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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禁止境内虚拟货币兑换交易等业务
新浪财经· 2026-02-09 02:30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旨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死灰复燃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投机活动带来的新风险,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 该通知是对2021年相关政策的修订完善,旨在结合新的风险特征,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体系,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2] 对虚拟货币的定性及监管措施 - 重申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内开展虚拟货币兑换、交易、代币发行融资等业务均为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3] - 明确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3] - 对虚拟货币采取三项核心监管措施:坚守境内禁止底线、封堵跨境监管漏洞、维护货币主权安全 [5] - 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5] - 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5]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定义与监管 - 首次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通过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类似特性的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 [4] - 规定境内未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同意,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或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4] - 境外单位和个人同样不得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4] 对境内主体境外展业的监管要求 - 严格规范境外展业行为,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进行监管 [6] - 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为基础开展类资产证券化、股权性质的相关业务,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监管 [6] - 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开展的其他形式境外相关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监管,所有此类业务均需经相关部门同意或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展 [7] - 强化相关机构合规管理,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服务需纳入境内母公司合规风控体系,相关中介及信息技术服务机构需建立健全合规内控制度并按要求报批或报备 [7] 政策落地与执行机制 - 构建央地协同工作格局,中央层面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健全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地方层面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并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常态化机制 [8] - 多维度强化风险防控,凝聚跨部门监管合力,从风险监测、资金流与信息流治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违法犯罪打击、境内主体出境展业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 [8] - 完善长效实施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各地区职责,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8]
史上最严虚拟货币禁令
北京商报· 2026-02-08 23:57
核心监管政策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实施“史上最严”监管升级,从境内禁令延伸至跨境全链条管控 [1] - 明确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并坚决依法取缔 [3] - 首次提出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 - 首次明确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4]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多项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1] 对虚拟货币产业链的冲击 - 政策直接切断了具有境内背景的境外发币通道,冲击境内主体借境外渠道发币及炒作的产业链 [5][6] - 为境外发币提供技术开发、中介对接、资金结算、算力支持的配套产业链生存空间被彻底压缩 [6] - 禁令将冲击稳定币的发行、流通、交易全产业链,目前部分无合规资质、管理不透明的挂钩人民币稳定币将失去向境内渗透的基础 [5] - 监管持续整治“挖矿”活动,要求全面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项目,严禁境内“矿机”销售服务 [7] - “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并可能滋生非法用电、洗钱、资金违规跨境流动等衍生问题,监管旨在从源头切断虚拟货币生产环节 [9]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路径 - 对RWA代币化采取“堵非法、留合规”的差异化监管思路,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10] - 