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30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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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通(30087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8 21:33
利润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949,361,172.21元,母公司为724,134,350.09元[1]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2日,总股本109,481,432股,可参与分配股份107,826,132股[2] 利润分配 - 2025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4.34元,共分配46,796,541.29元[2] - 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总股本变动按每股金额不变调总额[2][3] 方案情况 - 预案符合规定,现金分红用自有资金,需股东大会审议[4][6]
欧陆通(300870) -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8-28 21:33
减持计划 - 泰州通聚拟在2025年9月22日至12月21日减持不超190万股,占总股本不超1.74%[2][4] - 截至公告日,泰州通聚持股3635231股,占总股本3.32%[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不超所持股份25%,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5] 分红情况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8] 影响说明 - 本次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经营[8]
欧陆通(300870)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21:31
股权变动 - 公司持有安世博30%股权,放弃新增3500万元注册资本优先认缴权[2] - 增资后安世博注册资本由26666.67万元增至30166.67万元,公司持股降至26.52%[2] - 增资前公司出资8000万元,增资后仍8000万元占比26.52%[9] 财务数据 - 安世博2025年6月30日资产44520.05万元,负债39067.15万元,权益5452.90万元[8] - 2025年半年度营收18554.82万元,营业利润 -4235.97万元,净利润 -4245.42万元[8] 决策流程 - 2025年8月22日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及议案资料[15] - 8月26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15] - 8月27日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通过议案[4][16] 交易评估 - 本次定价1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公允合理[11] - 不涉及人员安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12] - 保荐机构认为审批合规,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17]
欧陆通(300870)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28 21:31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2]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6次[3]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3次[3] - 培训次数为0次[4] 合规情况 - 信息披露等各事项未发现问题[5] - 13项承诺均已履行[6][7] 人员与监管措施 - 保荐代表人未变更[8] - 无监管措施事项[8] - 无其他重大事项[8]
8月28日增减持汇总:暂无增持,上纬新材等21股减持(表)





新浪证券· 2025-08-28 21:23
核心观点 - 8月28日无上市公司披露增持情况 但共有21家上市公司披露减持计划 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及特定股东等多种主体 减持比例普遍集中在1%-3%范围内 [1][2] 减持主体类型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案例包括凯格精机控股股东一致人拟减持不超过3% 欧陆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1.74% [2] - 实际控制人直接减持案例包括泰瑞机器实际控制人郑建国拟减持不超过2.95% 恒盛能源实际控制人之一拟减持不超过2% [2] - 董事高管减持案例包括长盛轴承部分董监高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2% 柏诚股份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 [2] - 特定股东减持案例包括浩通科技实控人及特定股东徐州博通拟合计减持不超过3% 唯科科技三股东拟询价转让总股本2.99% [2] 减持比例分布 - 减持比例超过3%的案例包括晶华新材控股股东等拟合计减持不超3.01% 凯格精机控股股东一致人拟减持不超过3% [2] - 减持比例在2%-3%区间的案例包括泰瑞机器实际控制人拟减持不超过2.95% 唯科科技股东拟询价转让2.99% 皖通高速股东拟减持不超过3% [2] - 减持比例低于1%的案例包括中创物流高管拟减持不超过0.09% 赛诺医疗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04% 东田微股东拟减持不超过0.57% [2] 特殊减持方式 - 唯科科技采用询价转让方式减持 比例达总股本2.99% [2] - 南模生物拟减持回购股份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 - 上纬新材股东金风投控已完成减持计划 累计减持403.36万股 [2]
欧陆通(3008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2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及机构,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4]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利用[5][6] 披露媒体 - 指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报刊及网站为披露媒体[7] 披露方式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原则上用直通披露[8]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含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计提大额资产减值等[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1] - 出现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2] - 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13]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久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22]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5]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7]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7]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9] 子公司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6]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按持股比例计算数据适用规定[17] 公开承诺披露 - 公司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17] 业绩下滑或亏损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应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28] 业绩预告披露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0] 业绩快报披露 - 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31]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条件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31][32]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违规要纠正披露[32][33] 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说明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33] 财务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处理 - 公司因财务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33] 重大事件即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6] 交易事项披露 -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二种事项[39][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及时披露[4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43] 重大诉讼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重大诉讼应及时披露[43] 日常经营交易披露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日常经营交易应及时披露[4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披露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披露原项目情况、新项目情况等内容[45] 主要资产被查封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该资产30%应立即披露相关情况[47]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应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49] 重大变化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公司收购等导致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49]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3] 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处理 - 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应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两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50]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0][61] 关联人名单报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1] 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相关工作[58] 信息披露文件发布 - 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定稿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64] 重大信息保密制度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措施等[63] 保密工作责任人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4] 影响股价情形报告 - 出现可能影响股价的情形,责任人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67]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70]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7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73]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74]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5]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75]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为准[76] 制度修改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77]
欧陆通(30087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 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 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 公司质量,依 ...
欧陆通(3008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21:0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深圳欧陆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 ...
欧陆通(30087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21:0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五)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 予以披露。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 ...
欧陆通(3008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21:0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和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