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政府投资基金
icon
搜索文档
投资“国家队”首个投向规范出台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1-12 22:47
政府投资基金新规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及《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2] - 新规旨在解决基金与地方资源禀赋不匹配、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推动基金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提升和精准发力,确保其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 [2][5] - 新规构建了“规划先行、投向明确、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全链条管理体系,通过“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强化政策导向和规范管理 [5][10] 政策出台背景与行业现状 - 政府投资基金是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基金 [4] - 截至2024年底,中国累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数量2178只,总规模突破12万亿元,其中产业类和创投类引导基金数量为2023只,总规模突破10万亿元 [6] - 随着基金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部分基金出现定位模糊、偏离政策性初衷、同质化竞争、资源内耗及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可能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6] 基金布局与投向优化方向 - 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7]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7] - 国家级基金应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地方基金应结合本地产业基础,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及小微民营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7] 国家级基金动态与战略聚焦 -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有望撬动万亿规模,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制药、量子科技、6G等前沿领域,存续周期长达15年~20年以匹配硬科技研发需求 [3]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的设立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旨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成长 [3] - 政府投资基金的根本任务是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盈利不是第一目的,产业发展与投资引导更为重要 [8][9] 风险防控与禁止性规定 - 《工作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类投资行为,包括不得通过名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从事规定以外的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不得从事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不得对外担保、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等 [9] - 这些条款为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是防范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关键防火墙 [9] 评价体系与激励约束机制 - 《管理办法》建立了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包括政策符合性、优化生产力布局、政策执行能力等多维度指标 [10] - 评价结果与应用刚性挂钩:对排名靠前的基金,将在项目推介、融资支持、合作参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评价结果靠后或存在负面行为的基金,将面临约谈、通报、调整出资和管理费等约束措施 [10] - 评价结果将作为未来预算安排、基金存续调整、管理团队激励与问责的重要依据,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倒逼基金管理机构牢记政策使命 [11]
政府投资基金迎新政:避免同质化竞争、强化投向约束
中国经营报· 2026-01-12 22:40
政府投资基金是推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深度融合的关键纽带,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资源高效配 置、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伴随基金数量与规模快速扩张,一些深层次矛盾也逐渐 显现。 一家外资企业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近期"有很多地方工业园、开发区的招商主管来找 我,给出很多优惠条件,包括当地的地方支持基金"。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基金的投资领域往往 出现重叠。 海南君顾数科研究院院长单福指出,部分基金定位模糊,偏离服务国家战略的政策性初衷,存在"泛 化"和"异化"风险;一些地方基金投资领域交叉重叠,导致同质化竞争和资源内耗;少数基金运作不规 范,异化为违规招商引资的工具,甚至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政府投资基金的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可能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进而扭曲市场资源配置。 记者注意到,《工作办法》第十一条明确提出,在本办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如投向领域不 符合本办法要求,或同一地区同类基金较多、投资领域明显交叉重合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调整,并在 存续期满后有序退出;在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前提下,鼓励相关基金整合重组。 与《工作办 ...
利好来了!“国家队”投向明确!四部门联合发布
凤凰网财经· 2026-01-12 21:37
政策发布与核心定位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1][3] - 政策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 [3] - 政府投资基金被定位为科创企业和产业项目的“伯乐”和“助攻”,此次国家出手为万亿级政府投资基金发展定方向 [2] 基金布局与投向指导原则 - 优化基金布局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3] - 加强投向指导要求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4] - 明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5] 国家级与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 - 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 [6]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并在项目投资中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6] 投向评价管理体系 -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 [1][6] - 评价体系按照“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思路,设置3个一级、13个二级指标 [6] - 一级指标包括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60%)、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30%)和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10%) [6][7] 重点支持的新质生产力领域 - 政策符合性指标中,首要考察基金投向是否符合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1][6] - 支持的投向领域包括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1][8] - 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 [1][8] - 未来产业主要包括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物育种、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领域 [1][8] - 其他支持方向包括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如“人工智能+”行动、大模型应用、5G规模化应用) [8] - 按照基金投向上述支持领域的资金与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计算得分,满分为10分 [9] 区域战略与生产力布局 - 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主要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 [7] - 落实国家区域战略情况、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产能有效利用情况的分值均为10分 [10] - 基金投向需支持和促进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包括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如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和重大区域战略(如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符合要求得10分 [10]
“国家级”规范!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明确了
