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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拟开展不超2000万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新浪财经· 2025-08-30 02:35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背景 -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出口业务 需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并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业绩的不良影响 [2] - 开展该业务旨在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并增强财务稳健性 [2] - 交易与公司基础业务紧密相关 能提升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2] 交易品种与规模 -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 结构性远期 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及货币互换等 [3] - 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 - 交易需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 董事长或被授权人员可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4] 风险控制与会计处理 - 主要风险包括汇率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法律风险 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为信用良好银行而较低 [4] - 控制措施明确禁止风险投机 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4] - 会计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第24号和第37号 进行相应核算并反映于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 治理程序与监管意见 -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监事会认为业务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能锁定汇兑成本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6] -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6]
振江股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12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操作并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 [1][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要求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目的 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定义与范围 - 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 [2] - 业务需基于公司出口项下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外币付款预测 [3] - 业务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付款预测金额 交割期间需与预测时间匹配 [3] 业务操作原则 -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3] - 只允许与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 需匹配自有资金 [3] - 严格按照审批额度进行交易 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 审批权限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 [4]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4] -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会审批 [4] -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4] 内部操作流程 - 财务部负责可行性分析、计划制订、资金筹集和业务操作 [6] - 审计部负责审查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 [6] - 证券部负责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6] - 操作流程包括方案提出、审核批准、交易执行、登记跟踪、定期报表和风险应对 [6] 风险监控与报告 - 外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重大风险时需立即报告 [7]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报告 [7] - 审计部负责监督操作风险 出现违规行为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8] - 财务部需及时预警并决策是否平仓止损以减少损失 [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按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 [9] - 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 [9] 制度附则与执行 - 制度中涉及的名词均有明确定义 [1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11] - 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业务背景 - 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导致外汇收支规模增长 外汇风险敞口因结算币种和期限不匹配而扩大 [1] -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使汇率利率波动加大 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1] - 公司拟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开展套期保值 以防范汇率波动影响并降低财务费用 [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 [1] 交易基本情况 - 交易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 货币互换 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1] - 交易期限内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 - 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占用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货币 [2] - 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匹配 一般不超过3年 [2] - 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2] - 交易对手为具备资格且信用良好的国内外金融机构 [2] - 交割方式采用全额或净额交割 [2] 风险分析 - 市场风险源于合约汇率利率与实际值的差异 可能导致交易亏损 [2] - 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安排引发 [3] - 履约风险与交易对手选择相关 但公司合作机构均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 [3] - 其他风险包括法律法规变化或交易对手违约导致的损失 [3] 风控措施 - 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上严格匹配 杜绝投机交易 [4] -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原则审批流程和风险处理程序 [4] - 审慎审查合约条款并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防范法律风险 [4]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查和评估衍生品交易情况 [4] 可行性结论 -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 旨在应对汇率利率风险并增强财务稳健性 [4] - 公司已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专业团队 在审批操作跟踪审查披露各环节有效控制风险 [4][5]
罗博特科: 罗博特科: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8 00:40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规范相关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 确保业务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并基于实际经营需求 [1] 业务范围与适用主体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其组合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1] 操作原则 - 业务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禁止单纯盈利性交易 [3] - 交易仅限与具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禁止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 [3] - 外汇业务需基于外币收付款或持有金额预测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预测金额 交割时间需匹配收付款时间或借款兑付期限 [3] - 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3] - 需以公司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 禁止使用他人账户 [3] 职责分工 - 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 负责计划编制、资金安排、业务操作及日常管理 [4] - 内审部为监督部门 负责审计交易规范性、内控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真实性 [4] -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部门 负责履行审批程序及实施信息披露 [4] -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业务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 [4] 审批授权 - 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定情形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6] - 需提交股东会的情形包括: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从事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 [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及文件签署 [6] 内部操作流程 - 财务部需研究汇率趋势 制定交易计划并经审批后实施 [7] - 财务部根据计划选择具体产品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协议 [7] - 财务部需登记交易、跟踪变动、安排资金并定期向董事长报告 [7] - 财务部需按信息披露要求将情况告知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7] - 内审部需审查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 并向董事会秘书等报告 [7] 风险监控与报告 - 财务部需及时与金融机构结算 跟踪市场价格变化 评估风险敞口并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9] - 套期保值业务需持续评估对冲效果 [9] - 出现重大风险时 财务部需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 [9]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 需立即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及时披露 [11] 信息披露要求 - 开展业务时需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场所、保证金上限、最高合约价值及专业人员配备等 [13] - 套期保值业务需明确合约类别与风险敞口关系及对冲计划 [13] - 投机性交易需在公告中真实披露目的 禁止使用套期保值等误导性用语 [13] 档案管理 - 财务部负责保管开户文件、交易协议、授权文件、计划及交割资料等 [13]
长久物流: 长久物流: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19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目的 - 公司为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效益的影响,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固化汇率并降低外汇风险敞口 [1] - 公司持续开拓国际业务导致外汇结算量增加,面临的外汇风险增大,需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丰富外汇风险管理工具 [1] - 交易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2] 交易金额与资金安排 - 金融衍生品交易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等值外币) [2] - 授权额度内资金在12个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2] 交易方式与品种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组合产品,涉及美元、欧元、兹罗提等主要结算货币 [2][3] - 交易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涉及境外衍生品交易 [3] 授权期限与决策程序 - 交易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3] - 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以降低操作风险 [4] - 公司选择适合业务背景、流动性强且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产品,并与信用良好的专业金融机构协作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 - 审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审计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4] 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24号》《第37号》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4] - 公司将及时披露达到标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已开展业务信息 [4]
长久物流拟3亿元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降低外汇风险
新浪财经· 2025-08-26 20:52
