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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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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6][7]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与否均需按规定报告公告[8] 其他规定 - 因离婚股份减少,过出和过入方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9]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信息[9]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违反《证券法》44条,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1]
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8 17:55
投资决策权限 - 控股超50%企业对外投资视同公司事项[3]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 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且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7]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批准[7] - 限额标准下投资由总经理决定[8] 投资管理部门 - 财务部负责长短期投资牵头及日常事务[10][11] 交易审计评估 - 股权交易提交股东会需审计标的财报[12] - 非现金资产交易需评估[12] 投资处置 - 7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对外投资[14] - 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4]
绿联科技(30160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7:55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3] 差错情况与责任划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5] - 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8]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5] 责任承担主体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责任追究情形与形式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六种从重或加重,四种从轻等[8][10] - 追究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11] 申诉复议 - 被追究者可30日内书面申诉并复议一次[13]
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8 17:55
担保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10]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5]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有实际履行能力[8] - 经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须符合相关规定[12]
绿联科技(30160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财务报告递交 - 子公司按月、季、年向母公司递交财务报表及预算报告[8][9]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母公司战略[1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且不得擅自披露[15][16] 审计相关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需反馈并执行决定[18][19]
绿联科技(3016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7:5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人员与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12]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公司应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2] 职责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4][15] 特殊情况处理 - 聘任期内特定情况公司有权终止业务约定[16] - 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双方执业质量并形成意见[17]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时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21]
绿联科技(301606)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4] 保密要求 - 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4] - 按法规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4]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违规使用信息依法追责[5]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
绿联科技(3016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5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与保密[2] - 内幕信息指未公开的经营、财务等信息[3] - 知情人公开前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 操作要求 - 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登记报送[4][5]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人员签名确认[7]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8] - 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材料[8] 管理机制 - 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保密负责人[10] - 信息流转有审批程序,对外提供需批准备案[10] 违规处理 - 违规将被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2] - 违规受处罚结果报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备案[13] - 自查买卖证券情况,问题核实追责并报送结果[13]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规和章程为准[1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
绿联科技(3016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7: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等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明并签字确认[27] 决策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2]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保障信息畅通,提供资源和意见[32]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董事会会议提前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7: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 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六)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