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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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5-07-09 18:32
股票回购 - 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54,400股,回购价12.86元/股[3] - 公司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21,000股,回购价12.29元/股[3] 债权申报 - 债权人45日内可申报债权,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6] - 邮寄地址为河北保定朝阳南大街2266号[7] - 传真号码86 - 312 - 2197812,联系证券投资部,电话0312 - 2197812[7]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长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7-09 18:32
债券相关 - 2021年6月10日公司公开发行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5亿元,初始转股价格为38.39元/股[6][7] - “长汽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为39.61元/股,调整后为39.16元/股,调整起始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6][19] - “长汽转债”于2025年7月9日至15日停止转股,7月16日起恢复转股[4][20] 股利分配 - 2024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4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16日[11]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虚拟分派现金股利约为0.45元/股[19] 股票期权行权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4月15 - 28日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9424股,行权价格24.78元/股[12]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4月15日至7月8日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0股,行权价格32.59元/股[13]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5月12日至7月8日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30股,行权价格26.92元/股[14][15] 限制性股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26日,登记工作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16]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587,352股,回购价格为13.31元/股[1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17] 增发新股率 - 2025年4月15日至7月8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增发新股率为0.0001101%,增发新股价为24.78元/股[19] - 2025年4月15日至7月8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增发新股率为0%,增发新股价为32.59元/股[19] - 2025年4月15日至7月8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增发新股率为0.0000004%,增发新股价为26.92元/股[19] - 2025年6月16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引起的增发新股率为 -0.00686%,增发新股价为13.31元/股[19]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7-09 18:31
激励计划授予 - 2025年1月24日以12.74元/股授予101名对象605.4万股限制性股票[7] - 2025年1月24日以25.47元/股授予178名对象805.2万份股票期权[7] 价格调整 - 2025年7月9日公司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4,8]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74元/股调整为12.29元/股[10]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47元/股调整为25.02元/股[12] - 调整后价格生效时间为2024年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13,14]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A股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45元[9] 其他 - 价格调整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重大影响[15] - 薪酬委员会同意价格调整[16] - 监事会同意价格调整[17]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7-09 18:31
激励计划调整 - 2025年7月9日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及股票期权行权价议案[4][8][9] -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为12.86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4][9] -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为26.47元/股[4][9]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12月12日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5] - 2024年1月26日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议案[6][7] 价格再调整 - 2024年6月4日调整回购价为13.31元/股,行权价为26.92元/股[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至12.86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调至26.47元/股[10][11][13][14]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10]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7-09 18:31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 2025年7月9日会议通过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议案[3] - 多次利润分配后行权价格从33.26元/股调至32.14元/股[6][8] - 调整后价格生效时间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11]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45元(含税)[9] 影响情况 - 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12]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09 18:31
|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54,4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为521,000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86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29元/股,并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



长城汽车(601633)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回购和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9 18:3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回购和行权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709 第 0663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回购和行权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709 第 0663 号 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的委托,担任长城汽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和长城汽车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统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和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下统称"本次调整")及回购注 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



长城汽车(601633)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9 18:31
关于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但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正式公布、实施且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 法律意见。 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 字 0625 第 0615 号 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长城汽车(601633)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9 18:31
激励计划 - 2021年5月25日和7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5] - 2025年7月9日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议案[5][6]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45元(含税)[8] 行权价格 - 行权价格由32.59元/股调整为32.14元/股,公式为P = P0 - V,P须大于1[8]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7-09 18:3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次监事会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本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