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300141)

搜索文档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 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 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 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工业园区和 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 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P A G E 除外);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 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 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 公司法")、 苏州 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 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过半数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 司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苏州工业园区 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 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由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2-22 18:43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3-06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8: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苏州 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