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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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14 16:0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6][7] 临时股东会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公告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2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2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董事会审批权限 - 董事会有权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关联交易[30] 股东提名权 - 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31] - 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31] 会议记录与决议撤销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7]
红旗连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14 16:0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应现场开全体会议[15]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举手或记名书面投票表决[1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9]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大会[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月内不再审议[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25] - 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和决议[27]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8] - “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9]
红旗连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贺立龙)
2024-11-14 16:07
独立董事提名 - 贺立龙被提名为成都红旗连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8]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 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1] - 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6] 审查情况 - 通过公司资格审查[2] - 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2] - 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2]
红旗连锁: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
2024-11-14 16:07
会议审议 -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后12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6]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拟以超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安排网络投票[1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党委纪委设置 - 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2]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7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至2人[13] - 公司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3人,设纪委书记1人[1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被建议撤换[16] - 董事会需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16]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在2年内仍然有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1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17]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同意,可决定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18]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9]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0] -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20] - 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其他行政职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21]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22]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22]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2]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2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3]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4]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4] - 公司目前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投入,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2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0]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0] - 公司清算时,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等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31]
红旗连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涛)
2024-11-14 16:07
独立董事提名 - 周涛被提名为成都红旗连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承诺 - 周涛承诺参加深交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4] 任职资格 - 周涛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前十股东中[9] - 周涛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前五股东任职[9] - 周涛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任职情形[11] - 周涛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11] - 周涛最近三十六个月无证券期货犯罪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11] - 周涛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周涛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2] - 周涛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2]
红旗连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4 16:0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13:00在总部会议室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书面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表决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3票同意,监事会同意选举范俊为候选人[3]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票同意,同意修订规则[4]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红旗连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14 16:0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14:3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7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00 - 17:00[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至15:00[18] 股份与提案 - 曹世如、曹曾俊放弃281,775,000股(占总股本20.72%)表决权等权利[4] - 提案1、2采取累积投票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6] - 提案4、5、6、8为特别决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697,投票简称为红旗投票[14] - 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填报选举票数[14] - 股东选举票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应选人数且不超总数[6] -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选举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5] 其他 - 异地股东信函或传真须于2024年11月29日17:00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9] - 股东大会提案含选举监事、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1]
红旗连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洪涛)
2024-11-14 16:07
独立董事提名 - 谭洪涛被提名为红旗连锁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8]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 任职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12]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2]
红旗连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1-14 16:07
公司股份 - 2012年7月13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注册资本为136000万元[9] - 股份总数为13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6] - 2013 - 2015年多次转增、送股使股份总数从20000万股增至136000万股[16][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诉讼[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5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3][76] - 多种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9][90] - 监事会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9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3] - 不同发展阶段和支出情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97]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相同[60] - 党组织活动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安排并纳入预算[63]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7][109]
红旗连锁:关于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1-14 16:07
股东提名 - 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 - 公司提名谭洪涛、贺立龙、周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公司提名袁继国、黄东镇、王庚、李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股份持有 - 曹曾俊持有公司股份3621万股[2] - 张颖持有公司股份35万股[2] - 谭磊持有公司股份76.85万股[3] 人员变动 - 曹曾俊、张颖、谭磊、黄明月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4] - 汤继强、曹麒麟、廖中新辞职待股东会选新独立董事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