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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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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家族卖港口难了:“不得规避审查”!
搜狐财经· 2025-05-15 21:16
监管动态 - 商务部重申对长和集团港口交易的审查立场,强调交易各方不得规避审查,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 [1] - 中国反垄断执法首次对跨境交易行使域外管辖权,明确只要交易影响中国市场竞争或战略安全均可介入 [6] - 监管技术升级,采用区块链存证与大数据追踪技术,72小时内锁定四层离岸架构 [5] 交易背景 - 长和集团控制全球10.4%的集装箱吞吐量,通过离岸公司多层嵌套和分阶段执行交易规避反垄断申报门槛 [3] - 交易涉及巴拿马运河,该通道承载全球6%贸易量,是中国对美洲出口的关键通道 [3] - 美国资本通过资本-政治联盟布局,可能对中国21%的出海货轮构成威胁 [3] 市场反应 - 长和系股价下跌,显示市场对交易不确定性的担忧 [7] - 贝莱德在华23个项目暂缓审批,意大利MSC航运被迫重审合作策略 [7] - 某外资PE因忽视申报被罚没年度营收8%,某科技巨头分步收购策略导致12亿前期投入打水漂 [7] 战略意义 - 中国反垄断执法从市场纠偏升级为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将港口等战略资源管控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7] - 此次事件标志着全球化规则的重写,中国用法律武器划定"不得规避审查"红线 [8] - 新时代商业智慧在于学会在重构的秩序中与时代共舞 [9]
压实第三方责任 穿透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暗角
证券时报· 2025-05-15 02:31
资本市场第三方造假问题现状 - 大量第三方参与造假呈现系统性和隐蔽性特征 对资本市场构成深层威胁 [1] - 现行追责体系主要聚焦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 产业链上下游第三方长期游离于法律惩戒之外 [1] - 财务造假链条中 上市公司及产业链企业是源头 中介机构仅起"看门人"作用 但处罚压力集中在中介机构 [2] - 第三方主体违法成本远低于潜在收益 处罚力度不足导致难以形成有效威慑 [2] 现行法律体系缺陷 - 《证券法》对"帮助造假"责任界定模糊 缺乏将供应商/客户纳入共同侵权的典型判例 [2] - 证监会监管权限受限于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 对第三方主体处罚缺少法律支持 [3] - 刑事责任认定存在空白 非上市公司参与造假缺乏直接对应的刑事条款 [3] - 民事诉讼被告范围受限 代表人诉讼机制未覆盖第三方主体 [3] - 证明第三方"明知"造假意图难度大 需通过资金闭环/异常合同等间接证据构建证据链 [3] 跨部门监管障碍 - 税务/海关/银行数据未与证券监管部门打通 虚构贸易链核查困难 [4] - 跨境贸易取证难度更高 难以完整还原交易链条 [4] 制度完善建议 责任认定标准 - 需统一《证券法》《刑法》关于"协助造假"的责任认定标准 建立"过错程度-责任比例"匹配机制 [7] - 建议增设"协助财务造假罪" 明确第三方参与情形及处罚标准 采用"行为导向"追责原则 [8] 协同治理体系 - 赋予证监会对非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权 推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 [9] - 扩大刑法解释 参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犯罪主体拓展至造假上下游 [9] - 完善民事诉讼制度 允许股民直接起诉配合造假方并明确民事赔偿责任 [9] 监管技术升级 - 建议银行/税务信息纳入监控体系 形成四条线联动机制 [10] - 采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监控 增加发票流/轨迹流等维度 建立实时跟踪预警系统 [10]
新华财经早报:5月9日
新华财经· 2025-05-09 07:54
中美经贸关系 - 中方坚决反对美国滥施关税的立场是一贯的 要求美方纠正错误做法并取消单边加征关税 [1][5] - 美英达成新贸易协议 部分撤回特定领域关税 但10%对等关税未取消 英国出口美国前10万辆汽车按10%额外关税征税 超过部分按25% [2] - 欧盟拟对价值950亿欧元美国商品征税以反制美国关税 公众咨询开放至6月10日 [3] 新能源汽车 - 4月全国新能源乘用车零售92.2万辆 同比增长37% 渗透率达52.3% 今年以来累计零售334.2万辆 同比增37% [1][8] - 宁德时代发布全球首款可量产9MWh储能系统TENER Stack 在容量和安全性等维度实现突破 [14] 金融与投资 - 银行间市场36家企业发行2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14家企业申报180亿元注册规模 [11] - 招商银行拟出资150亿元 中信银行拟出资100亿元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13][6] - 比特币突破10万美元 日内涨幅超5% 为2025年2月以来首次 [3] 科技与创新 - 百度Apollo与神州租车合作推出全球首个自动驾驶汽车租赁服务 [15] - 华为发布首款鸿蒙电脑 搭载HarmonyOS 5 采用鸿蒙内核 宣布终端全面进入鸿蒙时代 [16] - 人社部拟新增17个职业包括跨境电商运营管理师等 新增42个工种如生成式AI系统测试员 [6] 宏观经济 - 国家发改委推出3万亿元优质项目 重点覆盖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 [7] - 德国3月工业产出环比增3% 一季度环比增1.4% 为2022年初以来单季最高增幅 [3] - 马来西亚央行降准100基点至1% 释放约190亿林吉特流动性 [3] 公司动态 - 中国船舶重大资产重组获上交所受理 [6] - 中不国际季度净利润同比增166.5%至13.56亿元 [6] - 宁波华翔合作打造具身智能机器人生态体系 [6]
