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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以集成融合引领发展理念和范式转型 立体多维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国家能源局· 2025-11-12 16:5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新能源从规模扩张转向系统融合,打造更具韧性、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升级版[3] - 文件标志着新能源发展理念和范式的战略转变,通过“左右集成”、“上下集成”、“前后集成”三个维度,解决高比例消纳、高质量发展等核心问题,推动新能源从“生力军”成长为“主力军”[4][6][8] - 截至2025年9月底,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17.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6%,风光发电量占比攀升至22.3%,但弃风弃光率再度回升至5%以上,系统调节成本持续攀升[4] 新能源发展理念和范式的战略转变 - 发展理念从规模扩张转向系统融合,以应对弃风弃光率回升至5%以上、系统调节成本攀升、国土空间资源约束趋紧等深层结构性矛盾[4] - 发展范式从“单兵作战”转向“集成发展”,过去“单兵突进、分散布局”模式导致源网协调不足,尽管“西电东送”能力达3亿千瓦以上,仍远不能满足西部资源外送需求[5] - 分布式光伏装机截至2025年9月达5.1亿千瓦,是2020年底的6倍多,其爆发式增长对传统配电网带来巨大冲击[5] - 集成融合发展的核心目的是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通过非电利用和增强可靠替代能力,使其从需要系统“照顾”的补充性电源成长为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主力电源[7] 促进集成融合发展的系统思路 -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包括提升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强化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开发[9][10] - 针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针对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充分发挥水电快速调节能力和外送通道[9] - 将新能源与交通、建筑、农村、海岛等用能场景深度绑定,建设“光储直柔”建筑,提升就地消纳比例,实现“电从身边来”[10] - 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构建“以绿制绿”绿色制造体系,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转移实现“西电西用”,并与“东数西算”等新兴产业集成[11][12] - 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产业基地,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13] 组织保障与机制创新 - 构建国家能源局统筹引导、省级部门属地管理、派出机构专业监管的三级组织体系,形成纵向联动的项目管理格局[15] - 优化审批管理,探索推行一站式审批,简化核准和电网接入流程,鼓励地方探索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资金支持[15] - 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机制,推动各类新能源基地协同优化调度,利用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资源[15] - 完善市场机制与认证机制,支持新能源基地一体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完善容量补偿机制,并针对绿色氢氨醇等构建绿色属性认证标准[15]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5-11-12 16:5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新能源开发模式从单一规模扩张转向集成融合发展,以解决高比例新能源带来的系统消纳压力和要素保障难题 [3] - 政策目标是通过多维度一体化开发、多产业协同及多元化非电利用,到2030年使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重要发展方式,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鼓励光热发电、熔盐储热耦合调峰、就地制绿氨掺烧,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 [5] - 推进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为调节电源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推进省内集中式项目风光气储互补开发 [5] - 强化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引导集中式项目风光同场建设,推动风电光伏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效率,鼓励矿区利用闲置土地发展新能源 [6] - 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集约化布置海缆廊道和登陆点,探索海洋能源与海洋活动基础设施共用 [6] -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在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用能一体化设施,应用柔性汇集、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技术,推动新能源重卡及补能设施建设 [7] - 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深化农村能源革命整合分散式资源提升就地消纳能力 [7] - 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提升功率预测精度,采用构网型技术推进多品种协同控制,打造系统友好型电站 [8] - 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与其他电源实质性联营,推进基地集中监控和一体化运维,加快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 [8] 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 - 加快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绿”,在资源富集地区提升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打造新能源制造基地,推进全链条绿色制造 [9] - 支持新能源为主产业园区应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等新业态,构建多能互补低碳零碳园区实现更高比例绿色制造 [9] - 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富集地区转移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 [10] - 引导石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产业通过流程优化、自备电厂改造、配置储能提升负荷调节能力,降低用能成本并促进新能源消纳 [10] - 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结合“东数西算”统筹算力绿电需求与新能源资源,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 [10] - 在新能源富集地区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形成“以新促新”产业生态 [10] 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 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制氢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电解槽性能,优化风光配比合理配置储电储氢设施,研发一体化自适应系统 [11] - 推动新能源弱并网、离网制氢模式发展,提升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控制水平和自平衡能力 [11] - 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支持各地规划绿色氢氨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氢基能源产业 [11] - 在风光开发潜力大、生物质水资源丰富地区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基地,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 [11] - 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有序推动跨省区输运体系建设 [11] - 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在产业园区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热泵、光伏光热一体化打造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 [12] - 科学布局地热能供暖加强梯级利用,发展绿电直连供暖模式,探索地热能、风光、生物质等多热源互补高效利用 [12] - 推动新能源与热力系统联合优化调度,探索新能源供暖与岩土、水体等长周期储热技术耦合应用 [12] 