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恒电气(002364)
icon
搜索文档
中恒电气(00236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年6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内部 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内部机 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 ...
中恒电气(0023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 人员的行为,保障经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七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 ...
中恒电气(00236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本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具 ...
中恒电气(0023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 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 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 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 ...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督导内审至少季度检查特定事项[9] - 会议至少季度召开一次[15]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会议通知与报告 - 会议前三日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15] - 重大事项可书面报告董事会[18] - 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报告提交方式[19] - 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提交方式[30] 议事规则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1]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21] - 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落款信息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2025年6月[22]
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规划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规划委员会 工作。 第四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可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规划委员 ...
中恒电气(00236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2025 年 6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中恒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设立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
中恒电气(002364)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19:46
资产交易审批 - 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股东会批准[4] - 相关指标占比10%以上但不超50%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批准[5] - 相关金额在50万元以上、董事会标准以下由董事长审批[6] - 相关金额在5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6] - 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相关资产交易视同公司行为[7] - 单次处置资产金额在5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批准[9] - 处置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超50%由董事会批准[9] - 处置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9] 投资审批 -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50万元的对外投资项目[10] - 单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批准[11] - 单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批准[11] - 单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但不超过50%的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批准[11] - 单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其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超过50%的投资项目应报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16] 制度规定 - 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 管理制度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并及时修订[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
中恒电气(00236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6-24 19:45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2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 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以上修订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包 括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 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及薪酬方案相应废止。《公司章程》 其他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