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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刊发第二阶段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咨询文件
搜狐财经· 2026-09-21 21:08
香港联交所上市机制改革咨询文件要点 核心观点 香港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发行人上市后交易、关联交易及分拆上市规定征询市场意见,旨在提升发行人灵活性与效率,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和董事会问责以保障投资者 [1] 交易公告披露要求 - 现行规定要求交易公告披露指定信息,若交易终止、条款重大更改或完成日期严重延误须另行刊发公告 [1] - 建议所有须予公布交易的公告须披露重大交易条款、目标公司主要财务资料及交易影响说明,并增加其他须另行刊发公告的情况 [1] 分拆上市规则调整 - 现行规定要求所有分拆上市须事先获香港联交所批准,且母公司上市未满三年一般不予考虑 [2] - 建议将母公司上市后不得提出分拆上市申请的暂止期由三年缩短至一年 [2] - 符合以下条件的合资格发行人可自行评估合规,无须事先获批:符合《第15项应用指引》规定(分拆不导致业务同时支持两个上市公司)、市值≥100亿港元且收益≥10亿港元、余下业务收益及总资产在集团占比>50% [2] 改革目标与市场影响 -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改革旨在让发行人进行公司交易时拥有更大灵活性及确定性,在时间及成本方面提升效率 [3] - 通过及时高质量信息披露和有效董事会问责机制维持投资者保障 [3] - 咨询期为期10周,至2026年11月30日结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