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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28 15: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本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 离职、自愿放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 A/B+评价标准等不符合归属要求/全部 归属要求的情形,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培明)
2024-04-28 15: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 策,对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培明,女,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国际法与跨国法专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 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00 年 5 月至 2002 年 1 月就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15:36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黄培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确认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以及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 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履职期间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 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8 15:3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分别为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独立董事黄培明女士及董事王磊先生。由 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的朱和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苏微导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4-28 15:36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有关资料,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朱佳俊、马晓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朱佳俊、马晓旻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微导纳米: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15:36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委托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4]23918-1 号 目 录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1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2 影间使用手机 "打一打"或法人"准确会计师行业统一直营平台【bays//4cc.md.ggm.cn】"进行了 您可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3]23918-1 号 江苏徽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江苏徽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2024年4月26日签署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 ...
微导纳米: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微导纳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4-28 15:36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楼 电话:021-55989888 传真:021-5598989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属涵义: | 微导纳米/公司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本法律意见 | 指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 | | | | 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023 | | |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 | | |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考核办法》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15: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1.22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5.18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2.03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8 家,审计收费总额 3.19 亿元,服务范围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出具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分别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36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符合条件的 29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的 归属数量为 3,226,15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 2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 外,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2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5:36
江 苏 微 导 纳 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天 职业 字 [2024]25266 号 目 录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4cm0.cngc.gov.cn)"进行在线 "我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25266 号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 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微导纳米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5266 号 [此页无正文]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