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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统观念推进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
中国环境报· 2025-12-19 07:28
政策与监管动态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体现了高层对该项工作的重视 [1] - 生态环境部于今年4月印发文件,将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1] - 新污染物治理正加速融入现行环境管理体系,对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1] - 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多为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效力层级较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尚在立法进程中 [2] - 需要加快法规制度协同衔接,推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出台,并在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中统筹考虑新污染物管控要求 [2] 行业现状与挑战 - 石化、涂料、纺织印染等行业既是COD、氨氮、VOCs等常规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也是全氟化合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的高风险产生源 [1] - 已完成全国122个行业、涉及7万余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初步筛查出一千余种具有潜在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 [1] - 目前对14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了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1] - 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在排放标准、监管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协同管控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2] - 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部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尚未全面纳入常规监测体系,监测数据之间缺乏有效整合 [2] - 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其环境行为规律、健康风险阈值等基础研究不足,协同治理的技术路线和工程方案尚不成熟 [3] - 新污染物治理与常规污染物防治分属不同业务条线,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尚未完全打通 [3] 未来工作方向与机遇 - 需要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 - 需要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实质性嵌入现有管理体系 [2] - 需要推进监测网络一体化建设,在现有常规污染物监测网络基础上,逐步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纳入监测范围 [3] - 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及化工园区等关键区域,计划将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高风险新污染物纳入常规监测或特征指标监测范畴 [3] - 可借鉴江苏等地经验,建立“1+X”的监测模式,即在常规监测基础上增加新污染物专项监测,统一数据标准和共享机制 [3] - 需要强化科技攻关和技术储备,聚焦协同治理技术研发等关键领域组织联合攻关 [3] - 研发重点包括针对复杂基质中多种污染物的高通量筛查技术和毒性效应评估技术,以及探索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去除的污水处理与土壤修复技术 [3] - 在重点行业深化试点示范,推广绿色化学理念,鼓励企业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高风险化学品 [3] - 亟待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调查、协同执法等工作机制 [4] - 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需加强管理协同与数据互通 [4] - 应建立跨流域的协同治理机制,防范新污染物带来的跨界环境风险 [4]
四川苍溪的“环保管家”式服务带来哪些改变?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13:36
服务"送上门",夯实企业发展根基。苍溪生态环境局创新"电话咨询+线下辅导+环保管家"三维服务机 制,组建4支专项帮扶小组,制定助企惠企责任清单,针对不同行业、规模企业的环保痛点,实施"清单 式"指导。通过送法入企、政策宣讲、线上推送等渠道,解读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惠企政策和技术标 准,帮助企业精准把握要求,确保政策从"纸上"落到"实处",让企业懂政策、用政策、享红利。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审批"减环节",助力项目建设提速。苍溪县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闫家沟水库中型灌区续 建配套等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选址规划、方案编制环节,提供"一对一"政策指导,从源头规避环境风 险。苍溪生态环境局认真梳理环评审批事项清单,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权限,小型备案类项目实行"即时 办、线上办",重点项目实行"专人盯、加速办",通过环评瘦身、打捆审批、容缺受理等举措,实现审 批环节压减65%,重大项目审批效率较传统流程翻倍。 执法"有温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苍溪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执法数字化转型,运用自动监控、走航巡 查、智慧平台等智能手段,实现"30分钟追踪溯源、1小时调查取证",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分级监管精 准 ...