超3.3万家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完成备案
证券日报· 2025-05-07 00:40
外包机构备案情况 - 截至5月6日已有超3 3万家外包机构完成备案 其中涉及聚合支付机构超700家 [1] - 外包机构是指经批准成立、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业务类型包括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特约商户推荐等 [1]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近期发布提示 要求收单机构加强外包机构管理 防范转包、分包业务风险 [1] - 支付清算协会已启动外包市场检查 未来或重点打击虚假商户等行为 并对严重违规机构实施黑名单分级分类管理 [2] 行业专家观点 - 外包机构备案管理对规范收单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合规备案有助于业务健康发展 [1] - 备案制是支付产业穿透式监管的关键环节 通过资质认证推动行业从野蛮扩张转向精耕细作 [2] - 外包机构违规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 增加商户管理复杂度 并加剧支付风险管理压力 [2]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风险提示 涉及三方面工作要求
证券日报网· 2025-05-06 20:44
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现状 - 截至5月6日已有超3.3万家外包机构完成备案涉及聚合支付机构超700家 [1] - 2025年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达972家其中聚合支付机构10家 [1] 外包业务规范管理要求 - 外包机构业务类型包括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等 [2] - 协会发现部分外包机构存在转包、分包行为要求严禁此类行为 [2] - 收单机构需加强外包机构管理、风险管理和合规展业要求 [2] 监管措施与风险管理 - 收单机构需对外包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3]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对高风险机构采取警告、扣违约金、终止合作等措施 [3] - 违规外包机构将被纳入行业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3] 行业监管政策动态 - 2020年8月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4] - 2023年5月要求收单机构存量合作外包机构100%备案 [4] - 2023年11月修订《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办法》 [4] 未来监管趋势 - 预计将持续严监管重点打击虚假商户等行为 [4] - 对严重违规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如纳入黑名单 [4] - 备案制推动行业从野蛮扩张转向精耕细作 [5]
“五一”期间,全市大型特种设备将实现智慧监管
新京报· 2025-04-27 13:05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北京)两周年建设“成绩单”并介绍未来重点工作计划,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监管模式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涉企收费监测、服务维权等方面取得成果并持续推进优化 [1][2]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 首创“不用章、不缴照”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100%“全程网办”,外资企业开办最快当天办结 [2] - 30余个业务场景和自助服务终端支持电子营业执照认证登录,累计应用量超2.15亿次居全国首位 [2] - 为270余万存量经营主体生成电子营业执照,230万户下载应用占比超八成 [2] - 拓展应用场景实现“一照通办”,丰富集成服务功能实现“一照通查” [2] - 打造支持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投”的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1万家企业开展业务30余万次 [3] 监管模式创新 - 49个监管部门应用八种非现场监管方式,2025年3月非现场检查量占比达40.9%,实现1682项监管数据跨部门共享 [4] - 2024年7月1日推行“扫码检查”改革,截至2025年3月检查29.3万次,重复低效检查提示阻断成功率88% [4] - 今年持续优化“扫码检查”,强化计划任务统筹和过程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5] - 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建立工作体系和风险预警管理体系,打造数字化监管工具 [6] 特种设备监管 - 