强化组织保障 - 国家能源局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集成融合项目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 [13] - 优化项目核准、电网接入、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鼓励一站式办理,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 [13] - 优化电力调度机制,推动新能源基地协同优化调度,通过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资源,细化并网调度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 [14] - 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 [14] - 探索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完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认证机制 [14]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 2025-11-12 16:58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推动新能源发展模式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转变,以应对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挑战 [3] - 核心目标是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3] - 截至2025年9月,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17.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 [3] - 2025年前三季度,风光发电量合计1.73万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的22.3% [3] 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内涵 - 发展模式要求进行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前后”集成、新能源产业链的“上下”集成 [4] - 通过全方位集成融合提升新能源发电的可靠替代能力,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降低对电力系统的依赖 [4] - 具体归纳为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三个方面 [4] 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举措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及省内风光气储互补开发 [5] - 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推动新能源集约化选址、集群化开发,实现场区空间、基础设施、调节能力共用 [5] -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涵盖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 [5] - 推进新能源多品种协同联合优化控制,鼓励在调控运行、参与市场、运营维护等方面实现一体化 [5] 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路径 - 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支持构建多能互补的低碳零碳园区 [6] - 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以新能源资源引导生产力布局优化,构建与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 [6] - 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促进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推动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 [6] 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方向 - 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发展新能源弱并网和离网制氢 [7] - 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推动其在煤化工、冶金、航运等领域的应用 [7] - 利用地热能、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等多种方式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 [7] 政策落实与后续支持 - 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贯解读,支持各地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 [9] - 将从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角度对此类项目予以支持,并总结推广典型项目先进经验 [9] - 持续推动电力调度和市场交易认证机制的优化完善,使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重要方向 [9]
专家解读之三︱精准施策、促进新能源高水平消纳 协同发力、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25-11-12 15:39
文章核心观点 -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系统性举措解决新能源并网与消纳挑战 以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3] 提升新能源消纳和调控能力的重大意义 -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支撑 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已突破17亿千瓦 占总装机比重升至46% 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将突破20% 未来十年风光发电年均新增装机需稳定在2亿千瓦左右 [4] - 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已跌破95% 政策通过稳定利用水平和明确路径来保障项目收益预期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5] - 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破解消纳难题需技术创新 抢占技术制高点可塑造全球产业竞争新优势 并倒逼能源科技创新加速与多学科交叉融合 [6] 系统性推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能力提升 - 源网荷协同发力 源侧根据"沙戈荒"大基地、水风光一体化、海上风电、省内集中式与分布式等不同特点分类提出差异化开发和消纳方案 网侧通过构建新型电网平台和优化调度提升系统调节与接纳能力 荷侧通过协同融合发展和非电利用拓宽新能源利用场景 [7][8] - 坚持市场驱动 从市场层次、规则体系、电价机制三方面构建市场化消纳体系 包括拓展省间中长期与现货交易 优化新能源参与市场规则 创新跨省跨区外送电价与容量电价机制 [9] - 坚持创新驱动 围绕高效利用、灵活调节、电网适配、智能调控四大技术方向部署创新任务 包括推动光伏电池、风电整机等技术迭代 加快储能、虚拟电厂应用 升级电网运行与控制技术 以及应用人工智能提升智能化调控水平 [10] 强化机制建设推动政策落地 - 优化管理机制 强化规划指导 分档设置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根据目标和消纳责任权重统筹确定年度新增开发规模 [11] - 明确责任分工 构建覆盖国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和发电企业等主体的工作体系 [11] - 强化监测监管和目标执行 建立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 [11]
专家解读之四︱科学统筹新能源发展和消纳 筑牢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基础
