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6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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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7
股票期权注销 -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87,684,52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涉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2] - 注销原因为相关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具体细节参见2025年6月19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25-041) [2]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审核,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总股本 [3] 激励计划终止 - 随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式结束 [3]
特变电工(600089)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6-27 19: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已授 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7,684,520 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1)。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 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 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
特变电工(600089) - 关于“特变电工应收账款1期碳中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科技创新)”成立的公告
2025-06-27 19:3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特变电工应收账款 1 期碳中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科技创新)"(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 支持证券已得到全额认购。本次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8,970.00 万元,已经达到约定的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规模,本次专项计划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正式成立。基本情况如下: | 资产支持证 发行规模 | 面值 | 预期收 | 期限 | 还本付息方式 | 评级 | | --- | --- | --- | --- | --- | --- | | 券 (亿元) | (元) | 益率 | | | | | 优先级证券 2.7800 | 100 | 2.10% | 自专项计划设立日 (含该日)起至 2028 年 6 月 20 日止(不 | 在每个兑付日付 息并过手摊还本 金 | AAAsf | | | | | 含该日) 自专项计划设立日 | 在优先级证券本 | | | 次级证券 0.1170 | 100 | - | (含该日)起至 2028 年 6 月 20 日止(不 含该日) | 息支付完毕后享 有剩余收益 | - ...
特变电工(600089)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2025-06-20 19:01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规模不超50亿[1] - 采取分期发行,非续发型不超45亿,可续发型不超5亿[2] - 首期发行在《无异议函》出具12个月内完成,函有效期24个月[2] 后续事项 - 国信资管发行后及时办挂牌转让手续[3] - 公司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披义务[5]
特变电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8:45
公司公告内容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股票期权处理情况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3] - 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86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82,459,520份 [3] - 注销预留股票期权的26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5,225,000份 [3] 决策合规性 -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3] - 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有利益关系的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 -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特变电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8:45
交易概述 -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亿元向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项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2] - 增资价格确定为2.12元/股,基于新能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9] - 增资完成后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70,013.13万元 [9] - 新能源公司股东新特能源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利 [2]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 [7][8]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逆变器、柔性直流换流阀等产品研制销售 [8] - 新能源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522,840万元 [8] 协议主要内容 增资方案 - 农银投资增资10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未披露但注册资本增至570,013.13万元 [9] - 农银投资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 [9] 投后管理 - 农银投资享有反摊薄保护条款,可自动获得更优惠的新一轮融资条件 [9] - 新特能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处置所持新能源公司股份 [10] - 农银投资享有跟随出售权,新特能源公司转让股份时有权要求同等条件出售 [10] 目标业绩及利润分配 - 新能源公司承诺每年可分配利润不低于86,300万元 [11] - 年度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超额利润留存用于发展经营 [11] 退出机制 - 农银投资股份可通过新特能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收购方式退出,期限为交割日后60个月内 [11] - 特定情形下新能源公司或新特能源公司可优先回购股份,回购价格按评估价或约定公式计算 [12][13] 对上市公司影响 - 增资可降低新能源公司资产负债率,拓宽融资渠道 [14] - 有利于支持公司新能源业务做大做强 [14]
特变电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8 18:4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导致合计87,684,520份股票期权被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注销82,459,520份,预留部分注销5,225,000份 [2][8][9] - 注销完成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式结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初始2,002名调整为最终1,86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264名 [3][7][9] 激励计划历史调整与行权数据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20,004万份,行权价格经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后为16.25元/份,预留授予1,078万份,调整后行权价格为14.11元/股 [3][4]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数量为73,292,076份(占总量36.6%),涉及1,684名激励对象,行权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1月23日 [6] -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未达标,累计注销股票期权达197,440,924份,包括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注销90,562,650份及第三个行权期注销82,459,520份 [5][7][8] 业绩考核目标与未达标原因 - 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20%,但审计结果显示未达标 [8] - 行权条件未成就直接导致对应期权失效,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业绩考核与注销条款的规定 [8][9] 公司治理程序与法律合规 - 所有注销事项均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2][10] -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注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指出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财务与运营影响 - 公司明确本次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10] - 激励对象稳定性未受影响,公司强调将继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10]
特变电工(600089)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6-18 18:31
股票期权授予 - 2022年首次授予2002人,期权20004万份,行权价22.24元/份[3] - 2023年调整后首次授予行权价16.25元/份,期权26005.2万份[4] - 2023年向273人授予预留期权1078万份,行权价14.11元/股[5] 股票期权注销 - 2023年注销1929.2754万份,激励对象调为1915名[6] - 2024年注销9056.265万份,激励对象调为2126名[8] - 2024年注销首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7320.9528万份[9] - 2025年注销对应行权期期权8768.452万份,激励计划结束[9] - 2024年因业绩未达标注销8768.452万份[11][13] 行权情况 - 2023年首个行权期1684人可行权7329.2076万份,行权期至2024.11.23[7] - 2024年调整后首次授予行权价16.05元/份,预留授予13.91元/份[8] 业绩考核 - 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20%为业绩考核目标[11] - 2024年度公司业绩未达相关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13] 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注销不影响财务和经营成果,不损害股东利益[12] - 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15] - 行权和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16] - 董事会将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17]
特变电工(600089) -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18 18:31
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10 - 11月激励计划获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10] - 2022年10 - 11月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11] - 2022年11月首次授予2002人20004万份期权,行权价22.24元/份[11] - 2023年7月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调为16.25元/份,数量调为260052000份[12] - 2023年11月预留授予273人1078万份期权,行权价14.11元/份[12] - 2023年11 - 12月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和部分期权注销[13] - 2024年7月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15] - 2025年1 - 6月多次注销期权,2022年激励计划结束[15][16] 行权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684人满足条件,可行权73292076份[13] - 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降64.37%,行权条件未成就[21] - 2025年6月注销首次和预留期权对应行权期期权[19]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第一、三个行权期业绩目标为2022 - 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不低于100%、110%、120%[20] - 预留授予第一、二个行权期业绩目标为2023 - 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不低于110%、120%[20]
特变电工(600089)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2025-06-18 18:30
增资情况 - 农银投资以10亿元向新能源公司增资,价格2.12元/股[1][9] - 增资前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522,840万元,新特能源出资99.49%,中节能太阳能出资0.51%[5][7] - 增资后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70,013.13万元,农银投资出资比例8.2758%[10] 财务数据 - 2025年3月31日新能源公司资产总额4,282,790.54万元,负债总额3,141,349.02万元,资产负债率73.35%[8] - 2024年新能源公司资产总额4,193,721.01万元,负债总额3,085,378.15万元,资产负债率73.57%[8] 股东权益 - 农银投资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11] - 新能源公司新股权融资条件优于本次增资,农银投资享有更优惠条件[12] 利润分配 - 农银投资持股期间,新能源公司预计每年可分配利润不低于86,300万元[15] - 增资后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16] 股份收购 - 60个月内或投资延续期内新特能源可定向发行股票收购农银投资股份[17] - 特定情形触发新能源公司、新特能源优先收购农银投资股份[18] - 优先收购权行使时,农银投资发通知,公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20] 股份转让 - 股份转让价款按年度目标预期分红金额计算[21] - 期限届满前3个月可申请延长投资期限[22] - 未达成延长或特定情形发生且未受让股份,农银投资可转股给第三方[23] 增资影响 - 增资可增加新能源公司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拓宽融资渠道[24] - 增资有利于新能源业务发展[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