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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特点浅析
国家能源局· 2025-05-07 17:40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核心观点 - 《规则》标志着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从探索阶段迈向制度规范新阶段,对完善电力市场法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1] - 《规则》基于16省调峰市场、15省调频市场、2省爬坡市场、6区域多品种市场的实践经验,实现从计划到市场、从发电侧到多元主体的转变[3][4] - 《规则》是我国首份系统性规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文件,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风险防控等10大要素的全方位闭环管理[5] 实践基础特点 - 当前电能量市场存在省间与省内、中长期与现货等多层次市场衔接问题,需通过《规则》科学确定辅助服务需求并厘清主体权责[2] - 2006年《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引入市场化补偿机制,2014年首个调峰服务市场启动早于现货市场建设[3] - 2021年修订版管理办法部分引入市场机制,2024年新通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全国统一规范共识[3] 系统性特点 - 全方位规范:明确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主体准入资格,要求资源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5] - 全流程统一:市场设立需经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正式运行三阶段,交易流程覆盖申报至结算8个环节[6] - 跨市场协同:规定省间与区域市场协同原则,明确调频、备用等品种的跨省交易机制[7] 市场衔接机制 - 辅助服务与电能量市场互补,技术支持系统均作为调度自动化子模块存在[8] - 允许独立出清或联合出清两种模式,出清顺序取决于系统调节资源稀缺程度[8] - 调度机构需根据电能量市场建设情况提出辅助服务品种需求,实现技术规范与责权对等[10] 安全性要求 - 定义辅助服务核心为维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总则明确"安全至上"原则[9] - 调度机构承担提出安全约束、开展安全校核等直接责任,风险处置坚持安全第一原则[10] - 通过实施细则和调度规程确保三级调度体系权责一致,建立市场终止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11]
政策解读 | 技术驱动、机制护航,助力破解电网灵活调节难题
国家能源局· 2025-05-07 17:40
政策背景和市场环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标志着我国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三大电力市场核心基本规则全面建成 [1] -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已基本实现全国覆盖,市场化辅助服务品种不断拓展,初步建立以市场为引导的辅助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机制 [2] - 部分地区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协同运行,引导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市场,取得良好效果 [2] 《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 - 电力行业电源结构、电网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新能源消纳压力增大,市场对辅助服务的需求显著增加 [3] - 《规则》规范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行为,明确了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职责界面和工作流程 [3] - 《规则》的实施将有力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全方位入市 [3] 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发展建设 - 《规则》填补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基本规则的空白,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5] - 促进多层次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电能量+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架构,提升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5] - 推动打破市场壁垒,优化跨省跨区电力资源配置,服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5] 有效提升新能源市场化消纳能力 - 截至2024年底,全国电力装机容量达33.49亿千瓦,风电与光伏装机超过14.1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首次超过煤电 [6] - 促进建立市场化新能源消纳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发挥火电等常规电源的保障作用和灵活调节作用 [6] - 系统性破解新能源发电波动性、随机性困境,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 [7] 提高电力系统安全保供水平 - 建立辅助服务费用的传导机制,推动跨省跨区交易双方公平合理承担和获得辅助服务费用 [8] - 提高系统容量充裕度,优化各类电力辅助服务品种的价格形成机制 [9] - 增强电力系统快速调节能力,调动火电、水电、储能等各类灵活性调节资源参与市场调节 [9] 《规则》的亮点 - 首次出台国家层面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市场运营管理行为 [10] - 扩大参与市场的经营主体范围,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全国性规则框架 [10] - 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和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费用传导机制 [10]
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05-07 17:09
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政策 核心观点 - 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电化学储能全链条安全管理 强调提升电池本质安全 强化项目监管责任 推动标准体系建设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1][2][3] 电池系统安全提升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加快电池本体安全研究 推进电化学储能电池技术进步 规范电池系统设计和生产制造 [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规范电池产品生产销售 加强信用监管 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1] 项目安全论证与评价 - 项目单位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 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2] - 项目竣工或试运行后需进行安全设施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 项目投运后需开展安全后评价 确保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 [2]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能源主管部门将加快制修订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 施工 验收 并网 运行等标准 [2] - 能源主管部门将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加强与电池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 [2] - 消防救援部门将制定消防管理 火灾监测预警等标准规范 [2]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 所有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须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备案文件中需明确项目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 已备案项目需逐项补充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2] 部门协同机制 - 能源主管部门将与应急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 市场监管 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 [3] - 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调研 培训 检查 执法等活动 [3] - 将建立电化学储能火警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3] 企业主体责任要求 - 项目单位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统筹规划 设计 施工 运行及退役全过程安全管理 [3] - 安全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 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现场风险分级管控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习近平在俄罗斯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国家能源局· 2025-05-07 15:38
5月7日,在赴莫斯科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之际,国家主 席习近平在《俄罗斯报》发表题为《以史为鉴 共创未来》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以史为鉴 共创未来 历史真相、否定二战胜利成果、抹黑中苏历史功绩的图谋都不会得逞!对于任何企图开历史倒车的行 径,不仅中俄两国人民不会答应,世界各国人民也不会答应! ——我们要坚决维护战后国际秩序。二战结束前后,国际社会作出的最重要决定就是成立联合国。中国 和苏联率先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两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用鲜血 和生命换来的。国际形势越是变乱交织,我们越要坚持和维护联合国权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 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持续推 进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今年也是台湾光复80周年。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开罗宣 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都确认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其历史和法理事实 不容置疑,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的权威性不容挑战。无论台湾岛内形势如何变化,无 ...
