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搜索文档
上海莱士: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6 08:1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08年6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7,984,837元 [4] - 公司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经营方针决定、董事监事选举、重大资产交易审批等职权 [18][1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51] - 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64] - 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 [60]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总数6,637,984,837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7]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价 [15]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等合计持有不得超过10% [23][25] - 发起人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 [28]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2/3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30%以上资产交易等 [39]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 [18]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1] - 证券投资及5000万以上风险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19][52] 投资者权益保护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需公开披露 [40] -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25] - 股东可对违规董监高提起诉讼并可要求查阅公司资料 [35][37] - 禁止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发生情况需立即申请股份冻结 [1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筹备及信息披露事务 [62] - 股东大会决议需以中英文双语公告 [91] - 董事需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9] - 公司应配合股东权利征集并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41]
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迅捷兴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注册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8785072F [1] -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9万股,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Shenzhen Xunjiexing Technology Corp Ltd,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39万元人民币,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3][4] - 公司发起人包括马卓(认购3,634.728万股)、杨春光(258.3072万股)等11名自然人及机构,合计认购4,658.728万股,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3,33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股份 [6][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修改章程、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等职权 [17][19]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6]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 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1%需提供审计/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 [5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 [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查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10][13]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16] - 董事、高管持股自上市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8]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9] 经营与投资管理 - 经营范围为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等,以"培养一流员工、制造一流产品"为宗旨 [3][14] - 董事会可决策交易事项包括:资产购买/出售(不超总资产10%)、对外投资(不超净资产10%)、委托理财等 [49][51]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56]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审议 [60]
中核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UFA Technology Industry Co.,Ltd., CNNC [4] - 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12日,经国家体改委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2] - 公司于1997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3,417,593元,总股本为383,417,593股 [6][2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安杨路,另有四处生产经营场所 [5][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11]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46][127]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11]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8]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00]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为工业用阀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15] - 其他业务包括金属制品、电机产品设计制造,辐照加工,压力容器设计销售等 [15] - 许可项目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等 [15] - 一般项目包括机械设备维护、技术服务等 [15]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采取股票形式 [16][1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发行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60% [20] - 公司股份增减和回购需按法定程序办理 [23][24][25]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特别行为规范 [43]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4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7日通知 [136][13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 [118] -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12] 公司章程效力 - 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具有法律约束力 [12] - 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或高管 [1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36]
科捷智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5 22: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KENGIC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2] - 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4.9167万元 [2][4] - 于2022年6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455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其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55]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独立性要求,且连任不得超过6年 [52][54]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股份总数180,849,16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6][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允许股份回购的六种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回购后三年内需转让或注销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凭证但需履行保密义务 [13][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保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7]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19]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总资产1%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22]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净利润等指标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值50%以上 [23][24] 董事会运作规范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任免等,并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5]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6]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54]
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olyrocks Chemical Co Ltd,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邮政编码511540 [1][4] - 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股,并于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33.333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1,333,334股,全部为普通股 [2][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完成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体现中国特色公司治理结构 [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并可设副董事长 [40][109] 经营范围与战略 - 公司主营合成材料及专用化学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涵盖工程塑料、生物基材料、新型膜材等领域 [3][4] - 经营宗旨强调通过技术创新和生产设备升级获取经济效益,同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3] - 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体现对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的重视 [56]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19] - 发起设立时广州市石磐石公司认购1,000万股,持股比例100% [4][2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8][31]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0][82]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 [16][4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报告并经股东会批准 [44][11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42][121]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53][134] - 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职能,成员包含2名独立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5][138] 投资者保护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1%以上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 [10][38] - 对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30][83] - 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且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0][83]
中天服务: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4 20: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29日,由浙江新嘉联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 - 2007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3][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10.3864万元 [4]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18号410室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4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6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74][76]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 [7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7][18]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其中嘉兴市大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0万股(16.5%),丁仁涛持股1260万股(21%) [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710.3864万股,均为普通股 [10]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物业管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等 [13] - 经营宗旨为"正道经营、品质为先、创新务实、科技兴司"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66]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6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70]
万邦达: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4 20: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Water Business Doctor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北京市朝阳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2号楼4层401 [4] -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普通股,并于2010年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6,749,606元人民币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44]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51]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36,749,606股,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可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但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0% [7][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2] - 股东可对违规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17]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9]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2个月内召开 [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3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4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9]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超过50%需提交股东大会 [45]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研发、咨询与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专业承包等 [5] - 经营宗旨强调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股东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价值 [5]
科创新源: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4 08: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otran New Material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 [3]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3号厂房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43.1804万元 [6]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防水、防火、防腐、密封、绝缘类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6] - 业务范围涵盖塑胶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模具开发制造 [6] - 涉及电子材料、散热器及配件、通讯器材、光电产品等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 [6] - 包括PVC、绝缘胶带、防水带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53]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2]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总数126,431,804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18]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16]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财务资助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18]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 [33]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4]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3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 [4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 [60]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61]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64]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以上,包括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 [63]
高测股份: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Qingdao Gaoce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5,476,919元,股份总数为765,476,919股,全部为普通股 [6][20] -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并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3]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940138810,系由原青岛高校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0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3] - 公司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136]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5][17][18]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29]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2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但需说明目的且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 [8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5][117]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119][120]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 [1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 [135] 经营与投资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设备、模具、切割刀具等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 [14]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 [109][1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10%以上或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112]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公司总资产0.1%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112] 公司章程效力 - 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约束性文件 [11] - 股东可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及高管,公司也可起诉股东及董事 [1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35]
金 螳 螂: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UZHOU GOLD MANTIS CONSTRUCTION & DECORATION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尚路99号,邮政编码215000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5,323,689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于2006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并于2006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 [48]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61]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61]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3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规定,并保持公司独立性 [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35] 业务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开拓国内外装饰市场,使股东获得满意经济利益 [14] - 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5] - 公司可承接境外工程并出口相关设备材料,以及对外派遣劳务人员 [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2,655,323,689股,均为普通股,主要发起人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 [7]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8]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2] 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需经股东会审议 [22]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2]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60] - 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需出具评估意见并与年报同时披露 [58]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