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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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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家券商拟派现近188亿元
证券时报· 2025-08-30 03:25
上市券商中期分红概况 - 28家上市券商披露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 合计分红金额达187.97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53.5亿元 [1] - 22家券商连续第二年中期分红 6家新增券商首次实施中期分红 [1] - 分红总额同比增长39.8% 从上年134.47亿元增至187.97亿元 [1] 券商分红力度变化 - 15家连续分红券商每股股息高于上年同期 其中超8成增幅达20%以上 [1] - 东吴证券每股股息增幅达84% 从每10股派0.75元增至1.38元 [1] - 中信建投每股股息增幅达83% [1] 现金分红比例分布 - 10家券商现金分红比例在25%以上 16家比例处于10%-30%区间 [2] - 6家券商分红比例超30% 包括东吴证券、红塔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和东兴证券 [2] - 仅2家券商分红比例低于10% [2] 分红金额排名 - 12家券商分红总额超5亿元 中信证券以42.98亿元居首 [2] - 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计分红26.27亿元位列第二 [2] - 中国银河(13.67亿元)和华泰证券(13.54亿元)紧随其后 三家券商分红额均超10亿元 [2] 分红机制建设 - 上市券商将现金分红政策写入公司章程 增强分红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2] - 东吴证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从30%增至50% 实施2025-2027年新股东回报规划 [2] - 行业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健全股东回报机制 [2]
昊华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核心观点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蓝新材料吸收合并郴州氟源 旨在优化氟化工业务法人结构并提升运营效率 吸收合并后中蓝新材料承继郴州氟源全部资产及义务 同时将募投项目"扩建3000吨/年CTFE和10000吨/年R113a联产项目"实施主体由郴州氟源变更为中蓝新材料 该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1] 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 吸收合并方中蓝新材料经营范围涵盖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电子材料销售等一般项目及许可类经营活动 [2] - 被合并方郴州氟源经营范围包括五金产品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一般项目及许可类经营活动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81,451,612股 每股发行价24.80元 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9776亿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305.041626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44.9694956134亿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25日划转至专用账户 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9万吨VDF、1.5万吨PVDF及配套3.6万吨HCFC-142b原料项目(二期)" 拟使用募集资金44.969496亿元 [4] -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前提下 公司调整部分项目投资额 其中"20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调减募集资金使用额 [4] 实施主体变更详情 - 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扩建3000吨/年CTFE和10000吨/年R113a联产项目" 实施主体由郴州氟源变更为中蓝新材料 [4][5] - 变更原因系吸收合并后郴州氟源法人资格注销 需由中蓝新材料承继其业务职能 该调整不涉及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变化 [5] - 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新开专户 同步签署六方监管协议 [5] 公司审议程序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该事项 [6] - 监事会认为该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 [6]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定 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7][8]
前沿生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5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7亿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50元,共计发行8,996万股 [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亿元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累计投入1.80亿元,小核酸药物项目投入1,955万元,长效抗HIV病毒药物项目投入10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1.40亿元 [3] 募集资金变更方案 - 终止艾可宁+3BNC117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将原项目募集资金净额7.00亿元用于新药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3] - 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净额2.82亿元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镇痛贴剂系列产品及补充运营资金 [3][5] - 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余额为9,877万元,将优先用于补足未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及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5] 新药研发项目(小核酸递送技术) - 投入5,000万元用于自主研发的小核酸递送技术平台及肝外靶向小核酸新药早期研发 [5][6] - ACORDE递送技术已提交国际发明专利申请,在小鼠模型中实现肝脏组织及肝外组织靶向递送,并展现目标基因沉默效应 [7][10] - 同步开展肾脏递送方案研发,在转基因小鼠模型中实现肾组织靶标mRNA敲降效率达国际先进水平 [8] - 中枢神经系统方向正攻克血脑屏障穿透问题,探索神经退行性疾病及脑部肿瘤治疗新方案 [8] 镇痛贴剂系列产品 - 投入2,000万元用于FB3002及其他镇痛类产品研发、产线建设及注册工作 [5][13] - 核心产品FB3002已进入CDE技术审评阶段,远红外治疗贴取得药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13] - 追加投资中1,20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及升级生产线,800万元用于其他镇痛贴剂项目开发 [14] - 国内慢性疼痛患者超3亿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17亿人,占总人口15.4% [16] - 2023年国内外用贴膏剂市场规模约204亿元,其中化学药贴剂占比34%(69亿元),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销售额超14亿元,同比增长27.78% [17] 资金用途调整原因 - 公司处于"新技术创新药开发+新产品商业化前夕"阶段,需扩充团队并保障刚性支出 [6][19] - 偿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5][20] - 补充流动资金1.32亿元,用于人工费用、运营费用等经营性支出,延长现金储备覆盖运营周期 [5][20] 行业与政策背景 - 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创新药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方向,药监局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等四大加快审评通道 [8] - 小核酸药物领域出台非临床及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为研发与产业化提供政策保障 [8] - 仿制药领域政策支持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加快上市审评效率及促进仿制药替代 [16]
澳华内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 发行价格22.5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75015.00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9.73万元 已于2021年11月到账[1] -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67000.22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64000.00万元[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并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2] 超募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安排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917.80万元[3] - 本次拟使用57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29.98%[2][3]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符合监管规定[3] 资金用途及承诺 - 补充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3][4] - 公司承诺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对外财务资助[4]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借款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4] 审议程序及监管依据 -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4] -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要求[4] - 保荐机构对本次资金使用无异议[5]
澳华内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 发行价格22 5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75015 00万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69139 73万元 资金于2021年11月到账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54485 68万元 承诺投资总额64000 00万元 [2] 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 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 原计划日期未披露 [2][5] - 项目当前处于室内精装修及室外市政绿化施工阶段 现场进度持续推进中 [2] 项目延期主要原因 - 生产布局调整 外场给水工程方案审批延迟 外线供电开关站及线路变更导致竣工时间后延 [2] - 项目整体周期延长 但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 [2]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 建筑工程和土地费用金额调增 设备购置及设备安装投入同步调减 [4] - 建设投资保持35380 43万元不变 铺底流动资金保持4299 60万元不变 项目总投资保持39680 03万元不变 [4] 结构调整原因 -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融入整体发展战略 基于项目实施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度优化 [4] - 调整旨在更好满足公司实际需求及未来运营规划 [4] 项目影响评估 - 延期及结构调整属于审慎决定 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结构优化及项目稳步实施 [4] -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 审议程序履行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5] - 监事会同日审议通过 认为决策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 [5] 保荐机构意见 - 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 [6] - 保荐机构对延期及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 [6]
