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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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7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下午14:30[3] - 会议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处[5] 投票信息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多个时段[3]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598,简称兴蓉投票[15]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5日[4] - 审议议案包括总议案和《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7] - 登记日期及时间为2025年2月8日和10日特定时段[9]
兴蓉环境(000598) - 2025年1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1-22 17:24
供排水业务 - 自来水调价机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相关特许权协议约定,在满足相关调价原则的情况下可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价调整申请,供水价格的调整须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程序通过后执行 [2] - 污水调价机制: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照与相关政府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调价周期及调价公式开展,一般每 2 年或 3 年进行一次定期调价,如因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调整、服务范围扩大、扩能提标等因素导致公司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对污水处理价格申请临时性调整 [3] - 成都市中心城区第五期(2024-2026 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均价为 2.63 元/吨 [3] 化债政策影响 - 化债政策有利于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能力,对水务环保行业或产生积极影响,公司持续关注相关政策落地情况,与政府保持密切沟通,致力于加快项目回款,保障公司生产运营 [3]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公司正在推进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建设,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5100 吨/日,污泥协同处理规模为 800 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 800 吨/日 [3] 分红考虑 - 公司践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以优秀的业绩表现带动价值成长,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回报,未来将在兼顾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分红水平 [3]
兴蓉环境(00059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08 00:00
会议参与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463人,代表股份1,895,345,811股,占比63.5077%[5] - 现场投票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1,259,699,394股,占比42.2090%[5] - 网络投票股东460人,代表股份635,646,417股,占比21.2987%[5] 中小股东情况 - 中小股东出席459人,代表股份179,333,020股,占比6.0089%[5] 议案表决情况 - 同意担保议案股份1,893,573,211股,占比99.9065%[7] - 反对议案股份1,481,300股,占比0.0782%[7] - 弃权议案股份291,300股,占比0.0154%[7]
兴蓉环境(00059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08 00:00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12月20日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7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8] 投票情况 - 现场3人持1,259,699,394股(占42.2090%),网络460人持635,646,417股(占21.2987%)[10]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同意1,893,573,211股(占99.9065%)[11]
兴蓉环境(000598) - 关于获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5-01-03 00:00
融资相关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拟注册发行不超20亿元公司债券议案[1] - 公司收到批复,可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20亿元公司债券[1] - 批复有效期24个月,公司可分期发行[1]
兴蓉环境(000598) - 2024年12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2-20 20:51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业务涵盖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拥有完善的产业链 [3] - 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自来水业务、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业务、环保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置) [3][4] 运营及在建项目 - 公司运营及在建的供水项目规模约 430 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规模约 480 万吨/日、中水利用项目规模约 110 万吨/日 [4]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为 12,000 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为 8,430 吨/日、污泥处置项目规模为 3,116 吨/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规模为 1,950 吨/日 [4] - 在建项目包括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剩余 40 万吨/日、成都市排水公司洗瓦堰再生水厂及调蓄池工程、成都市第五、六、八再生水厂(二期)、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等,主要在未来 1 至 2 年内投入运营 [4] 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 -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13 亿元,同比增长 9.17%;归母净利润 16.26 亿元,同比增长 9.14%;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1.47 亿元,同比增长 18.50% [4] 政策影响 - 化债政策有利于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能力,对水务环保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4] - 公司持续关注相关政策落地情况,与政府保持密切沟通,致力于加快项目回款,保障公司生产运营 [4]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公司正在推进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建设,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5,100 吨/日,污泥协同处理规模为 800 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 800 吨/日 [4]
兴蓉环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0 19:31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5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 ...
兴蓉环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20 19:31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山南兴蓉1.135亿固定资产贷款提供全额担保[4] - 公司拟为东营津膜4.64亿贷款按60%比例担保2.784亿[9][13]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总额251984.61万,占净资产15.14%[17] 子公司业绩 - 山南兴蓉2024年1 - 9月营收147万,净利润29.65万[6] - 东营津膜2024年1 - 9月营收6786.7万,净利润953.77万[11] 子公司财务 - 山南兴蓉截至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4829.65万[6] - 东营津膜截至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7990.38万[11]
兴蓉环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12-20 19:3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 1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
兴蓉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9:3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按照法律、证券法规、规范性文件 要求,对应当对外告知的信息履行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以及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知晓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 1 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向证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