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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来了渝府办发〔2025〕35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22:29
完善参保和待遇政策措施 - 进一步放开放宽户籍限制,市外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年龄放宽至男未满63周岁、女未满58周岁,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3] - 优化筹资政策,支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就医购药个人负担费用,农村集体经济可为村民缴费 [3] - 完善生育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居民医疗保险孕产妇享受产前检查、顺产分娩定额补助等 [4] 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 - 连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满4年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零报销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同等额度,累计提高不超过原封顶线20% [5] - 中断参保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累计降低不超过原封顶线20% [6] 数字赋能优化管理服务 - 依托"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应用完善"一人一档"数据库,实现四级参保台账管理,定期筛查未参保人员 [7] -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渝悦·智慧医保"应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拓展"医保钱包"跨省共济范围 [7] - 推进医疗保险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优化反欺诈大数据模型 [8] 加强协同联动 - 医保部门统筹参保动员和基金监督,税务部门负责保费征收,教育部门督促学生参保 [9] - 医保与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联动,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加强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配 [10] -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获取公民出生、死亡、户口迁移等数据支撑参保覆盖和重复参保治理 [11] 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 市级部门强化系统联动解决跨部门数据共享问题,区县发挥基层力量推进参保扩面 [12] - 每年9月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建立乡镇市级联系点工作机制选树典型 [13] - 将区县参保工作情况作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调节因素,统筹经费保障宣传动员等工作 [14]
什么是农网还贷资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17:35
农网还贷资金政策背景 - 为解决农村电网改造还贷问题,2001年财政部建立农网还贷资金制度,针对"一省多贷"地区[2] - 2019年1月1日起农网还贷资金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2]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包括财企〔2001〕820号、财综〔2013〕103号等7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4] 征收机制 - 征收对象为"一省多贷"省份的电力用户用电量[6] - 执行标准为每度电征收2分钱[8] - 省级电力企业负责代征并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9][10] 特殊政策 -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农网还贷资金[11] 财政管理 - 资金性质属于政府性基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01款02项[12]
促销、赠品、退货、佣金那些事,一文轻松搞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17:35
促销活动税务处理 - 满减和折扣促销需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方可按折扣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否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6] - 商业折扣应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确定企业所得税收入金额 [6] 赠品营销税务处理 - 无偿赠送货物行为需视同销售 销售额确定顺序为:同类货物近期平均售价→其他纳税人同类货物售价→组成计税价格 [8] -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货物需加计消费税额 [8] 退货换货税务处理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时 需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减退还的增值税额 并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 企业所得税处理中 销售退回应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10] 佣金收入税务处理 - 主播与机构建立雇佣关系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机构需预扣预缴税款 [12] - 个人独立从事直播活动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支付方需预扣预缴 年度汇算清缴并入综合所得 [12] - 通过个体工商户等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主播 所得按经营所得计税 [12]
注意了,纳税信用等级影响发票领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纳税信用等级对发票领用的影响 - 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影响公司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周期和数量,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用量,B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用量[3] - D级纳税人受到严格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单次领用不得超过25份,普通发票实行交(验)旧供新制度[3] 领票周期规则 - A级纳税人领票周期为3个月,B级为2个月,允许一次领用多个月用量而无需超限量申请[5] - 若当月发票不足且与下月需求重叠,超限量申请将失效,连续多月不足建议调整票种核定[5] 操作实例说明 - B级纳税人每月核定50份发票,1月可一次性领用100份(2个月用量),若仍不足需申请超限量[7] - 若1月已领完2个月用量,2月需直接申请超限量,避免重复领用冲突[7] 纳税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 高信用等级(A/B级)为公司提供发票领用便利,包括即时调整用量等高效服务[3] - 税务部门强调合规经营和诚信纳税对优化公司税务操作的关键作用[8]
【12366问答】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知识速递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高考结束后至大学入学前的7-8月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升学衔接期间属于连续学历教育阶段 [2][3] - 本科毕业后未取得研究生学籍前不可扣除 需入学全日制学历教育后方可享受高等教育阶段扣除 [5]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学历继续教育未取得证书仍可扣除 按实际受教育时间每月400元 最长48个月 [7] - 同时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可叠加扣除 学历教育年扣除4800元 职业资格教育年扣除3600元 合计8400元 [8]
这些资格证书不能退个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1]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可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 - 国外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符合"中国境内"规定,不能享受扣除 [6]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范围 - 只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的证书可享受扣除 [4] - 高级营养师不在目录内,不能享受扣除 [5] - 企业自行发放的培训结业证书、合格证书等不能享受扣除 [6] - 教师资格证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取得证书后续年度的进修、学习等不属于扣除范围 [6] 扣除操作注意事项 - 同一年度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享受3600元扣除 [8]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叠加享受,一年最高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8] - 误填扣除信息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作废专项附加扣除并更正年度汇算申报 [11][13] - 2024年度错填在2025年6月30日前更正不会产生滞纳金 [14]
618购物节,这份涉税攻略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供稿:衢州市局 开化县局 作者:张柳 王娴 冯龙雨 来源 浙江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
12366热点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操作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主要涉及税务操作指南,未提及公司或行业相关内容。以下是按文档结构整理的要点: 税务操作问题处理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失败时,需检查导入文档数据项是否符合模板规则,修正后重新导入 [3] - 扣缴义务人提前准备下月数据时,需确认本月申报状态并通过系统设置选择下一属期填写报表,但不可提前申报 [4] - 已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银行缴款前可作废重新打印 [5] 信息来源说明 - 内容来源标注为黑龙江税务,但发布平台为第三方学习交流平台非官方渠道 [6] 注:文档1、2无实质内容,文档6包含免责声明等非核心信息已按要求跳过
企业新开银行账户需要向税务部门报告吗?怎么报告?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我们公司最近新开了一个银行账户用于银行融资,需要向税务局报告这个银行 账户信息吗? 需要的。 根据规定,企业不管是新增银行账户,还是更改银行账户信息, 都应当在开立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开立的银行账户,不管什么 用途,都需要报告。 合 规 小 课 堂 · 涉 税 指 引 片图 怎么报告? 图片 企需业要新向开税银务行部账门户 报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 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那么,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 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相关操作呢? 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 户账号报告】 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进入功能界面显示已采集的存款账户信息,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等操作。 政策链接 一 二 三 新增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 01、 点击【新增账户】,跳转新增账户界面。 02 ...
一文读懂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修复、复核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纳税信用补评 - 纳税人不予评价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可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2] - 三种不予评价情形解除后可申请补评:税收违法立案未结案、审计/财政部门查出税收违法行为未办结、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结案 [2][4] -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补评自愿参与评价且一般不得再转为不参评 [5] -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补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5] 纳税信用复评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纳税人可在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内申请复评 受理时限为结果发布日至当年12月31日 [6][7] - 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评价年度未参评的纳税人可申请复评 税务机关依据近12个月信用状况确定级别 [8] 纳税信用修复 - 纳税人发生失信行为后主动纠正并消除影响可申请信用修复 [9] - 八种可修复情形包括:逾期申报/缴税已补办 D级纳税人按期足额补缴 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破产企业依法缴纳税费等 [10][11] - 修复前提是对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 有异议需先进行复评 [11] 纳税信用复核 - 对指标评价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提出复核 [12] - 例如2024年度评价指标有异议可在2025年3月申请复核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