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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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现代 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 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 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通光电子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江 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担任双重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只按最高管理职务计算薪酬,原则 上不再发放兼任职务薪酬。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与发放 第五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通光线缆(3002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需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股东会主持相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4] 股东会报告相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述职报告[25] 股东会规则相关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25]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3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具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时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34]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4]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占出席股东会投票总数的50%以上[3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8]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40]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通过选举决议当日起算[40]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40]
通光线缆(3002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披露[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关联交易审批及其他规定 - 低于标准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7]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9]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审计或评估,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撤销未回避表决决议[16]
通光线缆(3002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义务和责任,保证公司内部重大 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或即将 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 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应当遵循及时性、 ...
通光线缆(3002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报告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收报告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履职与改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解任与赔偿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无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辞去代表人,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5] 离职后续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文件[9] - 忠实义务在离职或任期结束后2年有效[11] - 保密义务持续至秘密公开[11] - 公司追责离职人员,离职人员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通光线缆(30026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2] 信息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2] 信息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等公布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 - 向政府部门报送资料应提醒保密,无依据的报送要求应拒绝[3] - 特殊情况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其签保密协议[3] 信息报送规定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3] - 报送信息时应要求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信息并备案[3]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办人员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4] 违规责任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违反制度致使公司受损将依法追究责任[5]
通光线缆(30026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控股超 50%、能实际控制等[2]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考核两年不符要求将被提请更换[8] 财务与会计 - 子公司会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母公司政策[10] -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0] 经营与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规划服从公司战略[12] - 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公司业务指导与监督[12]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15] - 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7] 报告提供 - 子公司按季度和年度提供经营报告及财报[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0] 档案管理 - 建立公司与子公司两级档案管理制度[2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生效[25]
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制度内容 - 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约束和追究机制[2] - 问责对象包括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2] - 原则有制度平等、权责对等、主管负责等[4] 问责事项与方式 - 涵盖不能履职等16种情况[5] - 方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7] - 高管等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依职权定[7] 责任承担与提出 - 故意造成损失全担责,过失按比例[7] - 对董事、董事长问责提出方式不同[8] 流程与生效 - 调查核实5个工作日完成,结果交董事会[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3]
通光线缆(30026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加强公司的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保证公司业务运行、财务管理和生产流程 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准则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