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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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8:31
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4] - 定期报告含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5][6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5] 信息披露时间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10]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6] 财务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需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9]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财务资助单笔或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提供担保单笔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4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43] 其他披露情形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50] - 预计年度业绩净利润为负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54] 定期报告流程 - CEO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6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68]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6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将视后果给予处分,造成损失需赔偿[89]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8: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费用与投票制度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投票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决议相关权益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0] 决议公告与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0]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应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29]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修改《公司章程》等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 - 股权激励计划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4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1]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3] 管理与规范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4]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5] 报送与合规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材料[6] - 公司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实施违法[6]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4 18:31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 2025年8月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等[3] 担保与责任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担保[4] - 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5] 审计与赔偿 - 外部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6] - 控股股东占用造成损失应赔偿[8] 监督与处置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8] - 财务总监发现侵占需书面报告[8] - 若无法清偿,公司30日内申请变现股份偿债[10]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8: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2]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披露[8] 提案与会议召集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案[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5] 会议通知与变更 - 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事务部门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CEO和董事会秘书列席[1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21] - 董事会会议表决,除特殊情况外,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对提案投赞成票[2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会议决议与记录 -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包括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9]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4 18:31
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13]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三十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3] 诉讼仲裁报告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报告[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前款标准适用该条规定[13] 重大信息关注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一百万元以上需关注[14] - 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债务或未获清偿债权金额达一百万元以上需关注[14] - 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需关注[14]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2] - 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及时通报重大事项[18]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长汇报[19]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并依规披露[20] 人员考核与责任 - 各部门、控股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考核[22]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将追究责任[22]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4 18:31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0] - 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垫支期间费用[10]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等关联人[10] 审议程序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13] - 董事会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等关联交易需中介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达标准履行相应程序[20]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提交[27]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无则成本加成,皆无则参照评估协商[30] 违规处理 - 高管违规实施关联交易,董事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34] - 董事和高管关联交易中舞弊,股东会或董事会罢免并追究责任[34] 制度说明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6] 文档信息 - 文档涉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37]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4 18:31
交易审批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须董事会批准,50%以上须股东会批准[9] -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批准,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批准[9] - 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董事会审批,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9] - 标的营收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批准,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批准[10] - 标的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董事会批准,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批准[11] 连续十二个月交易规定 - “购买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除披露、审计或评估外,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决策机构与流程 - 股东会为对外投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和CEO在权限范围内决策及管理[9] - 投资项目立项需子公司或相关业务部门提意向书,报CEO初审通过[14] - 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写出报告提交投资评审组审议[14]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CEO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8:31
人员管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6] - 公司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由公司考察、提名,CEO 任免[22]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经公司考察、提名,董事长或 CEO 同意后,子公司任免[22] 职责权限 - CEO 在董事会领导下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8] - CEO 有权审批日常费用、投资项目等事项[9] - 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分工对 CEO 负责,特殊情况 CEO 可授权总经理代行职权[9]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对 CEO 负责,需拟定财务制度等[10] 会议管理 - CEO 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由 CEO 召集和主持[15] - 普通情况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重大事项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17] - 会议纪要存档不得少于五年,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20] 工作汇报与决策 - CEO 应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报告工作[25] - 年度融资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由 CEO 组织实施[24] - 日常经营性合同等文件经相关人员审阅、CEO 审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24] - 内部管理具体规章由 CEO 签发,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长签发[24] - 正常经营业务预算内费用,由 CEO 或其授权人员审批[24]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4 18:31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人权签署文件[2] - 可为五类单位担保,要求对方偿债能力强[5][6] - 不符合条件非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6] 审批流程 - 担保对象审查由财务部门负责,资料报董事会秘书后提交审议[8][11] -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12] 审批额度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达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达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需特定表决权通过[12][13] - 1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3]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3] 经办部门职责 - 财务部和法务部协同负责对外担保经办工作[20] - 财务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21] - 法务部负责起草议案、审查文件等[21] 担保后续处理 - 担保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采取补救措施[23]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3]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23]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申报[25] - 多保证人时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责任[25] 违规处理 - 董事会、高管违规提供担保应改正、赔偿并担责[27] - 经办人员违规签订合同公司应解除合同并追责[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