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指引,要求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前,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0] - 备案制为合规RWA模式留出发展空间,引导业态在合规框架内探索,利好具备真实合规基础资产和规范运营能力的头部企业 [11][12] - 备案要求覆盖基础资产、发行方案等核心信息,确保基础资产真实合法、代币发行不偏离资产支持证券的本质 [12] - 此政策更利好内地或香港在金融创新,尤其是证券类业务上有优势的机构 [12] 市场影响与行业格局变化 - 《通知》发布后,比特币价格出现震荡,最近24小时全球共有超过44万人被爆仓,爆仓总金额超过137亿元 [4] - 行业整体将严重收缩,大量为境外交易所、项目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生存空间极小 [13] - 市场将呈现“去中心化金融受挫、合规化金融收口”的特征,洗钱、违规跨境转移资产等活动将受到打击 [16] - 原来专注境外发展和融资的机构,因RWA备案制可能迎来新的业务机会 [13] - 虚拟货币市场在境内将进入深度冰封期 [16] 监管范围与执行升级 - 监管范围从境内延伸到境内主体的境外相关业务,并首次将RWA代币化纳入监管框架,实现境内外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15] - 此次政策是对2021年监管的修订和升级,旨在应对虚拟货币及RWA代币化投机炒作活动的新风险与新挑战 [14] - 明确违反规定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或提供服务的,将依法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15]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相关产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15] - 监管首次封堵了境内主体通过境外关联公司发币、发行离岸人民币稳定币的灰色路径 [16]
中央一号文件出台——政策周观察第67期
一瑜中的· 2026-02-08 23:02
“十五五”规划与近期经济工作部署 - 总理密集部署“十五五”规划编制及今年经济工作,核心是坚持实事求是、系统集成,基层专项规划要少而精,不贪大求全[2] - 强调宏观政策要靠前发力,财政资金尽可能提前安排,加强资金下达与项目建设的协同,使政策尽快落地见效[2] - 要求结合“十五五”规划,在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公共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深入谋划推动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2] - 指出要更好发挥央国企扩投资作用,同时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形成促进有效投资的合力[9] - 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以实干出政绩[2][10] 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政策 - 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并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3][12] - 文件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3][12] - 提出推动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并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3][12] - 强调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3][12] - 农业农村部实施意见明确,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并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14] 金融与虚拟货币监管 - 央行等八部门印发通知,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并依法取缔[4][12] - 通知严格监管赴境外开展虚拟货币等相关业务活动,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4][13] - 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13] 其他重要政策与高层动态 - 总书记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指出今年中国“十五五”开局起步,双方应加强对话沟通,妥善管控分歧,拓展务实合作[3][8] - 总理在山东调研期间,考察了企业数智化转型、能源建设和核电发展情况,并肯定当地供热“一张网”建设[8] - 国常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旨在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破除隐性壁垒[9] - 工信部办公厅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11]
人民币稳定币境外发行被禁
第一财经· 2026-02-08 20:45
核心观点 - 中国监管机构发布虚拟货币领域“史上最严”新规,明确“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监管原则,全面升级监管体系以维护金融主权与安全,坚决捍卫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3][4][14] 监管新规概览 -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证监会同步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首次正面定义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并确立监管框架 [3] 稳定币监管 - 首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3][5] -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未经批准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6] - 新规直接切断国内机构相关稳定币的违法发行源头,对发行、流通、交易全产业链形成冲击 [7] - 部分内地科技巨头此前参与香港稳定币测试,被视为牌照热门候选,新规下其未来可能不会继续申请稳定币牌照 [6][7] - 