搜狐财经· 2026-01-12 21:26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于1月12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形成从布局规划、投向指导到评价管理的全链条政策规范 [1][2] - 新规旨在重构政府投资基金的底层逻辑,推动基金从“招商工具”回归“产业资本”本质,从“地方保护”导向走向“统一市场”布局 [2] 基金定位与投资方向 - 《工作办法》围绕“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提出14项政策举措,旨在解决基金与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不匹配、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 [3] - 明确地方基金需在省级政府管理下,结合本地区财力、产业基础、债务风险等实际情况找准定位,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 [3] - 强调投资项目时需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规范招商引资行为,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助力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带动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3] - 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更好发挥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定位,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4] - 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4] - 投资鼓励类产业需强化评估论证,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5] 存量基金统筹管理 - 对于新规印发前已设立、投向不符合要求,或同一地区同类基金过多、投资领域交叉重合的政府投资基金,应依法依规及时调整,存续期满后有序退出 [5] - 在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前提下,鼓励相关基金整合重组 [5] 评价指标体系核心内容 - 《管理办法》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从政策符合性指标、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和政策执行能力指标三大门类对基金进行全方位考察评价 [1] - 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纳入考核,重点核查基金是否存在“限定本区域返投”、“附加注册地迁移条件投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行为 [6] - 将“带动社会资本情况”纳入考核,以基金实缴规模中社会资本占比为核心评价依据,占比越高得分越高 [7] - 针对政府投资基金早期项目投资不足的问题,将“投早、投小、投长期”纳入考核体系,具体考察基金投向A轮融资及以前企业或项目的金额占比,以及投资项目的平均投资期 [7] - 评价实施“穿透式”评价,既考核母基金直投部分,也覆盖其出资的各子基金 [7] 评价结果应用与激励 - 评价结果关系到地方政府投资基金申请省级、国家级基金出资的资格 [8] - 对评价优异的基金将实施多重激励,包括鼓励国家级基金及地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其优先合作,加大出资参股及并购重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配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在基金出资、管理费及收益分配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8] 行业现状与政策影响 - 自2025年1月“国办一号文”发布后,各地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已出现变化,最明显的是不少地方已逐渐降低返投比例及放宽返投认定 [8] - 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统计,过去六年内,引导基金行业整体平均返投倍率要求下降超40%,相比过往动辄2倍、3倍的要求,现在业内平均返投倍数在1.5倍左右,且自2024年以来,低于1倍返投要求的引导基金越来越多 [8] - 目前行业仍存在部分地方引导基金出资比例过高(甚至达到80%)的问题,这与政策鼓励的“撬动社会资本”导向相悖,有建议提出应按基金投资阶段差异化设置出资比例 [8] - 母基金研究中心评价认为,新规兼具实操性与科学性,《工作办法》规范了投资方向与目的,《管理办法》建立了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明确结果应用,将助力形成全国布局合理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9] - 业内对政策落地效果保持审慎乐观,认为实际成效关键取决于考核力度及其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权重,且资源禀赋较强的地方基金往往更易排名靠前,制度能否真正解决返投、迁址等核心关切仍需观察后续执行力度与落地效果 [9]
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路线图”划定
北京商报· 2026-01-12 21:11
政策文件发布与核心意义 -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2] - 同步制定《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两份文件有机衔接,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2] - 旨在构建“规划先行、投向明确、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动政府投资基金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提升和精准发力[4] 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现状与规模 - 2025年1—6月,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共计60只,超过2024年全年的55只[4] - 2025年上半年新设政府投资基金规模达1880亿元,2024年全年新设规模为2754亿元[4] - 2014—2024年期间,政府引导基金数量增加1361只,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9.85%,自身规模增加31866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5.33%[4] -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5项举措系统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3] 《工作办法》核心政策框架与投向指导 - 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5] - 优化基金布局,要求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5] - 加强投向指导,要求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5] - 通过“正面引导+负面清单”双重约束实现精准投向,正面清单明确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负面清单严禁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产业[6] - 明确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6] - 明确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7] 《管理办法》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 - 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8] - 投向评价按年度开展,每年第三季度前完成上一年度评价工作[9] - 对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综合采取通报表扬、示范推广、项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励举措[9] - 对于出现投向领域负面行为的基金,不予出具评价结果,并对总体排名靠后、负面清单行为较多的省份进行通报[10] - 构建了一套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的动态评价与反馈机制,是引导基金持续优化投资行为的管理工具[10] 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建议 - 企业应锚定自身技术方向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契合点,凸显硬科技核心属性与长远成长潜力[7] - 主动了解地方政府投资基金的重点布局领域,通过路演推介、对接平台等多元渠道搭建高效沟通桥梁[7] - 健全企业治理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布局,提升透明度与可持续性,增强基金投资信心[7] - 关注“投早投小”的政策导向,在研发早期阶段提前谋划,充分展现企业的长期投资价值[7]
投资“国家队”首个投向规范出台: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1-12 21:02