给城市降噪,云南文山有妙招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11:20
文章核心观点 - 云南省文山市通过构建政府主导、法治保障、科技赋能、全民共治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系统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城市声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并计划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1][4] 治理体系构建 - 制定《文山市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一类噪声、一个主责、多方联动”的权责框架,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多部门各司其职,破解职责交叉困局 [1] - 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常态化,并在中高考期间联动划定静音区 [1] - 推动治理力量下沉,明确基层自治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的劝阻调解责任,并将噪声劝导纳入街面快警常态化巡逻内容 [1] 源头分类治理措施 - 交通噪声治理:聚焦“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问题,实行“日常巡逻+专项整治”,重点管控晚间20时至凌晨2时,累计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62起,并完善禁鸣标志规范交通秩序 [2] - 施工噪声管控:将防治要求嵌入施工许可、合同签订、过程监督全流程,强制推广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严格执行午间和夜间施工限制 [2] - 生活噪声治理:建立“宣传劝导为主、依法处罚为辅”的柔性治理模式,排查整改商户噪声,查处高音喇叭扰民,引导群众文明活动 [2] - 工业噪声治理:推动七花药业公司等重点企业建设噪声自动监测体系,实现噪声管理精细化、可视化 [2] 科技赋能与智能化管理 - 完成7个覆盖居民区、学校、工业区及交通干线等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数据实时联网发布 [3] - 构建“多渠道受理、一体化转办、闭环式管理”的投诉处理机制,依托“12345”热线、“110”报警等平台实现“接诉即办” [3] - 计划在重点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广场等场所安装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探索“人防+技防”融合,提升执法效能 [3] 社会共治与长效机制 - 开展“宁静小区”创建试点,推进5个试点小区通过制定公约、组建志愿巡逻队、完善隔声绿化、规范装修时间等措施构建自管体系,计划到2027年扩大至15个以上小区 [3] - 组建夜间巡查专班,实施“静夜守护”专项行动,有效减少夜间投诉量 [3] - 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线上通过融媒体曝光案例、解读法规,线下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引导社会角色转变 [3]
山东以法治之笔绘就美丽新画卷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10:00
文章核心观点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以“法治+服务”为核心理念,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及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在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创新和为民服务等领域取得多项全国性示范成果,为美丽山东建设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2][13] 制度与执法规范化建设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厅党组会议开展4次集中学法活动,以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法治风尚 [3][14] - 全面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累计审查各类文件155件,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办理的3起行政诉讼和3起行政复议案件均未败诉或被撤销 [3][14] - 创新执法案卷分类评查模式,对逃避监管、超标超总量等5类共200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专项评查,并联合省法院等单位精准指导4起疑难案件办理 [3][15] - 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7][15] - 聚焦涉企检查规范化,研究制定《山东省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等系列制度文件,并开展专项监督,在5市现场发现并纠正不规范问题66个 [4][15] 标准体系建设与立法驱动 - 坚持立法与标准双轮驱动,起草的《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4][16] - 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供给,修订发布4项流域标准,并制定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分类、分级、分区精细化管理 [5][16] - 对22项实施满5年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开展系统性复审评估,及时启动修订或废止程序,形成标准“制—用—评—修(废)”全流程闭环管理 [5][17] -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省级制度规范10余件,启动办理案件6500余起,涉案金额近46亿元,案件数量和金额位居全国前列 [17] 智慧监管与治理模式创新 - 济宁市构建“一网、两线、三面、多点”智慧环保架构,整合26个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接入285个单项任务数据,推动监管从“经验判断”向“数据决策”转型 [7] - 济宁市建成覆盖市、县区、镇街、村居的四级监管体系,接入各类监督监测点位17407个,构建“天空地水”一体化感知网络 [8] - 济宁市通过智慧平台构建“发现—处置—反馈”全流程机制,2025年以来网格员上报环境事项12.04万件,市、县平台组织专项行动407次 [8] - 招远市推动黄金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覆盖全链条22家企业,引导企业构建“循环用水”体系,实现废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其中金翅岭金矿实现废水近零排放 [10] 精准法律服务与助企惠民 - 针对橡胶制品企业反映的排放标准问题,组织调研组深入青岛、淄博、潍坊等地企业实地调研,推动相关标准修订立项,优化排放限值等关键指标 [6][18] - 针对钢铁工业“热辐射炉”排放标准执行问题,推动修订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企业工艺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 [6][19] - 打造“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品牌,全省累计举办1300余次活动,服务企业7000余家,今年8月联合省高院在滨州接待企业4家、解答问题17个 [6][19]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点单式”帮扶和“圆桌座谈”,累计召开座谈10次,解决企业问题125个,并建立问题台账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8][9]