国家能源局· 2025-11-12 15:39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分类施策、创新驱动、系统协同、机制保障”的新能源消纳体系,以支撑新型能源系统和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3] -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发展从“规模扩张”阶段向“质量效益”导向的战略性转变,旨在有效化解当前及未来的新能源消纳难题 [25] 新能源发展现状与挑战 - 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风光装机合计超17亿千瓦,装机占比达到46% [4] - 2025年1-9月,全国风光发电量达到1.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接近四分之一,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 [4] - 截至2025年9月,风光装机规模已超过最高用电负荷(15.08亿千瓦),系统净负荷特性发生根本转变 [5] - 2025年1-9月,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为94.6%,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降至94.2%、95.0% [5] - 部分地区新能源利用率低于90%,新疆为88.9%,青海为86.3%,同比分别下降4.3、5.0个百分点 [5] - 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为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目标为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 [6] - 未来十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将超2亿千瓦,而最高用电负荷年均新增仅约1亿千瓦,装机与负荷间“剪刀差”将持续拉大 [6] 分类施策构建多元开发消纳格局 - 首次明确“沙戈荒”、水风光、海上风电、省内集中式、分布式五类新能源开发消纳模式 [7] - 针对“沙戈荒”基地,采取“外送消纳+就地利用”双路径,建立送受端责任体系,并引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机制实现“西电西用” [8][9] - 针对水风光基地,强调一体化开发消纳,利用水电调节能力缓解新能源出力的随机性与波动性 [10] - 针对海上风电,通过统筹优化海上输电网络、集约化布局海缆廊道与登陆点,实现集中送出、就近消纳 [11] - 针对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强调开发规模与消纳能力动态匹配,并优化开发结构以引导新能源主动改变出力特性 [12] - 针对分布式新能源,着力释放开发消纳空间,修订分布式新能源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 [13] 创新驱动丰富新能源利用方式 - 路径创新方面,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 [15] - 业态创新方面,明确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4类就近消纳典型模式 [16] - 需明晰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与公共电网在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方面的界面,并提升其自平衡、自调节能力 [16] 系统协同源网荷储全环节促消纳 - 电源侧挖掘煤电灵活调节潜力,推进现役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快速爬坡等改造,并推动新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 [18] - 电网侧充分发挥跨省跨区电力互济作用,合理布局灵活互济电网工程 [19] - 负荷侧培育需求侧响应新动能,发挥虚拟电厂调节资源聚合作用,并拓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20] - 储能侧大力推进新型储能建设,要求兼具技术先进与安全高效,并提升新能源配建储能的利用效率 [21] 机制保障夯实消纳管理制度基石 - 在全国五年电力规划中分档设定不同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并根据系统重大边界条件变化动态调整 [23] - 科学统筹新能源发展和消纳,协同推进新能源规划布局及配套电网、调节能力建设 [24]
“十四五”能源成就企业谈丨逐绿向新 稳筑根基
国家能源局· 2025-11-12 10:46
公司战略与整体成就 - 公司深入贯彻均衡增长战略,构建三级四层五化新型战略管控体系,高质量发展态势显著[3] - 公司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指标创历史最优,扎实筑牢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根基[3] - 公司连续10年获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为A级[9] 清洁能源装机规模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电力总装机容量超2.73亿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1.99亿千瓦,占比73.16%[4] - 公司风电装机规模增长2.4倍,光伏装机规模增长3.1倍,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创新之路[5] - 建成全球装机容量最大的青海共和光伏园区,配套青豫直流输电工程的塔拉滩电站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5] 重大项目与技术突破 - 全球单体容量最大的陆上风电项目内蒙古乌兰察布基地一期120万千瓦实现全容量并网[5] - 国和一号三代核电自主化成功实现首次并网发电,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三代核电产业链[6] - 自主研制300兆瓦级F级重型燃气轮机首台样机总装下线并实现首次点火成功,进入整机试验验证阶段[6] 科技创新与研发投入 - 公司研发投入实现翻番增长,打造国家用户侧储能研发中心等十四五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6] - 牵头承担超大型深远海漂浮式风电等6项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6] - 自主研发和睿系列数字化仪控系统在风电、光伏、储能、氢能和电动汽车领域广泛应用[6] 新业态探索与布局 - 公司积极参与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助力河南兰考建设全国首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7] - 交通强国试点推广重卡12000余辆,吉电股份大安氢基绿色能源项目产出首桶液氨[7] - 实现山东海阳、乳山双城核能供暖,供热面积达560万平方米,开创零碳城市供暖新路径[7] 国际化发展 - 公司境外业务资产规模和经营效益累攀新高,国际化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9] - 公司已成为土耳其最大中资企业、哈萨克斯坦第一大外资新能源发电商、墨西哥第二大可再生能源独立发电公司[9] - 成功进入马耳他、日本等发达国家市场,国际竞争能力不断增强[9]
新闻联播︱我国多措并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
国家能源局· 2025-11-12 10:09
政策支持措施 - 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2]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并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以更精准地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2]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并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2] 能源领域投资机遇 - 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 [2] - 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 [2] - 从管网接入与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为民营企业参与能源投资创造有利环境 [2] 数字化转型促进投资 - 以数字化转型促进民间投资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2] - 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 [2] - 拓展新的有效投资空间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能源局· 2025-11-11 22:04
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政策与进展 - 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 [4] - 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企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 [4] - 民企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4] - 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 [5] - 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目前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至10.2% [5] - 支持民企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 [5] - 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 [5]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惠及民企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6]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领域民企数量占比已超85% [6] - 推进油气区块勘查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放开配售电业务,超90%电力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购电 [29] 重点领域民间投资持股比例政策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资参与可行性 [13]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企参与意愿等确定具体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3] 