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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68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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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688596)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2025-04-29 01:38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 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22亿元债务融资工具[2] - 发行期限不超5年(含)[2] - 发行方式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 - 发行对象为合格机构投资者[2] - 发行利率以簿记建档结果确定[2] 发行流程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2]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发行前需取得协会批准[5]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授权负责发行研究与组织[4] - 授权董事会根据进展授权经营层实施[4]
正帆科技(68859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29 00:3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科学的公司发展战略,内在价值 上完善并提高公司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与盈利水平, 实现公司投资价值的最大化;市场价值上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创造稳 定健康的品牌优势,获得投资者的青睐与认可,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自律监管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 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 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 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 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 作。 (五)诚实守信 ...
正帆科技(688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费忠新(已届满离任)
2025-04-29 00:3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 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费忠新, 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 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1996 年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系教师; 1996-1999 年任浙江省财政厅资金处正处;1999-2001 年任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2014 年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02-2007 年任 中国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兼任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 ...
正帆科技(688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家茂
2025-04-29 00:3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帆科技")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程家茂,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执业 律师,曾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富友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法务主管,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 汇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5 年 1 月起,担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自 2024 年 5 月起任正帆科技独立董事。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余显财、黄勇、程家茂 薪 ...
正帆科技(688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显财
2025-04-29 00:39
会议决策 - 2024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全出席[5]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7]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8] 业务投资与收购 - 2024年8月16日审议通过投资半导体检测量测设备业务暨关联交易议案[10] - 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10] 人事与激励 - 2024年5月27日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12][13] - 2024年12月3日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12] - 2024年12月3日通过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13] 其他事项 - 2024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1] -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被收购[11] - 2024年任期内未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1] - 2024年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12] - 2024年8月29日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1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发展[15]
正帆科技(688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越
2025-04-29 00:3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帆科技")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刘越, 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半 导体行业协会理事、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副秘书长、北京半导 体行业协会监事长、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曾任北大青鸟 集团副总裁,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裁,中芯国际集成 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 年至 2014 年,在风险投资公司华登国际任副总 裁,负责中国事务与集成电路产业的投资。2014 年至今任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至今任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 总经理。自 2022 年 9 月起任正帆科技独立董事。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
正帆科技(688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已届满离任)
2025-04-29 00:3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 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胡文言,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师范 大学植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2000 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 大学药物研究所天然产物室,任助理研究员;2000-2005 年在北京双鹤药业双鹤 研究院(北京双鹤现代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05-2007 年 在美国雷德国际企业集团,任研发部总经理;2007 年-2009 年在美国独资企业沃 德(天津)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9-2015 年在北京天地外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2017 年,在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任常务副秘 书长; ...
正帆科技(68859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9 00:39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由董秘/总经理任组长[5]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7] 信息报告与处置 - 报告先报董秘,再报领导及监管[9] - 一般舆情组长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组长召集会议决策[10] 信息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2] - 擅自披露或媒体造假致损将追责[15]
正帆科技(688596)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00:39
信息披露时间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4] - 至少于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4]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6] - 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7]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7] - 重大事项泄露或传闻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0] - 特定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披露义务[11] - 披露重大事项有进展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情况[13]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等[12]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5]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1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连带责任[19] -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披露文件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连带责任[19] - 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1] 信息披露流程 - 由董事会办公室起草编制披露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披露[26]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26] - 总部各部门等发生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内部报告[26] 信息披露媒体及保管 - 以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时间不晚于其他场合[26]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专卷存档保管[30] 其他 - 对违反制度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违法移交有权机构[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32]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2] -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控进行监督[33]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35]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5]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35] - 制度与规定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开修改内容[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正帆科技(688596)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4-29 00:08
| 证券代码:688596 |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 公告编号:2025-03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53 | 转债简称:正帆转债 | |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帆科技")拟开展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不超过 500 万美元(含)或其 他等值外币货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一直以来均有开展国际业务,美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之一。为了提 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