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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00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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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002929)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融资审批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50%,报总经理审批[6] - 超50%但未超100%,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董事会审批[6] - 超100%或达标后又融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批[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批[1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批[15]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经股东会审批[15]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批[15] 董事会担保审批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9] 担保额度预计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获调剂方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7] 合同备案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管理部登记备案[20]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6] - 越权审批或签署合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27] 制度执行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执行[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润建股份(00292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8][9] 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不超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须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产品且不得质押[13] - 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4] 超募资金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的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16]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7] 项目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7] - 募投项目出现异常应及时披露,调整计划需同时披露调整后计划[18] - 终止原募投项目应尽快科学选择新投资项目[18] 专户管理 - 公司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专户[7] 制度建设 - 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等[7]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11]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11] 资金安全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关联人占用挪用[20] 台账记录 -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募集资金台账详细记录相关事项[20] 核查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0]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0]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1]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润建股份(00292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财务报告制度 - 子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提交月、季、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15] - 子公司在建工程和项目投运后,应在会计期间结束后10天内提交产效情况报告[15] 管理监督制度 - 公司对各子公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4]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2] 决策审批制度 - 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需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7]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润建股份(00292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官网、网络媒体等[7] - 证券部负责建立并更新舆情信息管理档案[6] - 制度2025年9月实施[15][16]
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 董事会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人员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工作交接[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离职审查与追责 - 关键岗位高管离职需接受审查[12] - 未办离职程序人员对公司损失担责[15] - 离职人员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追责决定[15]
润建股份(0029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制度目标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4]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多方面[5][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具体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及时反馈[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9] 人员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13]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3]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4]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可创建数据库[14] - 开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4]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制度与后续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制度解释与修订 - 制度解释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17]
润建股份(00292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62929",简称为"润建投票"[9]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9]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11] 表决权规则 - 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账户同类别股份总和[14] - 合格境外机构等集合类账户互联网投票计入总数,交易系统不计入[15] - 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16] 投票设置 - 公司设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同对其他提案相同意见[16] 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高及非持股5%以上的股东[18] 流程安排 - 股东会通知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7]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7] - 公司及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并形成表决结果[19] 结果查询 - 股东会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19] - 股东可在互联网投票系统查一年内结果[19] 细则说明 - 细则“以上”含本数[21]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施行[21] - 润建股份相关细则时间为2025年9月[21]
润建股份(00292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三种除外情况[2]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应按比例资助[5]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 股东会审议情形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7] - 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7] 部门职责 - 计划财务部是对外财务资助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手续和资金跟踪监督[8][9] - 内审部负责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10] 信息披露 - 披露接受资助对象基本情况、财务指标及关联关系等[13] - 披露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及担保情况[13] - 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子公司提供资助需披露其他股东情况[13] - 董事会需评估资助事项利益、风险和公允性[13] - 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对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3] - 披露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13]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4] 其他规定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6] - 违反规定提供资助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20]
润建股份(00292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资金管理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资金管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5] 资金往来规定 - 大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需按规定决策实施[5] - 禁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有多种禁止情形[6] 监督检查机制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财务总监定期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8] 占用处理措施 - 发生占用,董事会要求大股东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9] - 经提议可申请冻结大股东股份[10] 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5] - 符合条件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清偿,但需报批[15] 违规责任 - 大股东等违反规定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3] - 董事、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15]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 解释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17]
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20:32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例会每年召开一次[11]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通过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13]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