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搜索文档
华星创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本制度规定的事项履 行保荐职责,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不 ...
江河集团: 江河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 公司应当接受保荐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及本 制度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 或"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
通灵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11.7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0.579亿元[1] - 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6日划至公司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2] - 初始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总额8.397亿元,包含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研发中心升级建设等4个项目[2]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22年10月调整原募投项目,新增"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同时变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2] - 2024年2月调减"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资金,转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650万套/年产能)及汽车部件公司股权收购[3] - 2024年将"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结项,节余资金1.013亿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 项目终止决策 - 2025年终止"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亿元(拟投入募资8800万元),实际使用2377万元[5] - 终止原因包括:现有产能已满足订单需求、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能闲置风险、需优化资源配置[5] - 项目剩余募资6014万元(含6000万理财)将留存专户,待新投资项目论证后使用[5][6] 新增实施地点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河南桥路东侧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保留[7][8] - 调整目的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7] 决策程序与影响 - 相关变更均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监管规定[8][9] - 项目终止和地点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6][8]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变更事项无异议[9]
中国核电: 中国核电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84,717,207股,每股发行价8.31元,募集资金总额13,999,999,990.17元,扣除发行费用2,345,728.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997,654,262.12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4日足额划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2024年12月25日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专户,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 三家控股子公司(中核辽宁核电、中核国电漳州能源、中核苏能核电田湾核电站七号八号机组分公司)分别在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工商银行漳州云霄支行、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开设专项账户 [2] - 公司、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规范要求 [2] 四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2][3] - 允许在授权范围内以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部分资金,但需提前通知保荐人并确保资金到期后转回专户 [3]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保荐人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受限情况及账户状态 [3] - 保荐人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银行需配合 [4][5] - 单笔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人并提供支出清单 [5] 绿电ETF市场表现 - 绿电ETF(562550)跟踪中证绿色电力指数,近五日下跌0.90%,市盈率17.19倍 [8] - 最新份额1.3亿份,较前增加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65.2万元 [8] - 当前估值分位为42.62% [9]
延江股份: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延江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 ...
燕麦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1][2] - 制度适用于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监管,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2] - 公司需确保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募投项目时遵守本制度[3] - 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充分论证,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5]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优先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交易类公司[6]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通过募投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7] - 募集资金应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6]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商业银行)[8]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境外投资项目需额外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性[9] - 协议终止后需在1个月内重新签订新协议[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投入不足计划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6][7] - 禁止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关联方占用、质押委托贷款等行为[12]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超募资金管理 - 2025年5月后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需通过专户实施[15][16] -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2025年5月前取得的资金使用比例不得超过30%[1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方式等情形[14][15] - 新募投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投资计划、风险提示及审批进展[24] - 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5]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解释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的原因[21][27]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8] - 公司应及时披露严重影响募投计划的情形及应对措施[26] 附则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0][31] - 制度中"达到"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6 03:2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获核准,发行数量为94,562,647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0.43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19,239,599.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0,760,390.56元 [1] - 募集资金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验资报告编号为天衡验字(2016)00156 [1]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资金使用规定 [1] 募集资金销户情况 - 募投项目"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和"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审议通过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 公司完成待支付款项5,048.14万元的支付,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转出 [2] - 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对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2] 备查文件 - 银行销户证明 [2]
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46.27元发行40,010,000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8.5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未披露[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58亿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使用2,492.53万元,尚未使用余额7,384.61万元[1] - 未使用资金包含专项账户余额2,166.71万元、现金管理产品7,000万元及利息净收入1,800.04万元[1]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8个专项账户中7个已完成销户,仅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账户留存2,166.71万元活期存款[1][2] 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 7个项目已100%完成投资,包括3个生产基地项目(华南、重庆、南宁)、营销网络升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累计产生效益超3.8亿元[3][4] -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进度60.34%,投资延期至2026年6月,2025年上半年新增投入2,367.91万元[3][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2023年由华南基地变更为增城基地,投资总额与建设内容保持不变[5] 资金使用动态 - 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当前持有7,000万元理财产品,报告期内收益73.74万元[3] - 累计完成7.88亿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涉及所有募投项目[3] - 营销网络升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未核算收益[4]
旗天科技: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 ...
奥普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为153,596.90万元,已累计投入101,216.57万元,投资进度为65.90% [3] - 募投项目包括"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 -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募集资金3,211.8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5] - 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了成本和费用,同时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 [4] - 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等款项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继续支付,后续剩余资金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 -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因建筑许可获取延迟、市政配电管网不完善等原因进度延后,原定2023年7月完成调整至2025年7月 [5] - 下游产品需求品类扩展超出原项目规划范围,新能源领域收入占比提升带动硬件需求增加,3C电子、半导体及汽车领域业务拓展进一步多样化需求 [8][9] - 公司产品线已从光源、控制器等核心部件拓展至全系列自动化核心软硬件,原项目单一生产定位与多品类需求产生矛盾 [9] - 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20,226.9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6][10] 公司未来计划 - 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投资项目,科学评估可行性,并同步评估现有募投项目是否存在追加投资需求 [10] - 未来使用募集资金时将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0] 内部审议程序 -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部分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12] - 监事会认为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程序合法合规 [12]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决策符合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