钱江水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6,630,83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020,898.64元,扣除保荐和承销等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573,177,116.51元,资金于2024年12月2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1号) [1] -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实施专户存储 [2]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178,849.79万元,其中57,237.06万元用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和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 - 具体项目包括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等 [2] 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 结项项目包括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756.95万元,应付未付金额6,592.4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0,685.60万元 [3][6] - 节余资金主要源于公司加强成本控制、资源优化和项目建设费用节约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节余募集资金10,685.60万元将用于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和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6] - 调整后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和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增至22,223.30万元 [6] - 应付未付金额6,592.42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6] 节余资金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 使用节余资金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避免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7] - 此举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7]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议案,认为该决定审慎且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7][8] -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规定,对节余资金使用无异议 [8][9]
康为世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9.0278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48.98元 募集资金总额114,075.7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8,645.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430.36万元 [1][2]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 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募集资金 并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根据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总额99,898.40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98,567.59万元 [2] - 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原定2024年6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后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2] 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 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结项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披露具体数据 [2][3] - 项目节余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尚需支付款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预提奖金及合同尾款等 [3] 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478.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4] - 尚需支付款项继续留存募集资金专户 待支付完成后剩余资金将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3][4]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4] - 监事会认为该决策符合监管规定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4]
康为世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5
核心观点 - 中信证券作为康为世纪科创板上市保荐人 对该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认为交易决策程序合规 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6][7]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840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23.89% [1] - 其中向上海天昊生物科技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金额325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3.10% [1] - 本年年初至6月30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527.19万元 [1]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254.46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2.13% [1] - 交易差异主要因新增上海天昊生物科技委托研发业务及少数股东新增关联交易所致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上海天昊生物科技: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通过持有昊为泰51%股权认定其为关联方 [1][2] - 北京康为世纪生物科技:注册资本1470万元 作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040万股 构成关联关系 [2] -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注册资本103.29亿元 通过持有祥泰医学30%股权被认定为关联方 [3] - 三家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 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3] 交易内容与定价机制 - 交易内容包括车辆租赁 办公场所租赁 物业管理 专业技术服务及产品销售等 [4][5] - 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按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 [5] - 交易将在平等自愿 公平公允原则下进行 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5] 交易审议程序 - 2025年8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 - 关联董事王春香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格科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5
核心观点 - 中信证券受格科微有限公司多家股东委托组织实施其首发前股份向特定机构投资者的询价转让并出具资格核查意见确认所有出让方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且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1][2][20] 出让方委托 - 中信证券收到Cosmos L.P.、New Cosmos L.P.、Keen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Pacven Walden Ventures V, L.P.、Pacven Walden Ventures Parallel V-A, C.V.、Pacven Walden Ventures Parallel V-B, C.V.、Pacven Walden Ventures V-QP Associates Fund, L.P.、Pacven Walden Ventures V Associates Fund, L.P.及上海橙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1][2] 出让方资格核查 - Cosmos L.P.为2020年3月16日成立于开曼群岛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员工持股平台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其董事及高管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2][3][4] - New Cosmos L.P.为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顾问持股平台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其董事及高管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5][6] - Keen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2013年5月6日成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控股公司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无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7][8] - Pacven Walden Ventures V, L.P.为2000年12月8日成立于开曼群岛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无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9][10] - Pacven Walden Ventures Parallel V-A, C.V.为2001年2月7日成立于荷兰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无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10][11] - Pacven Walden Ventures Parallel V-B, C.V.为2001年2月7日成立于荷兰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无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12] - Pacven Walden Ventures V-QP Associates Fund, L.P.为2001年6月29日成立于开曼群岛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无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12][13] - Pacven Walden Ventures V Associates Fund, L.P.为2001年6月29日成立于开曼群岛的外资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无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14][15][16] - 上海橙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20年2月25日成立于上海的中国有限合伙企业登记证书编号91310115MA1HB4CU7M主营业务为科技领域技术开发及咨询合法存续且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无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16][17][18] 法规符合性核查 - 出让方需遵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规定格科微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且高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18] - 出让方需遵守询价转让窗口期规定格科微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8月27日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且公司不存在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在决策过程中的此类事件本次转让不涉及窗口期禁止情形 [19] 核查结论 - 中信证券通过核查工商登记文件、公开信息、企业访谈及承诺函确认所有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20][21][22]
微导纳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2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亿元[1] - 发行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发行1170万张[1] - 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合计14.0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1.70亿元[2][3]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降至11.59亿元[3][4] - 项目投资总额保持14.00亿元不变[4] - 调整原因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3] 资金调整影响 - 调整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的客观情况[4] - 不会对募集资金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4] -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符合监管规则[4]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审议程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调整议案[5]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股东利益[5] - 保荐人对调整事项无异议[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