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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5月)调度视频会
国家能源局· 2025-06-10 15:15
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 - 2025年1-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20亿千瓦,同比增长26% [1] - 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突破15亿千瓦,一季度超过火电成为主体电源 [1] - 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1202亿千瓦时,占比达到38% [1] - 风电光伏发电量7446亿千瓦时,占比达到25% [1] - 2025年5月RE100无条件全面认可中国绿证,实现历史性突破 [1] 新能源政策与市场发展 - 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 - 新能源进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发展新阶段 [2] - 行业需从产业链上下游、发电侧到用户侧探索新模式和新途径 [2] 下半年重点工作 - 抓紧"十四五"规划收官,确保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102项重大工程建设如期建成 [2] - 抓紧"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 - 抓紧落实已颁布政策,做好新旧政策衔接 [2] - 抓紧研究新政策回应企业关切,加大政策供给 [2] 参会单位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及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参会 [3] -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及多家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参会 [3]
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电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06-10 14:3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旨在推动电力企业建立并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力事故发生 [2][3] 总体要求 - 机制建设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发挥员工身处一线的优势,促进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推动电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3] 报告内容 - 鼓励员工报告四大类不安全情况: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4] - 重点鼓励报告严重威胁电力生产安全和系统稳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电力“四新”应用和新业态发展过程中暴露的事故隐患,并鼓励员工提出整改建议 [5] 工作机制 - 电力企业需建立流程清晰、权责明确、易于执行的报告机制,畅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电话、邮箱等多种报告渠道 [7] - 需制定分级分类奖励标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分档奖励,并明确事故隐患的核查整改程序和责任人,确保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和整改 [7] - 管理台账需清晰完整可追溯,记录报告时间、具体情形及排查整改奖励情况,相关内容和奖励情况需向全体员工公开 [7] 管理要求 - 奖励支出应按规定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落实,奖金发放需公开及时以提升员工积极性 [8] - 注重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保护报告员工权益,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优及晋升上予以倾斜 [8] - 企业需及时分析总结报告隐患情况,针对性改进共性和苗头性问题,强化规划引领和科技赋能,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8] 推动措施 - 要求电力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在6月底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机制,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需在7月15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机制建立情况 [9] - 国家能源局将把机制运行情况纳入全国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 [9] -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需加强指导督办,将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安全检查范畴,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治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对按规定报告并有效消除风险的重大隐患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10]
人民日报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20亿千瓦 同比增长58%
国家能源局· 2025-06-09 08:22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 截至2024年4月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20亿千瓦,达到20.17亿千瓦,相当于近90个三峡电站的总装机 [2] -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同比增长58% [1][2] - 风电和光伏合计装机达到15.3亿千瓦,已超过火电装机 [2] 新增装机情况 - 2024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3亿千瓦 [2] - 中国已连续两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突破3亿千瓦 [2] - 中国在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中的占比超过50% [2] 具体项目进展 - 西北地区乌恰风电场全年可发电约5.4亿千瓦时 [2] - 莱州湾海域建成国内首个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克服高盐雾、高洋流冲击等施工难点 [2]