核心观点 -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降低外汇市场风险并减少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1][5] 交易授权与期限 - 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 授权额度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 [2]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等值外币) [2] - 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 交易品种与币种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组合等 [2] - 涉及币种包括美元、欧元、兹罗提等公司生产经营主要结算货币 [2] - 交易对方为境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2] 审议情况 - 事项经2025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 - 公司曾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同类议案 业务开展良好且未超授权额度 [3] - 此次因12个月授权期限届满而再次申请开展合作 [3] 风险控制措施 - 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并以保值为目的 交易额不超授权上限 [4] - 根据收付汇金额和期限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及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 [4] - 明确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 建立监督机制并加强流程风险控制 [4] - 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与风险跟踪 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检查 [4] 业务目的与财务处理 - 业务旨在规避外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提高抗风险能力 无投机套利行为 [5] - 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 [5] - 将按会计准则对交易进行核算与会计处理 并及时披露达标交易信息 [5]
宇新股份拟开展不超7.5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新浪财经· 2025-08-26 06:23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开展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在12个月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业务背景与实施细节 - 因公司外汇收支规模扩大及汇率波动风险增加 拟通过外汇套期保值实现外汇保值并增强财务稳健性 [2] - 业务币种与生产经营主要结算货币相同(如美元、欧元) 交易对手为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 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等衍生品组合 [2] - 资金来源于公司日常进出口业务收入 不涉及募集资金 [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遵循安全稳健原则 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严格匹配业务额度与收支规模 [5] - 通过加强汇率研究、应收账款管控及交易对手资质审查降低操作风险与违约风险 [5] 合规性及各方意见 -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属于董事会权限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3] -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认为业务符合经营需求 内控制度完善 且审批程序合规 [7] 业务预期影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收支预期匹配 有助于提升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定性 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6]
比依股份: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4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框架 - 公司为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防范投资风险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外汇衍生品交易 [1] 操作原则 - 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 - 交易仅限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不得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 [2] - 外汇衍生品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谨慎预测量 年度累计交易金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2] - 公司必须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2] -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交易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且需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 [2] 审批权限 - 外汇衍生品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因时效要求可对未来12个月交易范围及额度进行预计 超出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决策机构 负责审批年度额度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和督导 [3] 部门职责 - 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负责日常运作 包括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账务处理 出现重大风险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4] - 审计部作为监督部门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履行审批程序并实施信息披露 [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4] 内部操作流程 - 财务部通过市场调查和汇率分析制订交易计划 经审批后实施 [4] - 根据计划选择具体衍生品并设定止损限额 达到限额需立即向财务总监汇报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文件 [5] - 财务部需登记交易、跟踪市场价格、评估风险敞口、控制交割违约风险 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 [5] - 发现交割风险应立即报告管理层及董事长 并制定应对方案 [5] - 财务部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告知情况并备案 [5] - 审计部需定期审查交易业务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 信息隔离与保密 - 所有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交易方案、交易情况、资金状况等信息 [5] - 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 人员相互独立 不得由单人负责全部流程 [5] 风险报告与处理 - 财务部需在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文件并进行结算 [6] - 预期汇率或利率剧烈波动时 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并上报管理层 [6] - 出现重大异常风险时 财务部需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 审计部应履行监督职能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6]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需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当衍生品公允价值减值与对冲资产变动合计亏损达到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 [7] - 交易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由财务部整理移交会计部归档 保管期限为10年 [7]
格林美: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5 00:13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度框架 - 公司为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本制度 旨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确保资产安全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规 [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定义为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的保值操作 具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 期权 利率互换等衍生品组合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但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 公司需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业务操作原则与限制 - 公司禁止以单纯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所有交易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2] - 交易仅限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不得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 [2] -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 交割时间需与预测收付款时间或外币借款兑付期限匹配 [2] - 公司必须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且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 [2] 审批权限与决策机制 - 公司董事会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 总经理室负责日常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协议 [2] -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经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 [3] -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情形包括: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 或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 或从事非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3] - 控股子公司无最终审批权 所有业务必须上报公司财务总监 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3]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公司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小组作为日常执行机构 成员包括董事长 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审计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5] - 业务小组职责包括:评估公司外汇敞口 判断交易时点 制定交易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 业务操作及日常管理 财务总监为责任人 内审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内审负责人为责任人 [5] 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 - 操作流程包括:财务部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提出计划 经管理层批复后 由业务小组分析汇率走势并制定方案 经严格询价比价后选定金融机构并签署合约 [5] - 公司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利用事前事中事后措施预防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6] - 财务部需及时跟踪交易状态并安排交割资金 杜绝违约风险 出现异常时须立即报告管理层 [6] - 内审部定期对业务使用情况和盈亏进行审计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 [6]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需按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披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 经董事会审议后以决议公告和专项公告形式披露 [7] - 当已确认损益或浮动亏损达到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 须立即报告管理层并按规则披露 [8] - 业务计划 交易资料和交割资料由财务部保管至少10年 交易协议和授权文件保管至少15年 [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8] - 若与日后颁布的法规不一致 按新法规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8]
广康生化: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7:13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 -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 涉及币种主要为美元,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1] -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循环滚动使用 [2]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400万美元 [2]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与管理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授权自2025年9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4] - 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有效期时,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终止时止 [4] - 交易对方为具有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4] - 业务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降低流动性风险 [7][8] - 公司制定明确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等,控制交易风险 [8]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 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紧密相关,能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8] -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9]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9] - 审计委员会认为业务具有必要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 [10] - 保荐人对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