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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入职的办税人员,如何与企业建立关联登录电子税务局?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4 09:04
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关联企业操作流程 - 新入职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模块自行添加,待企业授权后完成人企关联操作 [2] - 自然人申请企业授权需以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姓名进入【账户中心】 [5] - 在账户中心内点击【企业授权管理】-【申请企业授权】,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并选择身份类型后提交申请 [7] - 企业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需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中对自然人的授权申请进行确认 [7][9] 跨年度租金收入增值税缴纳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天 [17] -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8] 自然人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1] - 经商财政部,自然人购买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不含续发部分)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适用上述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21]
注意!捐赠支出不是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4 09:04
税费优惠政策执行口径 - 针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费优惠政策,核心执行原则是每位相关人员最多只能享受累计3年(36个月)的优惠[12] - 当相关人员累计就业时间未满3年,从A企业离职后被B企业招录时,B企业可以在该人员剩余的优惠期限内享受优惠政策[9][14] - 相关人员享受满3年(36个月)的优惠政策后,即使其再次满足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等重点群体条件,也不能再次享受该政策[15]
注意!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影响企业信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4 09:04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与企业信用评分关联机制 -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或企业财务负责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导致企业信用扣分[5] - 未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应申报未申报和已申报未缴款且汇算清缴结束后(7月1日)仍未处理[13] - 企业存在多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人次累计扣分例如A公司因法定代表人李某自然人合伙人王某和张某财务负责人孙某均未办理2024年度汇算清缴导致2025年度信用扣分20分(5分×4人)[6] 一人多职对企业信用评分的连锁影响 - 同一人在多企业同时任职时所有任职企业均会因该人员未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而扣分例如A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同时任职B公司法定代表人则B公司也扣5分[7] - 企业扣分后即使变更任职人员原扣分也不解除例如A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某2025年7月不再担任C公司财务负责人但C公司2025年度信用扣分5分不解除[8] 企业信用扣分修复机制 - 企业可通过纠正失信行为修复信用加分分值根据纠正时间不同分为3日内纠正加5分(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或加4分(其他)3日后30日内纠正加5分(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或加4分(其他)30日后90日内纠正加3分90日后纠正加2分[10] - 修复案例如D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2025年7月2日发现未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当天补申报并缴款纠正时长2天修复加5分最终信用扣分0分(5分扣分减5分修复)[11] 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转制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同时符合五项条件包括根据批复转制完成企业法人登记核销事业编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符合规定[18][21] - 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由地方宣传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认定企业名称变更时若主营业务未变化可持宣传部门同意函办理税务变更[20][21] - 税收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2027年底前享受政策不满五年的企业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20] - 未经认定或不符合条件的转制文化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已享受的将被追缴已减免税款[22] 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扣除规则 -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4] - 计算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24]
一图了解:数电发票有哪些防伪措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20:47
数电发票防伪规则 - 在线打印发票时票面右上角自动增加"在线打印"标识,离线打印发票无此标识 [3] - 票面右侧设置下载次数和在线打印次数标识,系统自动统计并展示多次打印和下载的次数 [3] - 纸质打印件复印时金色色带(RGB: R246、G237、B225)消失,咖色色带(RGB: R118、G89、B84)变浅 [3] 转制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转制文化企业需同时满足五项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根据批复转制、完成企业法人登记、核销事业编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引入非公有资本符合规定 [11][12] - 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发布,地方所属由地方宣传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认定发布 [12][14] -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未满五年者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 [13] - 企业需留存转制方案批复函、营业执照、编制核销证明等材料备查,未经认定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得享受优惠 [15]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 -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8] - 计算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19]
“免抵退税”和“免退税”有什么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17:37
出口货物增值税政策 - 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可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部分予以退还[4] -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予以退还[5]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涉及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三部分[6]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信用管理并促进诚信自律[12] - 管理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纳入管理[14] - 信用信息采集主要包括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三方面[16] - 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指标得分从100分、93分或90分起评[17] - 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度,根据年度指标得分将经营主体分为A、B、M、C、D五个等级[19] - 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可按规定进行信用修复或复评[20]
注意!这6种情形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13:09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界定情形 - 纳税人丢失或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3] -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4] -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5] - 经税务总局大数据分析发现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6] - 走逃企业存续期间发生购销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无实际生产能力、虚假申报等情形时对应属期开具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7] - 一般纳税人接受的异常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且占同期全部进项税额70%及以上时,该纳税人对应开具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8] 异常凭证的税务处理规定 - 尚未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暂不允许抵扣,已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10] - 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办理退税,已办理退税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或追回已退税款[11] - 因骗取出口退税停止出口退税期间取得的异常凭证按照未申报抵扣规则处理[12] - 消费税纳税人以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款暂不允许抵扣,已抵扣的需冲减或补缴税款[13][14]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可自接到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不作转出或追回处理[15] -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继续申报抵扣或重新办理退税[16]
红字数电发票开具前提及开具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09:17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与申报 -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7] -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7]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状态变更 - 员工离职后在个人所得税APP指定新扣缴义务人并选择"因离职变更指定扣缴义务人"后 原单位专项附加扣除状态变更为"已冻结" [9] - 已冻结状态下原扣缴义务人可以继续下载更新纳税人在该单位任职期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9]
一图看懂企业所得税社保费扣除易错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09:17
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要点 - 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出部分不予扣除[2] - 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但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及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商业保险费除外[4][5] - 社保部门征收的罚款属于罚金罚款范畴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6][7]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常见误区 - 自2019年1月1日起 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统一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15] -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资料留存备查 包括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以及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16][17] -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因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 应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享受优惠[18] - 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不包含已派出人员 因其已计入接受劳务派遣企业的从业人数 避免重复计算[19] -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而实际利润额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20]
【实用】“三工”经费扣除指南,请您收藏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09:17
企业所得税“三工”经费扣除政策 - 企业所得税的“三工”经费是指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 -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标部分不得扣除 [2] -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标部分不得扣除 [3] - 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 -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5] 工资薪金总额的界定 - “三工”经费扣除限额中的工资薪金总额指企业按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7] - 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7] - 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数额,超额部分不得扣除 [7]
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如何变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09:17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2] -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界面[3]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 - 系统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的登记信息[4] - 身份信息确认界面提示可直接点击确定完成变更或点击新增添加其他变更项目[4] - 完成变更后页面提示可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或继续变更操作[5] 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 - 需要手动选择变更项目并填写变更后内容[6] - 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并点击确定完成变更操作[6]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方式 - 2019年1月1日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开具纳税记录[14] -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路径为【办&查】-【办税】-【纳税记录开具】模块[14]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通过首页【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模块办理[14] - 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办税服务厅或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代为开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