武汉“无废”答卷书写超大城市绿色嬗变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10:00
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战略与架构 - 武汉市将“无废城市”建设与长江大保护、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深度融合,为超大城市固体废物治理贡献“武汉样本” [1] - 系统构建制度、组织、能力三大核心立体架构,出台《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法规,修订4项专项法规,发布5项地方标准 [2] -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覆盖16个市辖区和28个市直部门的“1+16+28”全覆盖责任体系 [3] 核心基础设施与数字化能力 - 打造华中地区规模最大的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总投资约56亿元,核心区占地843亩,年处理各类固体废物约200万吨,产出绿色电力6.77亿kW·h,减排二氧化碳80.6万吨 [3] - 打造固体废物监管“1+N”“一张网”体系,建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一网统管、一屏全览” [4] - 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台账建设,并针对危险废物制定12条预警规则,构建闭环管理模式 [4] 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与资源化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占全市总量的39%,通过建设“无废工厂”,累计打造市级“无废工厂”20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82家、省级绿色工厂151家 [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从2020年的0.31吨/万元降至2024年的0.27吨/万元 [5] - 推动4座市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总处理能力达41.45万吨/年,大宗固体废物年资源化利用量超1000万吨,综合利用率从2021年的97.1%提升至2024年的98.17% [5] 农业与生活领域废物治理 - 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9%,农药包装回收率稳定在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 [6] - 构建“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成规范化回收站点2469个、分拣中心56个,再生资源回收率达86.12% [7]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建成分类投放点3.3万个、分类收集屋1948座、转运站171座,配备分类收运车3100余辆,生活垃圾总处置能力达1.94万吨/天,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7] 建筑垃圾与危险废物管理 - 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1400万吨,搭建“6消纳+5利用”综合处置体系,消纳场总库容1278万立方米,资源化处理厂总处理能力700万吨/年,2024年资源化利用率达70% [8]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保持100%,将3000余家小微企业纳入物联网管理,将7049个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废物收集范围,收集处置覆盖率达100% [9] - 全市危废总处理能力提升至39.63万吨/年,工业危废综合利用率从2020年的36%增长至2024年的60.24% [9] 社会参与与品牌建设 - 累计打造1640个覆盖多场景的“无废细胞”,如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返生产利用率提升至34%以上,多项处置率保持100% [10] - 引导各区打造“一区一品牌”,如青山区形成“青山模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全量利用 [11] - 构建广泛宣传体系,政媒联动举办3场专题发布会,发布专题报道20余篇,并组建“江城无废π”志愿服务队推动全民参与 [11]
深圳:一张“绿色名片”如何影响企业真金白银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10:00
深圳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核心观点 - 深圳市的环境信用体系正在重新定义企业环保责任,其核心特点是从强调“监管”和“惩戒”转向注重“服务”和“激励”,旨在通过动态评价、修复机制和结果联动应用,引导企业主动提升环境表现,将环境信用转化为发展红利 [1] 评价体系与机制 - 评价体系实现“全覆盖+自动化”:评价范围从重点排污单位扩大至所有排污许可管理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企业,实现主要排污单位全覆盖;通过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自动对接数据,实现扣分指标自动采集与评分,提升准确性与时效性 [2] - 评价指标体现“宽严相济+引导激励”:评价指标由20项扣分指标和14项加分指标构成;扣分项纳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等情形体现宽严相济;加分项率先纳入“双碳”、“环保合规”、“ESG”相关内容,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披露ESG报告等,引导企业践行绿色低碳责任 [3] - 采用动态评价与双向互动机制:评价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使信用等级及时反映最新状况;企业有权对初评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加分以及在满足条件后申请修复,体现了制度设计的互动性与灵活性 [4][5] 评价结果与修复机制 - 2025年已完成3次评价,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企业处于良好及以上等级:环保诚信企业97家、环保良好企业2795家、环保警示企业18家、环保不良企业9家;评价结果通过官网公开,有效期最长3年 [5] - 建立“修复缓冲+精准指导”机制助企业重建信用:企业因环境违法扣分后,可通过及时整改等方式申请“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记分修复”,深圳已指导约80家企业成功完成修复;为防止滥用,规定环保不良或连续两次环保警示的企业在后续两次评价中不得评为环保诚信 [6]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培训沟通机制,通过业务培训会、企业交流群等方式进行精准指导,旨在将静态评价等级转化为动态信用提升过程,激发企业自主整改内生动力 [7] 评价结果联动应用 - 评价结果直接挂钩差异化监管与经济调节:环保诚信企业可享受降低现场检查频次、优先安排环保补助等激励,连续两年诚信可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则被列入特殊监管对象,监管频次提高一倍,且无法申请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8] - 实施污水处理费差别化征收:自2022年起,环保诚信企业按90%征收,环保警示企业按110%征收,环保不良企业按130%征收;仅2025年9月份,就为全市环保诚信企业减免了近80万元的污水处理费 [8] - 评价结果成为获取金融支持与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金融机构授信审核将其作为重要依据,环保不良企业可能面临贷款限制;相关部门在评定资金补贴、荣誉称号、政府采购资格时也会核查环境信用等级 [9]
