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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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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万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4,000,000元 [1] - 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4,347,169.81元后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79,652,830.19元 [1] - 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31,132.06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421,698.13元 [1] - 募集资金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汇入公司专用账户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监管与存放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已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1] - 截至2025年09月16日 公司已开立募投专用账户 [3] - 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闵行科技支行及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交易所规范 [3] - 专户账号127907820510008仅用于上海沿浦汽车座椅骨架纵向调节装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 募投项目调整 - 2025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实施主体 [2] - 新增实施主体为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增加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作为实施地点 [2]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要求乙方按月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甲方大额资金支取需及时通知丙方 [6] - 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可指定保荐代表人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乙方需配合提供所需资料 [4] - 协议自三方签署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6] - 协议一式6份 三方各持一份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报备 [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7 03:2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6.97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84,850.00万元[2] - 扣除发行费用7,714.67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7,135.33万元[2] - 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 募集资金管理机制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 符合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3] - 2021年7月与建设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交易所范本[4] - 2024年8月与工商银行(泰国)签署五方监管协议 新增立达信泰国作为募集资金实施主体[5] 专项账户变动情况 - 公司在建行江头支行账户(35150198080100002552)于2021年11月销户[7] - 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账户(35150198080100002554)于2022年6月销户[7] - 漳州光电子在招行五缘湾支行账户(592903808910555)于2023年4月销户[7] - 立达信泰国在工商银行(泰国)账户(5100250049)于2024年7月新设[8] -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账户(80131200001252)因余额为零于2025年9月16日完成销户[8] 募投项目调整 - 2023年10月通过决议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规模 将未使用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5] - 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5]
锐科激光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浪财经· 2025-09-16 23:04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由董事长陈正兵召集并主持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8人 其中董事马泳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董事李安安代为行使表决权 [1] - 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1] 制度修订决议 -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 - 修订目的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修订后制度具体内容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2
公司募集资金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及9月12日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将原可转债募投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 [1] - 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已完成专项账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 [1][2] 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82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8.13亿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并存放于专项账户 [1]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2592789)仅用于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5年8月26日余额为0万元 [3] -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有权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 [4]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且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且销户后失效 [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6 03:3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调整原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再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将剩余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1] -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2年1月公开发行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存入专项账户 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新开立专项账户情况 - 全资孙公司安徽豪美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498040100102592789 截至2025年8月26日账户余额为0万元 [5] - 该专户仅用于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的资金存储与使用 不得挪作他用 [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方包括公司及安徽豪美(甲方)、兴业银行芜湖分行(乙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丙方) 丙方有权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5][6]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当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7]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减资事项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洪湖安井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7,000万元减少至52,000万元 减资总额为15,000万元 [2] - 减资仅针对全体股东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部分 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 - 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属董事长办公会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 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 洪湖安井成立于2022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减至52,000万元 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洪湖市 [3] - 经营范围涵盖食品生产销售、农产品加工、低温仓储及进出口业务等许可及一般项目 [3] 减资背景及影响 - 洪湖安井曾作为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已结项且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 [4] - 减资不涉及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不影响现有资产状况及正常运营 不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4] - 减资不产生实际资金流转 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发行概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7,997,067股 发行价格为6.82元/股 [4] - 募集资金总额1,964,139,996.94元 扣除发行费用16,531,206.06元后净额为1,947,608,790.88元 [4] - 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 新增股份将办理登记托管事宜 [1] 资金监管安排 - 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6] - 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6] - 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 监管协议条款 - 保荐机构可指定保荐代表人王玮、戴卫兵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7]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并在大额支取(单次或累计超5,000万元或募集净额20%)时邮件通知保荐机构 [7] - 协议持续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 保荐机构义务至2026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结束 [8][9] 信息披露 - 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9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345号) [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3 02: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10,000股 发行价格为23.1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924,231,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8,603,997.87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四方监管协议签订背景 -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 同意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 - 子公司安吉热威与热威汽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及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4]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规范 - 专项账户仅用于"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或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 [5]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若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 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 [6][7] 协议执行与终止条款 - 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拒绝配合调查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7][8] - 协议终止后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 协议一式八份 四方各持一份 并向交易所及监管局报备 [8]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9-12 07:15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82,629,217.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19.82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9.11元,共发行1,478.9598万股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未披露具体数值,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相关机构签署监管协议 [2]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公司多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投资规模,包括2022年将"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将"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从20,800.00万元缩减至6,550.00万元 [3] - 2023年公司为"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新增海外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2024年又减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4][5] - 2021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568.6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54.92万元,合计8,123.60万元 [5]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自2021年至2025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从20,000万元逐年递减至1,000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6][7][8][9][1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1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 "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8月达产,2023年和2024年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因宏观经济影响及市场竞争加剧 [12] - "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前者效益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后者旨在提升服务能力和品牌形象 [10][13] -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20%以上的情况 [11]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 2025年6月11日,公司决定将"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11] 监管措施及处罚情况 - 2022年公司因窗口期回购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及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涉及回购金额277,000元 [15][16]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14][1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2 02:3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1,319,47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2,231,830.50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7,677,388.4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4,554,442.02元 [2]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与监管 - 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3] - 公司与武汉智造、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及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 - 专户账号127909412510001,截至2025年8月4日余额为0万元,仅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使用 [4] - 专户内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需符合监管规定并通知保荐机构 [5] - 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产品不得质押,银行需按月提供产品受限情况报告 [6]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6][7]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8] 现金管理安排与账户设立 - 公司获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 [10] - 现金管理资金限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 [10] - 分别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及中信证券签署四方和三方监管协议 [11] - 浙商银行专户5840001310120100017231(截至2025年9月10日余额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现金管理 [12] - 浙商银行三方专户5840001310120100017362(截至2025年9月10日余额0万元)用于同一项目现金管理 [17] - 广发银行专户9550889900016290227(截至2025年8月4日余额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现金管理 [22] - 广发银行三方专户9550889900016287142(截至2025年8月4日余额0万元)用于同一项目现金管理 [27]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所有现金管理专户仅限投资存款类或保本理财产品,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12][17][22][27] - 银行需按月5日前提供对账单和产品受限情况报告 [13][18][23][28] - 保荐代表人肖少春、路明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 [14][19][24][29] - 大额支取(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15][20][25][30] - 协议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可申请注销专户 [16][21][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