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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股份(9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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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2024-12-09 22:17
发行情况 - 发行价格7.32元/股,初始发行21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权后扩至2415万股[2] - 初始发行募集资金1.5372亿元,净额1.2911294642亿元[3] - 超额配售新增募集2305.8万元,净额2077.496083万元[3]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1.76778亿元,净额1.4988790725亿元[4] 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12月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18万元拟置换[5] - 截至2024年12月5日,已付发行费用1127.59万元拟置换[6] 项目投入 - 智能生产制造基地拟投入9989.97万元[6] - 油气田工程技术研究院拟投入1998.82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3000万元[6] 其他 - 保荐机构对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10]
科力股份: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12-09 22:17
证券代码:920088 证券简称:科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本制度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下简 ...
科力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09 22:17
证券代码:920088 证券简称:科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经北 | |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 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 | 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 审核并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 | |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 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 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 ...
科力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4-12-09 22:17
发行情况 - 2024年9月27日收到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1] - 初始发行股数21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扩至2415万股[2]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76778亿元,净额1.4988790725亿元[3] 资金投入 - 智能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资9989.97万元[4] - 油气田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原拟投入5071.5万元,调整后为1998.82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原拟和调整后均为3000万元[4] 资金调整 - 2024年12月5日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议案[6] - 保荐机构对调整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7]
科力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09 22:17
资金募集 - 2024年10月18日发行2100万股普通股,募资净额1.2911294642亿元,10月22日到账[1] -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资净额2077.496083万元,11月28日到账[1] 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三项目投入进度均为0%[2] - 拟用不超1.2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内可循环用,有效期12个月[5] 资金存储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总额1.6116377045亿元[3]
科力股份: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4-12-09 22:1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415.00万股,每股7.32元,募资1.76778亿元,净额1.4988790725亿元[17] - 募投项目总额1.806147亿元,拟投入募资1.498879亿元,缺口自筹[18][19]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5日,自筹29.18457万元投入智能生产制造基地项目[20] - 发行费用2689.009275万元,已用自筹支付1127.58632万元,拟用募资置换[21] 费用明细 - 已付发行费用含审计等多项,各有金额[22]
科力股份: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2024-11-29 17:55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11月27日行使完毕。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莞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 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 销商")。 科力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东莞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 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 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7.32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2,100.00万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15.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 数扩大至2,415.00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8,807.15万股,发行总股数占 发行后总股 ...
科力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28 17: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11月27日行使完毕。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 权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机制,东莞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7.32元/股于2024年10月18日(T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1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 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 ...
科力股份: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8 17:23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CHINA COMMERCIAL LAW FIRM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第 21-26 层 21-26/F, CTS Tower, No.4011,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PRC. 电话(Tel):0755-83025555 传真(Fax):0755-83025068 邮政编码(P.C.):518048 网址:https://huashanglawyer.com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莞证券"或"主承销商")的委托,担任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科力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
科力股份: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2024-11-28 17:23
证券代码:920088 证券简称:科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 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11月27日行使完毕。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 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机制,东莞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7.32元/股于2024年10月18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 超额配售31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