我国推动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有哪些经验?对破解全球气候治理困境带来哪些启示?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08:29
全球气候适应行动的挑战 - 全球气候适应行动面临系统性不足、落实进度滞后、公平性缺失等挑战,传统发展模式与碎片化治理体系在应对系统性风险时存在局限 [2] - 适应行动呈碎片化特征,缺乏统筹谋划与战略协同,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结构性短板制约发展中国家适应能力提升 [2] - 部分国家本国优先的短期政策取向削弱了多边合作共识,干扰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2] - 许多城市的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对气候风险的长期性、复合性和极端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重视城市系统内部高度关联的运行特征,导致关键领域对复合型气候冲击的韧性不足 [3] - 全球气候适应技术专利数量快速增长,但高度集中于少数国家,对气候冲击最敏感脆弱的国家则长期处于技术供给边缘,“适应鸿沟”与“技术鸿沟”相互叠加 [4] 中国气候适应型社会的构建路径 - 中国在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气候适应型社会”的目标,推动气候适应工作从被动防御向主动谋划、从局部示范向全域治理系统性升级 [1] - 中国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统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与气候韧性发展 [1] - 中国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系统推进发展理念、治理模式和合作范式的深刻变革,将气候适应从被动防御的“成本负担”转向主动谋划的“战略投资” [5] - 中国持续将适应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实施标志着适应工作进入系统化、制度化新阶段 [5]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并将“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列为重要任务,推动气候适应向系统治理、源头防控和协同增效的新范式演进 [6] - 中国坚持系统观念,将“系统适应”确立为基本原则,推动适应工作从局部应对向整体治理转变,将气候适应全面融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6] - 中国通过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推广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气候韧性 [6] - 中国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逐步形成覆盖不同气候带和发展类型的示范网络,各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将适应目标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全过程 [7] - 试点城市案例:深圳构建智慧治理指标体系促进气候适应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 [7];上海建立基于精细化风险评估的防洪排涝系统推动单一工程向全域系统治理转型 [7];武汉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形成雨洪管理与生态修复协同的综合适应网络 [7] - 中国坚定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将生态文明理念深度融入全球发展倡议、共建“一带一路”及南南合作框架,持续深化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气候适应领域的务实合作 [7] - 中国通过技术培训、联合研究、人员交流等多种方式,推动适应知识、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共享,着力提升发展中国家自主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 [7] 中国实践的全球启示 - 中国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的实践是一场发展范式的深刻变革,为破解全球气候治理结构性、机制性困境提供了重要启示 [8] - 理念革新是根本,应对气候危机必须推动发展逻辑的深层重构,中国将生态安全与气候韧性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发展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转变 [8] - 系统治理是关键,碎片化、部门分割式的应对模式难以应对系统性气候风险,中国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推进,构建起规划引领、空间保障、工程支撑、制度协同的整体性适应体系 [9] - 公平合作是方向,有效的全球气候治理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正义导向,切实回应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迫切需求 [9] - 中国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南南合作等机制推动适应知识、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共享,为推动构建包容、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注入关键动力 [9]
为什么要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配套技术规范修订系列解读①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07:18
