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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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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韬)
2025-04-28 20:1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作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发表意见 | | --- | --- | --- | --- | | | | | 情况 | | 2024-1-12 | 第二届董事会 | 《关于 2023 年度内 ...
北方长龙(3013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彤)
2025-04-28 20:1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作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彤,1968年生,博士学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8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极端环境高分子材料实验室课题组长、 国家级技 ...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0:1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方长 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彤、郭澳、 吴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彤、郭澳、吴韬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第 1 页 ...
北方长龙(3013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澳)
2025-04-28 20:1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六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日常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 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 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 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发表意 | | --- | --- | --- | --- | | | 第二届董 | | 见情况 | | | |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内审工作计划 | | | | 事会审计 | 《关于 2023 的议案》 | 同意 | | 202 ...
北方长龙(301357)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5-04-28 20:1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 郭澳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 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各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
北方长龙(301357)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9:50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1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0,569,001.82 | 24,741,109.48 | | ...
北方长龙(30135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19:50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3 2025 年 4 月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仇昊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某军品总装企业签署的 1.11 亿元重大合同, 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产品的生产,但因客户内部生产验收安排规划等原因影 响,公司已完成交付及验收产品的比例较低,约占合同总金额的 10%,导致 公司 2024 年主要产品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收入下降;该订单预计于 2025 年完成验收。 2、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受终端客户军 方结算进度影响,导致客户回款不及时 ...
北方长龙(30135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15 18:19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50元,募集资金总额8.5亿元,净额7.758706亿元[1]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6.817286亿元,其中军民融合项目5.01728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亿元[4] 项目进展 - 军民融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4] 现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不超9亿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募集不超3亿,自有不超6亿[7][8][20] - 闲置募集投安全高、期限不超12个月产品,自有投风险可控、期限不超12个月理财[6] - 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单笔超期顺延[9] - 2025年4月1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8][19]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管理符合规定,同意提交审议[20] - 保荐机构认为现金管理合规,可提高资金效率[21] - 广发证券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1]
北方长龙(301357)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5-04-15 18:16
会议信息 - 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2] -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3人[2] 资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不超90000万元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 - 募集资金不超30000万元[3] - 自有资金不超60000万元[3]
北方长龙(301357)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5 18:1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每股50元,募资85000万元,净额77587.06万元[1] - 募投项目投资68172.86万元,含军民融合项目50172.86万元和补流18000万元[4] 项目进展 - 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调至2025年4月30日[4]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6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7] - 2025年4月1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90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7][19] -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均认可现金管理事项[2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