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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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04-19 20: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日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 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股权, 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向不 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0:37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公司"、"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孚科技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简要情况 公司拟与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大丰")签署附生效 条件《协议书》,约定公司对南平大丰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锦科技")734,455,789 股股份享有特别购买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行权期"),在满足《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第十条第 2 款约定的情况下,安孚科技有权要求南平大 丰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0:37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 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 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安孚能源")31.00%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亚锦科技")全体股 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 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0: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根据内幕信息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修 订并更名为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范围、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披露前各 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方案初步策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限制在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核心人员、各中介 机构核心项目团队,并告知本次重组的相关各方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 息买卖上市公 ...
安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20: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 | 项目 | 2023 | 年度 | | | | --- | --- | --- | --- | --- |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变动率 | | | 营业收入 | 431,762.21 | 431,762.21 | | - | | 利润总额 | 84,403.36 | 82,060.11 | -2.78%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82.76 | 22,406.39 | 93.45%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1 | 1.50 | 48.67%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9% | 18.76% | 上升 2.57 个 | | | | | | 百分点 | |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3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1.50 元 /股,较本次交易完成前提高 48.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亦上升了 2.57 个百 分点,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专项核查意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04-19 20: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交易 定价的参考依据。中联国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安孚能源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采用收益 法和市场法对亚锦科技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 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2024-04-19 20: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本公司")接受安徽安孚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之 规定,就本公司及相关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财务顾问主办人: 卢金硕 田之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0: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 年 3 月 25 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安孚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安孚科技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九格众蓝")、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 通博源")、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二期基 金")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7.75%股权, 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要约收购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2024 ...
安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4-04-19 20: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 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 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2024-04-19 20: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 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 162 号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合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说明 · 目录 目录 | 一、释义 … | | --- | | 二、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2-1 | | 三、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3-1 | | 资产评估说明 四、 | |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 |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 安孚能源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 | 亚锦科技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 | 亚锦科技市场法评估技术说明 | |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说明 · 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