政策解读丨绿电直连政策创新:重塑电力系统生态,赋能双碳目标攻坚
国家能源局· 2025-06-06 18:20
政策核心突破 - 允许新能源直连用户 突破传统电网"源-网-荷"三级架构模式 通过源荷物理直连缩短电力流路径降低网损[3] - 建立绿色用能需求和技术经济性优先的接入决策机制 允许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绿电直连模式 推动电力系统向柔性互联进化[3] - 规定项目最高电压等级为220kV(330kV) 放宽绿电直连项目适用范围 填补用户侧最后一公里政策空白[4] 电力体制改革深化 - 深化2015年"管住中间 放开两头"改革框架 创新提出点对点直连模式解决高端制造和数据中心等大型主体绿电需求[4] - 通过物理直连减少电网传输和变电站降压等中间环节损耗 配合现货市场余电交易机制实现双重效率提升[4] - 形成增量配电网 智能微电网和单一用户绿电直连的完整体系 构建多元供电格局[4] 用户侧价值激活 - 构建物理直连加数据溯源机制 配置计量表计记录直供电量 满足企业ESG评级和碳足迹管理等绿电溯源需求[5] - 建立以荷定源加双向互动调节机制 根据用户负荷确定新能源建设规模 通过调整用电方式参与新能源发电互动[5] - 现货市场余电上网政策激励用户配置储能和挖掘灵活性资源 缓解新型电力系统调节压力[5][6] 市场机制创新 - 允许电源侧与用户侧独立投资或合资投资 通过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建立供售电连接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7] - 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 精简审批流程 扫除制度障碍[7] - 允许并网型项目以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 通过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获取收益 形成良性循环[7] 系统生态重构 - 破解电网投资与新能源消纳压力难题 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用能需求 激活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潜力[8] - 推动电力系统从刚性网络向柔性互联进化 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奠定市场与制度基础[3][8] - 实现物理直连消纳和市场交易消纳双重效率提升 契合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占比提升需求[3][4]
政策解读丨绿电直连迈入制度化发展新阶段
国家能源局· 2025-06-06 18:05
绿电直连制度化发展 - 绿电直连构建新能源发电侧与用户侧直接连接通路,实现全流程物理溯源,提升新能源消纳和绿电供给水平,降低外向型企业碳足迹,并为分布式发电、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应用场景 [2] - 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管理方式及交易价格机制,推动其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2] 项目规划与建设规范 - 绿电直连采用"点对点"直接供应模式,需避免无序建设导致的电源开发时序错配、电网投资冗余等问题 [3] -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出口外向型企业可探索存量负荷绿电直连,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规划项目规模并纳入开发建设方案 [3] - 项目需合理设定负荷峰谷差率,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的峰谷差率不高于规划值 [3] 投资与运营模式创新 - 破除投资主体所有制限制,允许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电源及直连专线,新能源发电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 [4] -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模式,余电上网比例上限不超过20% [4] - 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需占总可用发电量≥60%,占总用电量≥30%,并逐步提高比例 [4] 安全与经济责任界定 - 并网型项目需与公共电网按产权分界点明确安全责任界面,各自履行风险管控责任 [6] - 项目主体自主申报并网容量,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额外供电责任及费用 [6] 市场与价格机制完善 - 绿电直连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结算 [7] - 项目需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确保与现行政策衔接 [7]
政策解读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 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国家能源局· 2025-06-06 13:58
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2] -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作为电力体制改革标志性管理制度,已覆盖全国近6.5万家持证企业,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经营、促进生产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 - 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背景下,需改革完善资质许可管理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支撑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 重点举措 制度规范优化 - 放宽新型经营主体许可豁免范围,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3] - 科学调整准入标准,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激发民营经济等各类主体经营活力 [3] - 完善持证企业权利义务规范,健全资质许可管理制度体系 [3] 监管强化 - 强化对发电、输电、供电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的重点监管 [3] - 明确电网工程市场公平开放、增量配电企业许可权益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要求 [3] 服务提升 - 优化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拓展行政信息归集渠道,扩大许可数据共享范围,深化电子证照应用 [3] - 为大型风光基地等重大项目提供许可办理"快优通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 组织实施 - 明确国家能源局、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及电力企业协同职责,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维护市场准入秩序 [4] - 健全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许可审查合规抽查机制,确保受理、审查、决定环节标准统一、程序规范 [4]