生产性服务业民间投资导向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20] - 鼓励民企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加大力度支持民企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20] 投融资政策支持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21]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22] 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间投资 - 基础设施REITs已累计推荐105个项目,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31] - 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32] 民营企业中试平台建设 - 支持民企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33] 数字化转型投资机遇 - 支持龙头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数字综合赋能平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环节数据汇聚、融合应用 [37] - 围绕工业制造、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场景开放 [37]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 - 发布《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引导招标人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平性自查等机制 [39] - 加强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纠正各类排斥民企的不合理条件,指导各地方制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39]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解读︱全链条破局 多维度发力 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25-11-11 18:12
文章核心观点 -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全链条、多维度的系统性措施,解决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的消纳难度攀升和调节压力增大等问题,推动新能源从以降本增效驱动大规模发展向以可靠替代支撑高质量发展转变 [2][3][9] 分类引导构建新能源多元开发体系 - 针对部分地区新能源利用率已跌破90%的现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促进产业转移、提升通道效率、集中送出、设定消纳目标、促进自发自用等 [4] - 具体措施包括提高“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就近消纳能力、利用现有水电通道实现水风光互补、将海上风电集中送出、优化省内开发结构和建设时序、强调分布式新能源提高自调节能力以自发自用为主 [4] - 上述措施旨在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从粗放模式向精细化转型 [4] 多元利用激活消纳新模式新业态 - 重点突出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创新提出“绿电生产—装备制造—新能源开发”的循环体系,解决装备企业碳排放问题并为新能源项目提供消纳支撑 [5] - 提出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产业,将新能源电能转化为可长时储存的化学能,破解新能源消纳“时空错配”难题 [5] - 挖掘产业转移、非电利用、产业融合、算电协同等多种消纳利用途径,以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多种就近消纳新业态 [5] 系统重构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为应对电力系统调节压力上升,指出需坚持传统调节和新型调节并举,挖潜煤电升级改造、水电扩机增容等传统资源,发展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资源 [6] - 提出打造新型电网消纳平台,加强柔性输电及构网型控制技术攻关,推动电网建设向主配微协同发展转变 [6] - 加强调控模式创新,针对大基地探索集群协同调控,针对分布式新能源探索聚合调控模式,并强化电网安全治理,建立有源配电网风控体系 [6][7] 创新引领优化新能源消纳市场体系 - 针对2026年起新能源将全面参与市场(入市装机及发电量占比均超80%)的挑战,提出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品种电力市场 [8] - 具体措施包括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以稳定收益预期、缩短中长期市场交易周期以应对风险、加快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以引导资源参与调节 [8] - 加快完善新能源入市规则,推动大基地整体参与市场,研究分布式新能源及储能聚合参与市场的机制,并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和容量电价机制,保障新能源企业合理市场收益 [8]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解读︱扛牢责任担当 推进转型发展 奋力谱写新能源高质量运行新篇章
国家能源局· 2025-11-11 18:1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中国提出203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的目标[4] - 十四五期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1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46%,新能源电量占比超过20%[4] - 新能源逐步成为装机主体,电网形态向多元双向混合层次结构网络转变,负荷特性向柔性、产消型转变[4] 新能源消纳面临的挑战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问题逐步呈现,新能源消纳难度不断增加[4] - 控制对象由集中式常规电源扩展至海量异构的源网荷储全环节,电力系统调控难度加大[4] - 需要破解转型发展中的安全、经济、绿色"三元难题"[5] 规划引导措施 - 建立新能源与电网、调节资源协同发展机制,坚持"保量稳率"科学编制电力发展规划[6] - 针对大型基地建设建立送受端落实国家战略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消纳责任[6] - 修订分布式新能源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释放公共电网接纳能力[6] 基础设施建设 - 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加强省间灵活互济工程建设[6] - 通过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升级,打造适应分布式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的新型配电系统[6] - 积极推进新一代煤电、龙头水库、抽蓄电站、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调节能力建设[6] 市场机制建设 - 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功能[7] - 创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完善费用疏导机制[7] - 推动大型基地有效参与市场,支持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聚合等方式参与市场交易[7] 技术创新方向 - 研发高效率低成本光伏组件和风电技术,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水平[8] - 研究高效仿真和稳定运行控制技术,加快应用高比例新能源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技术[8] - 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电网对分散资源的动态感知能力,完善大基地协同调控技术[8] 安全运行体系构建 - 持续强化电网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开展超高新能源渗透率下电网安全稳定研究[9] - 深化网源协调安全管理,完善新能源并网标准体系,加强各类并网主体技术监督[9] - 提升分布式光伏"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推动分布式业主公平承担安全责任[9] 系统优化措施 - 推动新能源和配套电网、调节能力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10] - 开展适应全电量市场化消纳的新能源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研究[10] - 完善五级调度贯通机制,优化调度各类调峰储能资源能力[10] 市场体系建设 - 全面深化电力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组织省间和跨经营区现货交易[11] - 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推动"沙戈荒"大基地一体化模式参与市场交易[11] - 推动建立与绿证、绿电、碳市场相衔接的交易机制,体现新能源环境价值[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