现行标准实施成效总结 - 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实施引领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的显著改善,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 [2] - 2015年至2024年,全国PM2.5年均浓度从4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9.3微克/立方米,降幅达36% [2] - 同期,PM10、SO2、NO2、CO浓度降幅均超过25%,其中SO2年均浓度从23微克/立方米降至8微克/立方米,降幅高达65% [2] - 截至202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数为222个,占全部城市数的65.5%,创历史新高 [2] - 标准实施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2] - 与2015年相比,2024年全国GDP上升63%,汽车保有量增长111%,同时PM2.5浓度下降36%,重污染天数减少68% [2] 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措施 -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累计淘汰落后煤炭产能10亿吨、钢铁产能3亿吨、水泥产能4亿吨 [2] -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3年的67.4%下降到2024年的53.3%,燃煤锅炉从近50万台减少到不足3万台 [2] -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累计淘汰高排放车辆超过5000万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由2015年的不到20%提高到2024年的80%以上 [2] - 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电力体系和清洁钢铁生产体系 [2] - 全国96%以上的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累计完成9.3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或重点工程改造,占全国粗钢总产能80%以上 [2] 修订标准的原因一:保障公众健康 - 国内外研究显示,以PM2.5为代表的空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存在显著影响 [3] - 我国本土健康研究显示,长期和短期PM2.5污染暴露均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包括增加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退行性神经病及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风险 [3] - 除PM2.5外,PM10、SO2、NO2等污染暴露也会带来健康风险,且SO2、NO2作为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会进一步加大健康负面影响 [3] - 基于标准保障公众健康的宗旨,需要通过修订标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 修订标准的原因二: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7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35年进一步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 [3]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3] - 2024年74%的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但其中约半数城市PM2.5年均浓度仍高于25微克/立方米,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存在差距 [3] - 部分城市在PM2.5年均浓度达到二级限值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动力不足,有必要修订标准为实现目标提供引领和支撑 [3] 修订标准的原因三:接轨国际先进水平 - 近年来,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修订了PM2.5浓度限值或指导值 [4] - 全球有九十余个国家制定了PM2.5年均浓度限值 [4] - 我国现行标准中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中第一阶段过渡值相当,相对宽松 [4] - 修订标准既是立足国情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4][5]
吉林省生态警务联动办公室利剑出鞘
中国环境报· 2025-12-17 14:39
执法机制创新 - 为应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手段升级、方式隐蔽等新特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与公安厅联合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警务联动办公室” [1] - 该举措旨在深度融合两部门职能优势,破解信息沟通不及时、同步打击合力不强等执法难题 [1] - 警务联动办公室在重大案件办理中,有效解决了生态环境部门在先期线索挖掘、证据固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1] 运作模式与成效 - 警务联动办公室扮演高效的“联络大平台”与“联合指挥部”角色,实现了生态环境部门数据与公安机关大数据的直接互联互通 [1] - 通过大数据分析、信息共享、协调会商和案件定期移交,该机制在广泛发现违法问题、研判线索、分析案情及及时查处方面提供了很大帮助 [1] - 设立两年来,该办公室组织协调查处了15起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1] - 两年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检察院、公安厅对8起典型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 [1] 未来规划 - 下一步将以警务联动办公室为依托,持续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 [2] - 计划通过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深化联合执法与专项行动,加强社会化宣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 - 目标是着力构建执法、司法联动新格局,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吉林贡献坚实的执法力量 [2]
吉林“接诉即办”解民忧
中国环境报· 2025-12-17 14:39
核心观点 - 吉林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通过建立高效闭环的处置流程与数字化执法模式,显著提升了民生环境诉求的解决效率与质量,并成功将个案处理扩展至系统性治理 [1][2] 工作机制与体系 - 成立生态环境民生问题受办中心,组建市、区两级备勤队伍,实行“7×24小时”联动机制 [1] - 构建“派单—办理—督办—审核—考核”全链条闭环处置流程,确保问题高效解决 [1] - 备勤人员恪守“四个第一时间”响应准则,通过3次关键电话沟通确保“接诉即办、隐患即除” [1] 运营成效与数据 - 2025年,全市高效处置生态环境民生诉求2801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不断攀升 [1] - 通过“两个中心+一个联动”模式,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余起 [1] - “数智执法中心”整合数字监管系统,借助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高效衔接线上监管与线下执法 [1] - 监测与执法队伍深度联动,有效破解了发现线索和监测采样用时过长的难题 [1] 未来发展方向 - 工作重点将从“解决一事”转向“治理一类”,强化系统性治理 [2] - 以持续的责任感守护环境,旨在让生态惠民成色更足、提升民众幸福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