香港金管局已收到36份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将争取于3月发出首批少量牌照 [8] RWA代币化监管 - 监管首次明确RWA代币化定义: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10] - 境内严禁:在境内开展RWA活动及提供相关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10] - 境外严管: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活动需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监管 [10] - 建立“备案制”核心机制:境内主体在开展相关业务前须向证监会备案,报送基础资产信息、代币发行方案等全套材料,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备案 [11] - 明确的规则为有意愿、有能力的机构指明方向,避免了“政策一刀切”的极端风险,但短期内可能抑制市场活跃度,迫使不合规项目退出 [11] 监管目标与影响 - 系列政策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长效监管体系,金融、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执行 [14] - 核心目标是维护金融主权与安全,坚决捍卫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与国家货币主权 [14] - 政策并非全盘否定区块链等技术应用,而是为合规、受控的创新预留空间,引导技术服务于实体经济 [15] - 将RWA活动纳入金融监管框架,旨在防止其沦为资本外逃、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通道 [15]
史上最严虚拟货币监管落地,人民币稳定币境外发行被禁
第一财经· 2026-02-08 19:54
核心监管政策 -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首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 - 证监会同步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首次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进行定义,并确立“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监管原则 [1] - 新规形成了对虚拟货币全链条的严格管控,旨在坚决捍卫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与国家货币主权 [2][9] 对稳定币的监管影响 - 新规直接禁止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旨在掐断国内机构相关稳定币的违法发行源头 [1][3][4] - 分析认为,此举将对挂钩人民币稳定币的发行、流通、交易全产业链形成冲击,使相关币种失去向境内渗透的基础 [4] - 在监管背景下,内地大型科技巨头未来可能不会继续申请香港等地的稳定币牌照,转为审慎态度 [4] - 香港金管局已收到36份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正在评估中,并争取于3月发出首批少量牌照 [5]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框架 - 《指引》首次明确定义RWA代币化: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7] - 境内开展任何RWA活动及提供相关服务被明确禁止,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7]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活动将受到严监管,特别是涉及外债形式或类资产证券化的业务,需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监管 [7] - 对境内资产境外发行RWA代币化产品实施“备案制”管理,境内主体需向证监会备案,报送完整材料,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备案 [8] - 监管为合规的RWA模式留有一定发展空间,旨在严监管前提下兼顾金融创新,引导业态在合规框架内探索 [8] 监管执行与目标 - 监管政策以维护金融主权与安全为核心目标,释放持续从严、一以贯之的信号 [9] - 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长效监管体系,金融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将协同打击相关非法活动 [9] - 政策为金融科技创新划定“安全区”,并非全盘否定区块链技术,而是通过“备案管理”等方式为受控的创新预留空间,引导技术服务于实体经济 [10] - 将RWA活动纳入金融监管框架,旨在严防其沦为资本外逃、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通道 [10]
建议A股周初跟随外盘反弹后进一步减仓
鲁明量化全视角· 2026-02-08 10:46
本周核心观点与仓位建议 - 核心观点:建议A股在周初跟随外盘反弹后进一步减仓,将主板仓位降至低仓位,中小市值板块维持低仓位,风格判断为均衡 [1][3] - 主板仓位建议:中低仓位,建议在周一跟随美股短期反弹后进一步减仓至低仓位 [1][3] - 中小市值板块仓位建议:低仓位,建议同步主板适度参与周一反弹后再度转为低仓位不变 [1][3] 上周市场表现回顾 - A股表现:上周A股跌幅相对温和,沪深300指数周涨幅-1.33%,上证综指周涨幅-1.27%,中证500指数周涨幅-2.68% [1] - 全球资产表现:上周全球美元资产如期巨震,虚拟货币、白银、科技股等板块跌幅居前 [1][2] - A股抗跌性:国内A股体现出略超预期的抗跌性 [1] 基本面分析 - 美国经济数据:美国经济数据分歧再扩大,1月ISM制造业PMI大幅飙升至52.6,但12月岗位空缺继续快速下降,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在历史最低位置徘徊,而美国消费零售同比增速处在异常高位 [2] - 国内经济数据:上周国内经济数据更新有限 [2] 技术面与资金面分析 - 市场情绪:上周伴随外盘全球资产价格巨震,国内A股受到情绪拖累同步下跌 [2] - 国家队行为:国家队减持行为自1月30日周五开始已连续6个交易日未有大额日度减持 [2] - 机构行为:机构整体维持减持状态,指数难言反转看多 [2] 板块与风格分析 - 主板市场:上周市场重心如期下移,但在1月先跌的部分消费与价值板块超跌反弹下,指数整体跌幅受限 [3] - 中小市值板块:上周中小市值板块相对抗跌,市场在传统二月风格强势效应与连续上涨后补跌预期下摇摆 [3] - 风格建议:风格建议暂维持均衡,但仍需密切观察周中的中小盘二次补跌的概率事件 [3] - 行业关注:短期动量(趋势)模型建议关注行业为无 [3]
八部门下最严禁令!币圈137亿爆仓全封锁,RWA真能例外?