扩大“无事不扰”清单范围,2025年3月“无事不扰”企业达23.1万占比10.25% [7] - 本月底前31.6万台电梯实现“一梯一码”智慧监管全覆盖,“五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实现“一台一码” [1][7][8] - 居民扫码可查电梯安全信息、学知识、遇困一键报告,救援人员可精准定位 [7] 涉企收费监测 - 选取228家单位作为首批涉企收费监测点,企业可填报信息,监管人员核查违法违规收费 [9] - “京通”设“涉企收费政策专区”推送政策,2024年引导退还费用6565万元惠及1万多户企业 [9] - e窗通平台提供“证照超期”提示服务,累计发送提醒短信约24.1万余条 [9] 服务维权优化 - 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12345诉求解决率、群众满意率首次实现100% [10] - 今年对热线诉求工单进行AI智能清洗,分析研判集中问题,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10]
托管新规影响多大?最新解读
搜狐财经· 2025-04-13 21:28
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监管,避免"带病托管",重塑行业生态 [1] - 新规通过"严准入、强职责、优退出"三管齐下,强化托管人责任,明确私募基金适用"一托到底"情形,设置3年整改过渡期 [3][5][7] - 新规落地后将加速行业洗牌,预计3年内20%-30%中小托管机构退出市场,形成"强者恒强"格局 [21][22][23] 完善准入门槛与责任压实 - 新规大幅提高机构准入门槛,要求近三年评级在A类以上的券商,并强化托管人监督职能 [3][18] - 明确托管人需对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指令拒绝执行并履行报告义务,区分一般性投资监督和特定指令监督 [10][12] - 托管人需采取必要手段核查管理人提供的信息资料,无法有效履职则不得托管,避免"无效托管" [10][11] - 法院案例显示托管人因未履行合理审核义务被判承担投资者本金损失10%的赔偿责任 [14] 私募基金"一托到底"机制 - 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适用"一托到底",嵌套投资或关联交易产品必须由同一托管人托管,确保监督链条完整 [5][6] - 存量业务设置3年过渡期,要求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通过变更托管人、修改合同等方式完成整改 [7] - 托管人需穿透核查底层资产,私募需提供四级估值表,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7][22] - 对无法有效监督的非标准化资产,基金合同需向持有人特别揭示风险 [7][8] 行业影响与格局变化 - 新规将推动行业从"牌照红利"转向"能力竞争",头部机构凭借技术、规模和牌照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15][21] - 托管机构需投入大量资金升级穿透式监管系统,中小机构可能因技术投入不足面临合规风险 [18][22] - 预计3年内20%-30%中小托管机构退出市场,部分转向代销、运营外包等辅助业务 [23] - 私募托管费率仅"万二"左右,成本压力加剧行业分化,合规记录优良的私募更受青睐 [7][19][22] 操作层面待解决问题 - 部分规定如"采取必要手段核查"等缺乏细化标准,实操中可能引发争议 [11][18] - 投资监督、净值核算等要求托管人在"当日"完成报送,对系统响应速度提出更高要求 [10][18] - 私募基金需建立更完善合规团队和系统,对投资策略、交易执行等进行实时监控 [18][22] - 托管机构需平衡高合规成本与低费率现状,规模效应成为生存关键 [19][21]
胆子太肥!冒充中基协,向机构开出近亿元罚单!协会严正声明
券商中国· 2025-03-25 07:26
协会并未发布过相关公告,其所盖公章系伪造,"罚款、关闭出入金通道、账户冻结"等均不属于协会纪律 处分措施,协会不会也无权对行业机构及投资者采取前述罚款等处罚或限制措施。请行业机构和广大投资 者务必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辨别判断,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不法行为,请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并立即向 公安机关报案。 协会敦促有关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伪造协会印章、冒用协会名义等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基协还附上了冒充协会盖章的假通知。假通知显示,公告日期是3月16日,处罚金额9593.07万元,违 规行为是内幕交易,还责令3月19日之前完成缴纳,不法分子企图一笔就诈骗上亿元。 3月2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严正声明》,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协会印章、公文等方式, 假冒协会名义对外发布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协会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中基协竟然遭遇了"李鬼",有人(机构)竟明目张胆地发布公告,对某机构处罚9593.07万元,还责令在3 月19日完成缴纳,胆子实在太肥了。 有法律人士指出,不法分子早就盯上了私募行业,不少私募都被冒名实施诈骗,私募机构须警惕类似的金 融骗局。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中基协并不会对行业机构采取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