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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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3-12-28 17:08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 | | (%) | | | A | 股 | 148,541,560 | 99.9576 | 63,004 | 0.0424 | 0 |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
新亚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7: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 聘请,委派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见证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 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公司发布的《通知》载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0 15:38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江·温州 2023 年 12 月 1 | | | | 2023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3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 | 7 | | 关于修订《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 | | | 议案二 | 20 | | 关于修订《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 | | | 议案三 | 38 | | 关于修订《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8 | | | 议案四 | 47 | | 关于修订《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47 | | | 议案五 | 60 | | 关于修订《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0 | | | 议案六 | 71 | | 关于修订《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71 | | | 议案七 | 75 | | 关于制定《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75 | |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2023-12-18 17: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9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6 号),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95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5,45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2,838,851.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2,613,148.3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66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9:07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向各位监 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 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参股公司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主要系参股公司发展业务需 要注册资本增加,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不会 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19:07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当作为会议资料的一部分予以披露。 | | --- | --- | | 新增 第七十七条 | 第七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股东特别 | | (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 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为投 | | | 资者发言、提问及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 | | 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中小股 | | | 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 | | | 者质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 | | | 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地答 | | | 复。 | |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 第八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 |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 |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权。 |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 |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 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除公司董事、 |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 第三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 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存在单一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情况,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本细则所指监事指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监事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五条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 | 第一节 | 股东 1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8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2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32 | | 第一节 | 董事 3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7 | | 第六章 | 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 44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8 | | 第八章 | 监事会 50 | | --- | --- | | 第一节 | 监事 5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51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53 | | 第二 ...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 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