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15] - 暂免征收房产税的单位自有住房需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 [16] 新办纳税人税务办理 - 新办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场景】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税务信息确认 [5] - 办理后可经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模块查询企业基本信息 税费种认定信息等 [6] 新成立公司涉税费种 - 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一般涉及增值税 附加税费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印花税和水利建设基金等 [7] - 个体户 个人独资企业等形式一般涉及增值税 附加税费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印花税 水利建设基金等 [7]
中国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新规实施在即 业界解疑释惑
中国新闻网· 2025-09-30 02:30
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新规明确外卖员、快递员、家政人员等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配套公告,对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1] 个人所得税影响 - 新累计预扣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预扣的小额税款可在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2]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 [2] 平台义务与监管 -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 [3] - 平台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3]
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
新华社· 2025-09-29 22:06
新规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1] - 国家税务总局将严查平台借机向从业人员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费 [1] 从业人员税务安排 - 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1] - 对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1]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 [2] - 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预扣税款的,可在次年汇算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 [2] 平台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2]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 [2]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从业人员权益 [2]
对方公司注销了,发票该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9 16:46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旨在向个体工商户群体系统介绍国家在2023年至2027年期间实施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以帮助其降低税负[9]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免征增值税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9]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预缴项目同样减按1%预征率[10] - 上述增值税减免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10]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0] - 该项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可与其他现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享受[10] - 上述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11]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2] -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13]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政策 - 特定重点群体如脱贫人口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13][14]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15] - 该项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5]
国家统计局:2024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投入强度较快提升
智通财经网· 2025-09-29 15:23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总体投入 - 2024年中国R&D经费投入总量达到36326.8亿元,比上年增长8.9% [1][3] - “十四五”前四年R&D经费年均增长10.5%,增速高于规划目标,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居于前列 [1][3] - R&D经费投入强度为2.69%,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位列世界第12位,接近OECD国家平均水平 [3] 研发活动执行主体投入 - 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分别为28211.6亿元、4231.6亿元和3065.5亿元,分别增长8.8%、9.7%和11.3% [4] - 企业R&D经费占全社会比重连续多年超75%,对经费增长的贡献率达77.1% [4] - 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R&D经费分别增长10.2%和10.5%,快于全部规模以上企业 [4] 研发经费活动类型结构 -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为2500.9亿元、4305.5亿元和29520.4亿元,分别增长10.7%、17.6%和7.6% [5] - 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达6.88%,创历史最好水平 [5] - 政府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对基础研究经费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2.0%和40.0% [5] 财政支持与税收政策 - 2024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12629.2亿元,增长5.3% [7] - 中央和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分别为4192.5亿元和8436.7亿元,占全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3.2%和66.8% [7] - 2024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户数和费用分别比2021年增长16.7%和25.5% [7] 区域研发投入分布 - 京津冀、长三角地区R&D经费分别为4866.8亿元和11238.8亿元,分别增长9.2%和10.5% [8] - 广东R&D经费突破5000亿元,安徽、湖北、川渝、陕西等地增速均高于全国水平 [8] - 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7个,其R&D经费总量合计占全国比重达55.7% [9]
契税退税有门道,情形资料全知晓~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9 08:57
契税退税情形 - 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因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且权属变更回原权利人的,可申请退税 [4] - 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可申请退税 [4] -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可申请退税 [5] 契税退税申请资料 - 申请退税需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和完税凭证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6] - 权属转移合同在登记前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 - 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导致权属转移行为无效且权属变更回原权利人的,需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7] - 因土地交付面积不符需退款的,需提交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8] - 因新建商品房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需退款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政策 - 个转企是指个体工商户依法转型登记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过程,可提升融资能力并享受国家补贴政策 [17] - 个转企有直接变更和注销后设立两种方式,直接变更可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等,并延续相关行政许可 [18] - 转型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21] - 转型为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 - 转型后经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3][24] - 转型后企业的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可加速折旧,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5] - 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以投资者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7][28][30] - 转型为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31] -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个转企过程中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33] - 同一自然人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划转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 [33]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其企业之间划转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 [33] - 个体工商户可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4]
与个人相关的车辆“以旧换新”税收知识,您get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6 17:24
车辆以旧换新税收政策 -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4] - 个人销售二手车若转让收入额小于财产原值与合理费用之和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5] - 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 [6] - 2024年至2025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6] - 2026年至2027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6] - 案例中购入25万元不含增值税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2.5万元因未超过3万元免税限额无需缴纳 [9] - 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可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11] 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6] - 寺院、宫观等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7] - 202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门票收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7] - 境内单位在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 [27] - 旅游服务可选择以收取的全部价款扣除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进行差额征税 [27][28] - 宗教寺庙、名胜古迹、公园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8] - 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8] - 企业组织员工旅游相关进项税额属于用于集体福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9] - 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