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6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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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3-28 22:19
综合授信 - 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议案[2] - 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80亿元[3][4] - 综合授信业务含各类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4] - 授信有效期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4] - 董事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文件[4]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8 22:18
人员数据 - 2024年末立信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3] 业绩数据 -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51.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3]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3] 决策事项 - 2024年2 - 5月公司相关会议通过聘任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服务等事项[6][7] - 2025年3月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8] 审计意见 - 立信认为公司2024财报按准则编制,保持有效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4][5] 变更原因 - 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达连续聘用最长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7]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2024年审计独立、客观、公正,按时完成且行为规范[9]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8 22:1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已通过审议[3] - 2024年起按《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执行[5][7] - 变更不影响财务状况等,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3][9]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8 22:1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郑州煤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 任职独立董事的孙恒有先生、李曙衢先生、周晓东先生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恒有先生、李曙衢先生、周晓东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 ...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28 22:18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 审计单位: 联系电话: 专项报告第 1 页 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69 号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06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郑州煤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8 22:15
会议情况 - 郑州煤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为5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财务决算及预算等多项报告[1][2][3][4] -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5] - 审议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并拟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7] - 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8] 后续安排 - 除聘任审计机构和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外,其他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8]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8 22:14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公司 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 9 人,实 际参会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5-03-28 22:14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 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 现合并净利润 360,159,378.6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662,788.09 元,基本每股收益 0. ...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2025-03-28 22:13
股权调整 - 2025年3月27日通过股权结构调整及注销部分子公司议案[2] - 拟划转博威招标、祥隆地质部分股权,调整后分别持股80%、54.92%[2][5][6] 财务数据 - 博威招标2024年末总资产2015万元、营收1262万元、净利润562万元[5] - 恒泰治理2024年末净资产 -3443万元、营收9865万元、净利润 -2748万元[9] - 祥隆地质2024年末净资产179万元、营收3325万元、净利润 -1440万元[13] 交易说明 - 目的是压减层级、整合资源、提升效率[14] - 不影响公司经营及财务,不构成关联交易[2][14][15] - 需办手续,无需股东大会表决[16]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8 22:07
业绩总结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1] - 公司在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14] 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9.83%[1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9.72%[18] - 公司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5900.0000万元[35] 未来展望 - 下一年度公司将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30] 其他信息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22] -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2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定量标准为3000万元以上[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潜在错报定量标准为300 - 3000万元[2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相关财务损失和人员伤亡标准[27] - 公司主体需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