搜狐财经· 2026-02-07 23:06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取缔 [1] - 监管采取“全链条封锁”,覆盖交易、挖矿、稳定币及宣传等多个环节 [1] 市场反应与影响 - 政策发布后,加密市场24小时内超过43.2万人被爆仓,清算总金额高达20.6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4亿元),其中93%为多头爆仓 [1] 具体监管措施 - **交易环节**:禁止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交易、为交易提供中介或定价服务 [1] - **挖矿业务**:国家发改委要求全面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并禁止“矿机”销售服务 [1] - **稳定币**:未经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均不得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3] - **宣传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将严管含“虚拟货币”“稳定币”字样的违规注册和广告,网信、公安部门将关闭相关网站、APP和公众号 [3] 关于RWA(真实世界资产)的解读 - 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同样被禁止,仅“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除外 [3] - 当前市面上的RWA项目多为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或试图绕过监管进行资产证券化,缺乏合法的登记确权机构和交易基础设施 [4] - 政策为合规金融创新预留空间,并非为投机炒作开绿灯,旨在区分“合法经营”与“非法炒作” [4] 监管背景与动因 - 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偿性,且已成为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工具 [4] - 全球资产波动剧烈,比特币价格从2025年10月的12万美元跌至政策发布时的7万美元以下,稳定币也频繁出现脱钩现象 [4] - 监管旨在“消除空白和盲区”,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并明确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也需经同意备案 [4] 对投资者的建议 - 重仓虚拟货币的投资者应止损离场,因后续变现将非常困难且价格波动极大 [5] - 不建议投资者进场抄底,因币圈已成为“非法地带”且缺乏法律保障,未合规备案的RWA项目大概率是诈骗 [5] - 被爆仓的散户应吸取教训,虚拟货币本质是投机炒作,应将资金转向合规的理财、基金等安全渠道 [5] 监管的长期意图 - 监管行动旨在整治虚拟货币行业乱象,保护投资者利益,而非打压金融创新 [6] - 监管趋势将越来越严格,后续将严打相关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6]
经济热点快评|“一律严格禁止”!打击虚拟货币出实招
搜狐财经· 2026-02-07 14:27
政策监管动态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月6日晚间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依法取缔 [1] - 该《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禁止性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并强调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3] - 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是一贯且明确的,从2013年防范比特币风险,到2021年打击交易炒作,再到此次发布更全面的升级版通知,政策立场持续 [3] 市场与价格表现 - 在《通知》发布前一天(2月5日),比特币价格自2024年11月以来首次跌破7万美元,价格指数最低跌至66,835美元,过去24小时最大跌幅达9.74% [1] - 同期,以太币、索拉纳币、币安币和狗狗币价格均出现大幅下挫,导致许多投资者一夜爆仓,损失惨重 [1] 行业风险与定性 - 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本质上不是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 - 近期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的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并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 - 相关业务活动被定性为“打着金融创新之名行非法金融活动之实”的行为,无论技术如何进步都将被严格禁止 [3] 投资者教育与警示 - 普通投资者应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勿相信“一夜暴富”等币圈财富神话 [4] - 投资者应避免参与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防财产损失 [4]
史上最严!币圈大变天 虚拟货币正迎来国内多部门的最强监管
新浪财经· 2026-02-07 14:20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1] - 政策再度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1] - 政策首次规定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1]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多项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1] 监管范围与影响 - 此次监管升级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不仅彻底“围堵”境内虚拟货币业务,更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境外发行环节[2] - 禁止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稳定币的规定,将直接掐断国内机构相关稳定币的发行源头[2] - 该规定将对挂钩人民币稳定币的发行、流通、交易全产业链形成冲击[2] - 目前境外已有部分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存在,且部分币种无合规发行资质、资金池管理不透明[2] - 部分稳定币存在借助离岸市场向境内传导的情况,可能成为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载体[2] - 这类稳定币对我国货币流通秩序和外汇管理形成潜在影响[2] - 后续相关币种的流通和交易环节将失去向境内渗透的基础[2]
八部门联合发布新规,明确此类业务“境内严禁,境外严管”
证券日报网· 2026-02-07 13:27
政策核心与监管原则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首次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并确立“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监管原则 [1] - 政策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服务 [2][3]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对以境内权益为基础的境外类资产证券化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进行严格监管 [1][8] 对虚拟货币的监管立场 - 延续并强化禁止性政策,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稳定币相关业务活动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4] - 指出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点对点交易易跨境传导风险,未经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5] - 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事关货币主权 [5]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定义与境内禁令 - 首次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指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 [4]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提供相关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4]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 [4] 对境外业务活动的严格监管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严格监管,特别是外债形式或以境内权益为基础的类资产证券化、股权性质业务 [1][6] - 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格监管 [6][8]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或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类资产证券化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8] 对相关服务提供方的监管要求 - 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各类境内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6]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6][7] - 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在境内参与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7] 配套监管规则与执行 - 中国证监会配套《指引》明确,开展相关业务前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报送全套发行资料 [8] - 要求境内企业及基础资产不得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等禁止性情形 [8] - 开展业务须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8] - 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将严厉打击借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之名的炒作行为及相关非法金融和犯罪活动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