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300071)

搜索文档
福石控股(300071) -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3 00:01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营收14.52亿元,实际营收12.21亿元[16] 其他新策略 - 2022年4月11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激励议案并授权实施[12] 限制性股票处理 - 2025年4月22日多会议通过作废1238.79万股限制性股票议案[12][13] - 6人离职对应36.49万股、业绩未达标对应1202.30万股作废[15][16]
福石控股(300071)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3 00:01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 释 义 2 | | --- | | 声 明 3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4 | |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说明 6 | |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 四、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9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福石控股、公司 | 指 |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福石控 | | --- | --- | --- | | | | 股;证券代码:300071)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 | 《本激励计划(草案)》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 指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
福石控股(30007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司静波)
2025-04-22 23: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司静波) 本人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的审议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发展方向、 审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司静波,女,196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4 年 9 月至今任东北农业大学教授。2020 年 7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
福石控股(3000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3: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北京福石控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 ...
福石控股(30007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江萍)
2025-04-22 23: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江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的审议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发 展方向、审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江萍,女,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 年 12 月至 今,先后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 ...
福石控股(30007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3: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 ...
福石控股(30007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3: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
福石控股(30007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3:34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工作[4]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5] 审计流程规定 - 内审部提前3日下达“审计通知书”[9] - 1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工作[9] - 被审计单位15日内反馈执行结果[11] 其他要求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 审计部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6] - 追究重大违法违规单位和责任人责任[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福石控股(30007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凌永平)
2025-04-22 23:34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凌永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的审议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发 展方向、审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凌永平,男,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2011 年 12 月至今, 任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任鹏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上市公司深圳市明 ...
福石控股(3000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3:34
担保定义与核查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 董事会每年核查并披露公司全部担保行为结果[3] 担保条件与决策 - 公司可为符合条件单位担保,需审查债务人资信状况[6] - 特定情形申请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8] - 股东会为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章程行使决策权[9]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包括单笔超净资产10%等[9]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股东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担保流程与管理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审查合同条款[11]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2]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涉及多部门[14] - 发起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4]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5] 担保追偿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约或偿债能力受影响,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5][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16]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以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19]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19] - 董事会视情况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1]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