政策解读丨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国家能源局· 2025-06-06 12:17
政策背景与需求 - 国际碳监管压力推动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电池法案要求企业支付碳税 特斯拉等跨国企业要求供应链实现100%绿电生产[3] - 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 一季度风电光伏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 累计装机14.82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4] - 传统电网消纳模式面临挑战 需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绿电直连等就地消纳新模式[4] 绿电直连定义与原则 - 明确绿电直连为新能源通过专线向单一用户物理直供 区别于协议绿电交易模式[5] - 强调与分布式光伏政策衔接 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属于绿电直连但无需建设专线[5] - 规定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责任 确保电源负荷线路协调配置[6] 规划建设模式 - 允许存量与增量负荷参与绿电直连 充分利用企业自备电厂等调节资源[7] - 禁止电网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由负荷侧企业主导或发电企业第三方合作[7] -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允许余电上网 未连续运行地区禁止反送电[7] 运行机制设计 - 并网型电源接受调度但保留自主权 除安全突发情况外不干预运行曲线[8] - 明确绿电与公共电网责任边界 企业超申报容量用电需自担风险[8] - 要求配置储能及控制负荷峰谷差 避免消纳困难时段向电网反送电[8] 市场交易与价格政策 - 绿电直连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符合市场化发展方向[9] - 按规定缴纳输配电费及政府性基金等费用 禁止违规减免[9] - 强化电能计量管理 在发电用电及储能等多关口安装计量装置[9] 政策影响与意义 - 形成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三方共赢局面 用户免除碳税发电企业获得新消纳渠道电网保障收益[9] - 为出口型制造业提供降碳路径 为新能源开创就近消纳新模式[10] - 构建完整可复制的制度框架 推动绿色用能体系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10]
新华社丨国家能源局:我国基本实现了“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
国家能源局· 2025-06-06 11:50
电力服务优化 - 我国已实现低压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和高压用户"省时、省力、省钱"服务全覆盖,累计节省用户办电投资超3000亿元[1] - 国家能源局推出《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意见》,目标到2029年实现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五化"目标[2] 办电便捷化措施 - 将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全部纳入"三零"服务,推行扫码用电、契约用电等数字化服务[3] - 强化全过程智能化服务,提升办电效率[3] 供电高质化举措 - 重点加强配电网规划和供电可靠性管理,深化"人工智能+"新技术应用,推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转型[3] 用电绿色化发展 - 构建绿色低碳转型模式,完善清洁能源接入和绿电消费增长机制,延伸"供电+能效"服务以满足多样化用能需求[3] 服务普惠化与监管协同化 - 强化居民用电薄弱区域保障,推进城乡供电服务标准统一[3] - 建立央地协同监管体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以推动政策落地[3] 未来发展规划 - 计划通过"三个一批"建设(一流城市、先进地区、特色城镇乡村)提升全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巩固国际竞争优势[4]
总台中国之声丨国家能源局表示 全国用电营商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国家能源局· 2025-06-06 11:50
电力营商环境改善 - 我国基本实现"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 其中低压用户用电报装实现"零上门 零审批 零投资" 高压用户实现"省时 省力 省钱" [1] - 居民用户和小微企业办电进入零成本时代 过去五年年均节省用户办电投资约600亿元 [1] - 建成全球规模最大互联网办电服务体系 形成信息化 网络化 智能化高效服务模式 [1] 供电质量提升 - 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角主要城市2024年户均停电时间低于1小时 核心区域达分钟级世界先进水平 [1] 政策规划目标 - 国家出台14项任务38条举措 目标2029年实现办电便捷化 供电高质化 用电绿色化 服务普惠化 监管协同化 [2] - 计划打造国际竞争优势的一流用电城市 建设示范性先进地区 发展区域性特色城镇乡村 [2] 行业影响 - 改革推动全国城乡"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巩固国际竞争优势 [2] -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2]
人民日报海外版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20亿千瓦 同比增长58%
国家能源局· 2025-06-06 11:17
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 - 截至2024年4月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20亿千瓦,达20.17亿千瓦,相当于近90个三峡电站总装机,同比增长58% [1][2] - 风电和光伏合计装机15.3亿千瓦,已超过火电装机规模 [2] - 2024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3.73亿千瓦,连续两年突破3亿千瓦,占全球新增装机比例超50% [2] 重点项目案例 - 西北地区乌恰风电场叶轮直径195米,为海拔最高风电场,年发电量约5.4亿千瓦时 [2] - 莱州湾海域建成国内首个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克服高盐雾、强洋流等施工挑战并实现全容量并网 [2] 技术突破与区域分布 - 海上光伏项目技术实现突破,解决海洋环境施工难点 [2] - 西北地区高海拔风电项目与沿海海上光伏项目同步推进,体现多元化布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