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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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3000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 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总薪酬)是指公司 ...
鼎汉技术(30001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制度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 董事等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保密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3] - 公司应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5] - 应将报送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查[6]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10] 信息管理 - 公司报送材料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10] - 公司会将外部单位获信息相关人员登记备案[10]
鼎汉技术(3000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子公司与持股 -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需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4]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信息[8] - 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特定情形可按规定暂缓披露[11]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特定商业秘密情形应豁免披露[1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2]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3][13] 披露流程与登记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15]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豁免披露方式等事项[15] - 因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还应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公开等事项[15]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申请需报董事长签批,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7]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8] 定期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定期报告特殊情况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30]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说明沟通决策及尽职调查情况[3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40]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2]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业绩预告[43]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业绩预告[43] - 触及特定情形需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多项数据[44] 业绩快报与修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可发布业绩快报,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44] - 预计业绩与已披露差异较大需及时披露修正公告[44] 利润分配与转增股本披露 - 实施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45] 股票交易异常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45] 资产情况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47] 股东持股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报告披露[4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披露[49] 报告审议与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后披露[52][53]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在特定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5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55] 指定媒体披露 - 指定媒体披露时间不晚于非指定媒体且内容一致[57][58]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长、总裁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0] - 董事等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60]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7]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64]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73]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处理并追究赔偿责任[74] 文件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9]
鼎汉技术(30001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经理层的决策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和准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用,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裁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所处行业及产品, 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开拓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
鼎汉技术(3000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 公司在一年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净利润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50%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年度股东会[12] - 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12][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3][15] 提案与提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1] 会议通知与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5] - 现场股东会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号楼[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3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一年内或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第(四)项、第(十)项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等额选举时候选人获同意票数超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半数当选,差额选举时在此基础上得票多者当选[47] 其他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关联事项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及未投表决票视为弃权,中途退场等股东所持股份按弃权处理[49][5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相关各方负保密义务[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3]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53] - 会议主持人可宣布暂时休会或休会,全部议案表决及决议后股东无异议可宣布散会,因不可抗力等可宣布散会[55] - 参加股东会特定人员可入场,其他人士不得入场,主持人可责令特定人员退场,不服从可强制退场[57][58][59]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61] - 股东发言应先介绍股东身份、代表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62]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原则,不得给予额外经济利益[62] - 本规则所称“以内”“以上”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64]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64] - 公司法等修改或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6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65]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6]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68] - 公司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
鼎汉技术(3000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 ...
鼎汉技术(30001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处罚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1]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依法解除其职务并披露理由[12]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28] - 专门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9] - 专门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5] - 独立董事履职公司应配合,否则可向监管报告[3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3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6]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等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39]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鼎汉技术(3000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职工代表董事名额为1名[8]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8] - 董事在股东会审议受聘议案时,需报告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9]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1]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三年内有效[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2种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21] 董事长选举罢免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26]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通知[26]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审议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31]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33]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7] 信息披露 - 董事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应声明并说明理由[40] - 董事发现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与董事会决议或事实不符,应提请董事会纠正[46] - 董事发现媒体报道与公司实际不符且影响较大,应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必要时向深交所报告[47] 执行报告 - 董事执行决议时遇实施环境变化等情形,应向董事会报告[41] - 董事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董事会拟作违规决议等情形,应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3] 职责义务 - 董事应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内部制度建设,尽合理注意义务[48]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45]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委任,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4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45]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和律师不得兼任[46]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6]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以下”含本数,“过”“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8]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修订[50]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5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50]
鼎汉技术(300011)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8 21:38
业绩影响 - 2025年1 - 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766,233.08元[2] - 计提减值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10,867,522.22元[15] - 计提减值减少归母股东权益10,867,522.22元[15] 减值分类 - 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662,625.72元[7] - 2025年1 - 6月计提存货等减值损失929,397.09元[12] - 2025年1 - 6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74,210.27元[13] 应收款项 - 500万以上应收账款等确认为重大应收款项[7] - 不同逾期年限应收账款有对应计提比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