政府投资基金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首次在国家层面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与《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标志着行业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1]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 针对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出现的与地方资源禀赋不匹配、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 [1] - 总体导向是强化战略统筹、聚焦政策目标、健全评价机制、提升运营效能,推动基金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提升和精准发力 [4] - 核心在于通过顶层设计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基金回归服务国家战略的本源,从注重“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4] 政府投资基金现状 - 截至2024年底,中国累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数量达2178只,总规模突破12万亿元 [5] - 其中,产业类和创投类引导基金数量为2023只,总规模突破10万亿元 [5] 基金布局与投向优化 - 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6] - 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1][6]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及政策明令禁止的领域 [6] - 国家级基金需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6]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及小微民营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6] 国家级基金动态与导向 -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制药、量子科技、6G等前沿领域,存续周期长达15年~20年以匹配硬科技研发需求 [2]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的设立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旨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 [2] - 国家级投资引导基金有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效应,撬动万亿规模的社会资本 [2] 风险防控与禁止行为 - 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类投资行为,包括不得通过名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从事规定外的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不得从事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不得对外担保、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等 [7] - 这些条款是防范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关键防火墙 [7] 评价体系与激励约束机制 -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构建了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8] - 评价框架包括政策符合性指标、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和政策执行能力指标 [8] - 评价结果与应用刚性挂钩,对排名靠前的基金在项目推介、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对靠后或存在负面行为的基金采取约谈、通报、调整出资和管理费等约束措施 [8] - 评价结果将作为未来预算安排、基金存续调整、管理团队激励与问责的重要依据 [9][10]
引导投准、投稳、投好,政府投资基金布局投向“路线图”来了
证券时报· 2026-01-12 20:37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作用!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 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工作办法》围绕政府投资基 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多项政策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 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同一时间,《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出台。中国宏观 经济研究院经济所研究员刘国艳表示,这两份文件有机衔接,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 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国家战略具有深远意 义。 绘制布局投向"路线图" 近年来,政府投资基金作为财政支出方式的重要创新,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培育新 兴产业、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基金数量和规模的快速增长,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海南君顾数科研究院院长 单福分析表示,部分基金定位模糊,偏离了服务国家战略的政策性初衷,存在"泛化"和"异化"风 险,同时一些地方基金投资领域交叉重叠,导致同质化竞争和资源内耗。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政 ...
国家层面首次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直指定位不清、同质化等问题
北京商报· 2026-01-12 20:09
政府投资基金迎来重磅新规。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出台了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通知。两份文件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快速增长,但实践中也暴露出结构性问题,例如投向同质 化、定位模糊等。新规通过顶层设计优化、激励机制重构与操作规范升级,推动政府投资基金从"规模扩张"有效转向"质量优先"。 所谓政府投资基金,是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 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 据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工作办法》共十四条,从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投资方向、负面清单、国家基金与地方基金的战略定位、政府部门对政府投 资基金投资方向的指导方式、投向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与指导。 例如,《工作办法》提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
政府投资基金新规落地,力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新浪财经· 2026-01-12 19:4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旨在通过14项具体政策举措,解决政府投资基金在“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大核心问题上的模糊性,引导其回归服务国家战略的初心,纠正部分行业投资过热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投入不足的结构性问题 [1] 国家级与地方基金的差异化布局 - 明确划分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国家级基金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 [1]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带动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2] - 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据此优化基金布局,防止各地一哄而上和同质化竞争 [2] - 鼓励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联动协作,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出资等方式形成合力,国家级基金攻坚“卡脖子”技术,地方基金承接成果转化,形成“研发-产业化”完整链条 [2] - 隐含建立跨层级信息共享平台与项目库的必要性,以促进国家级成果与地方产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四投”导向与支持机制 - 政府投资基金应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导向,以弥补市场在基础研究等早期阶段的投入不足 [3] - 通过长期支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为构建新质生产力提供持续动力 [3] - 为平衡风险与回报,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包括弱化短期收益要求、强化战略价值评估、建立差异化考核体系 [3] - 建议建立容错机制与考核优化体系,并完善份额转让、并购等市场化退出方式,以提升资金循环效率 [3] 对地方政府与市场机构的影响 - 对地方政府而言,产业招商逻辑将发生根本转变,需从“补贴竞争”转向“生态竞争”,聚焦本地产业链与基金投向的协同性 [4] - 政策将推动地方政府注重挖掘和培育本地特色产业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力,同时限制低端重复建设的规定将倒逼其进行资源集约化配置 [4] - 对市场化投资机构带来新的合作机遇,可通过“跟投机制”进入政府支持的硬科技领域,降低前瞻性投资风险 [4] - 专业投资机构还可承接政府基金的投后管理、技术评估等外包业务,发挥市场化效率优势 [4]
多部门部署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
新华网· 2026-01-12 19:25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魏玉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 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12日对外发布,明确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着力投 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 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符合 国家级发展规划及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支持省级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鼓励有关行业 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办法指出,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有以下投资行为: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直接或间 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财政部门、基金监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要求,本办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