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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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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29 18:43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章程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1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 事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一节 | | 总裁 3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秘书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 ...
南大光电: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8-29 18:43
1、经核查,《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8.625元/股。 2、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 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
南大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9 18:43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
南大光电: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8-29 18:43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690,538.0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 润为1,062,181,552.43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387,497,272.49元。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
南大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8:43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 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董事张兴国先生、独立董事张久俊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 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
南大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大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9 18:4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大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 号)同意注 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00.00 万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 ...
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大光电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9 18:4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7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7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大光电"或贵公司) 根据本所与南大光电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南大光电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 回购价格(以下称"本次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
南大光电:前驱体与特气稳步放量,光刻胶研发稳步推进
海通证券· 2024-08-19 11:09
投资评级和报告核心观点 - 南大光电首次覆盖,给予"优于大市"评级 [2] - 公司是从事先进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涵盖先进前驱体材料、电子特气和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三大板块 [8] 前驱体材料业务 - 公司是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了MO源全系列产品产业化的企业,在MO源的合成制备、纯化技术、分析检测、封装容器等方面已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9] - 公司掌握了多种ALD/CVD前驱体材料的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和封装技术,成为在先进半导体制程所需核心前驱体材料领域推进国产自主可控的"主力军" [17][18] - 预计前驱体材料业务2024E-2026E收入分别为5.40、7.54、10.40亿元,收入增速分别为59.0%、40.0%、38.0%,毛利率分别为47.3%、51.3%、54.4% [19] 电子特气业务 - 公司电子特气业务主要包括氢类特气产品和含氟电子特气产品,在2013年承担国家02专项实现了高纯砷烷、磷烷等氢类电子特气的产业化 [21] - 预计电子特气业务2024E-2026E收入分别为14.99、18.25、22.22亿元,收入增速将保持在22%,毛利率分别为45.9%、45.6%、45.3% [24] 光刻胶业务 - 公司光刻胶研发中心具备了研制功能单体、功能树脂、光敏剂等光刻胶材料的能力,能够实现从光刻胶原材料到光刻胶产品及配套材料的全部自主化 [25] - 目前研发的三款ArF光刻胶产品已在下游客户通过认证并实现销售,预计今年ArF胶的收入将有几倍增长 [26] 估值与投资建议 - 我们采用PE估值法,给予公司2024年55.0-65.0x PE,认为公司的合理市值为184.33-217.84亿元,对应合理价值区间为33.94-40.11元/股 [34] - 首次覆盖给予"优于大市"评级 [2]
南大光电: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2024-08-16 16:3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同时,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乌兰察布南大")、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半导体")、 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南大")、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椒南大")、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 奥盖尼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盖尼克")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子公司 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 ...
南大光电: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8-12 17:37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南电转 债"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开始转股,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共有 147 张"南电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 430 股"南大光电"股票。 同时,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0,000 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543,423,716 股变更为 543,164,146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43,423,716 元变更为 人民币 543,164,14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冯剑松 注册资本:54316.4146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