能源金句丨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
国家能源局· 2025-05-07 15:20
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 核心观点聚焦经济发展与合作共赢 强调加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战略对接 [1] - 传统合作领域需巩固能源 基础设施建设等板块 同时培育绿色低碳 健康医疗等新增长极 [1] - 新兴领域重点开拓航空航天 数字经济 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方向 [1] - 明确提出需应对能源安全等重大挑战 中方愿与合作伙伴共同落实相关措施 [1] 能源行业发展方向 - 能源合作被列为传统优势领域 需与经贸 基建形成协同发展格局 [1] - 绿色低碳成为重点培育的新增长极 与健康医疗 投资金融并列发展 [1] - 核能利用被单独列为新兴开拓领域 强调和平利用原则 [1] 多领域协同发展 - 数字经济与航空航天被纳入新领域开拓清单 显示跨行业技术融合趋势 [1] - 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被并列为需应对的重大挑战 反映基础资源保障优先级 [1] - 发展战略对接强调高质量共建 特别指向"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合作 [1]
能源金句丨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
国家能源局· 2025-05-06 17:32
国家能源安全与合作倡议 - 中国长期对世界粮食和能源安全作出重要贡献[1] - 中方联合印度尼西亚、塞尔维亚等六国发起"构建稳定和富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倡议"[1] - 推动建立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涉及多个国家[1] - 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提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倡议[1] 国际合作深化方向 - 中国期待与各方在能源安全、产业链韧性领域深化合作[1] - 清洁能源合作被列为重点协作方向[1]
人民日报丨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占新增装机约九成 支持民企投资能源基础设施举措出台
国家能源局· 2025-05-06 16:24
可再生能源发展 - 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7675万千瓦,同比增长21%,约占新增装机的90% [2] - 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 [2] - 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81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7%,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9% [2] 核电发展 - 在运和核准在建核电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 [2] - 2024年全国核电发电量4509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5% [2] - 将大力支持第四代核电技术、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核聚变等前沿技术研发攻关 [2] 氢能发展 - 2024年我国氢能全年生产消费规模超3650万吨,位居世界第一 [3] - 截至2024年底,各地累计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超600个 [3] - 各地建成加氢站超540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约2.4万辆 [3] 能源投资 - 一季度能源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前2月全国能源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12.9% [3] - 海上风电、新型储能、电网、核电等投资快速增长 [3] 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领域 - 截至2024年底,规模以上充电设施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0% [4] - 新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中,民营企业所持股比均达到10%以上 [4] - 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新技术新业态 [4]
政策解读 | 民营经济参与能源领域发展建设进入快车道
国家能源局· 2025-05-06 11:26
民营经济参与能源领域发展 核心观点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能源领域出台十项具体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公平参与市场和优化政务服务 [2] - 民营企业在能源领域具有运营灵活性、创新能力和市场化机制优势,能够提升基建效率、丰富市场主体和推动技术创新 [3][4] - 《通知》明确了民营企业投资范围、优化市场环境和提升政府服务,为民营经济深度参与能源领域提供政策保障 [5][6][7]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意义 - **提升基建效率**:民营经济打破垄断格局,通过市场化机制缩短决策周期并优化资源配置,加速能源基建规模化布局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3] - **丰富市场主体**:民营资本介入推动多元化竞争生态,带来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市场定价科学性并形成国企与民企优势互补格局 [3] - **推动技术创新**:民营企业贴近市场,在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快速识别需求并转化成果,形成与央企"细分技术攻关+系统方案整合"的协同创新范式 [4]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 - **明确投资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油气储备、管网等传统基建,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设施等新业态,同步放宽传统与新兴领域准入 [5] - **优化市场环境**: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简化办电流程、提高垄断企业信息透明度,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以消除制度性门槛 [6] - **提升政务服务**:优化审批流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能源合作增强国际话语权 [7]
政策解读 | 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25-05-06 11:26
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方向 - 核心观点: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明确支持民营经济参与能源转型,重点聚焦基础设施投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科技创新及专业化服务四大方向 [2][3] - 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民营企业可参股核电、油气管网、"沙戈荒"大基地、水电、LNG接收站、光热发电及生物质能等项目 [3] - 能源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参与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领域,政策将推动绿电直连、大功率充电等发展 [4] - 能源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与国企协同攻关,"沙戈荒"大基地可自主应用前沿光伏技术 [5] - 专业化服务升级:推动煤矿/电厂智能化改造、风光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风光设备循环利用等生产性服务业 [6] 市场机制与政府服务优化 - 市场准入改革: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支持民企参与电网建设,技术监督服务向民企开放 [8] - 生产要素获取: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享受低压办电"零投资",电网/油气管网企业需公开运营信息,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 [8] - 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订电网/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8] - 政府服务提升: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支持民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9]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政策目标:通过明确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 [9][10] - 行业影响:政策将增强民企参与信心,加速能源新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 [10]
经济日报丨一季度全国能源供应充足
国家能源局· 2025-05-03 17:08
能源供应情况 - 一季度规上工业原煤产量12亿吨 同比增长8 1% [2] - 规上工业原油产量5409万吨 同比增长1 1% [2] - 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660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4 3% [2] - 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4 3亿千瓦 同比增长14 6% [2] 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 风电光伏合计装机容量历史性超过火电 风电装机同比增长17 2% 光伏装机同比增长43 4% [2] - 水电装机4 38亿千瓦 核电装机0 61亿千瓦 同比分别增长3 3%和6 9% [2] -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4 3个百分点 [2] - 一季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1 5个百分点 [2] 能源消费趋势 - 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2 38万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2 5% [2] - 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 8% [2] - 天然气消费保持增长 发电用气增速较快 [2] - 受暖冬和新能源出力增加影响 煤炭需求整体偏弱 [2] 电力供需展望 - 预计度夏期间全国用电负荷快速增长 电力保供面临压力 [3] - 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应总体有保障 局部地区高峰时段可能紧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