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柳林财税室
搜索文档
山西异地就医备案全流程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09:5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微信搜- 樓 Q 蓝色柳林财税室 山西异地就医备案 全流程指南 | 备案对象与适用场景 | 省内异地就医 | 省外异地就医 -- 山西医保 -- - ° 山西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省内异地就医, 无需备 案 ,可直接结算。 ° 山西省参保职工住院省内异地就医:急诊抢救人员由 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识后无需备案;非急诊且转 诊人员视同已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自助备 案后不降低报销比例。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 常驻异地工作 6个月 以上 ) : 需 "先备案,后结算"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急诊抢救、非急 诊未转诊 ): 同样需备案后结算。 | 备案方式与操作流程 ◀ | 特殊情况处理 | 线上自助备案 ( 以山西为例 ) 为自己备案: 选择参保信息,阅读并同意告知书,填 写备案及联系人信息,签字提交即可。 为他人备案: 填写备案人及代办人信息,按提示操作 并上传所需证件,填写备案信息后提交即可。 | 线下备案 可前往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居住 证明等材料。 -- 山西医保 -- | 报销政策与待遇差异 | 省内异地 ...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如何纳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09:54
核心法规要点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正式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 [2][3] - 对于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混合应税交易,其税务处理将遵循“主附关系”原则,即按照体现交易实质和目的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附属业务作为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 [2] 房地产行业税务计算 - 对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司,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为:预收款 ÷ (1 + 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0] - 举例说明:某房地产开发项目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在特定属期内取得预收款10900万元,则预征土地增值税计征依据为10000万元,按当地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1.5%计算,需预缴土地增值税150万元 [12] 信息来源说明 - 所提供内容中包含非官方学习平台的转载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仅供学习参考,并非实际办税标准 [6]
【实用】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自行申报需要报送哪些资料?附操作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09:5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个人小李 申税小微,今年我名下有家公司股权发生了转让,产生了所得,但是我对自然人电子 税务局对应的申报模块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不是很熟悉,能给我介绍下么? 没问题,想知道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自行申报吗?快看过来。 申税小微 所需资料 01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必报) 合同中应明确转让时间、交易价格等信息。 02 资产价值评估报告(选报)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 四条规定的, 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03 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选报)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 三条规定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04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选报) 比如能够证明被转让股权的原值、合理费用等材料,具体以纳税人实际情况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提示 要将上述资料转化为电子版(支持PDF、PNG、JPG、JPEG、BMP格式), 单个资料上传时 ...
山西:如何汇总开具年度完税证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09:54
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开具操作指南 - 纳税人如需开具整年分税种的完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证明开具】-【完税证明 (文书式)】模块办理 [2] - 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界面 [4] - 在开具界面,需选择【完税证明 (文书式)】,并填写或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缴退款时间起/止”,开具类型选择“明细”等条件后点击查询 [4] - 查询后系统会显示可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可勾选序号全选框进行直接开具或预览后开具 [5] - 开具成功后,系统会生成完税证明,支持下载PDF格式文件及打印 [5] 完税证明示例与税务计算 - 一份示例完税证明显示,某纳税人2025年第三季度的纳税明细包括: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税率6%、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印花税(买卖合同)[6] - 该示例中,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所属期的合计实缴(退)金额为“玖佰柒拾柒元肆角捌分”[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3号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时,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为“预收款÷(1+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5] - 公告举例说明:某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取得预收款10900万元,则土地增值税计征依据为10000万元,按1.5%的预征率计算,需预缴土地增值税150万元 [15] 增值税法相关新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应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17] - 该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适用上述主要业务税率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交易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且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 [18] - 该实施条例同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9]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09:5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 山西税务局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2025年12月发放的, 就属于2025年度收 入,在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时选 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 2026年1月发放的,就属于2026年度收 入,在202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时选 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 太原税务 - F-2 171 【系统操作】 如何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 税务局网页端查询跨区域 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状态? 第一步: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第二步:成功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 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或者点击 【场景办税】→【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也可以通过首页 搜索栏输入关键词进行查找。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我公司2025年的年终奖计划在 2026年1月12日发放,如何确定 税款所属期? 全年一次 ...
你问我答丨自然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如何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21:35
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操作指南 - 首次使用电子税务局APP的征纳互动服务时,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点击页面下方的税务虚拟员工“悦悦”卡通形象进入服务 [2] - 首次使用需选择业务办理地的服务机关,选择需具体到区(县)级税务局,然后点击【确定】 [4] - 选择完成后,用户可输入问题,“悦悦”会智能识别并提供回答,也可通过右下角【+】号发起人工会话、留言或预约,结束咨询后点击左上角【<】退出会话 [5] 服务机关选择与确认 - 登录后需确认APP左上角定位是否为所需服务机关所在地,异地登录时可点击定位标识选择具体省份 [5] - 在电子税务局APP中,用户可通过点击页面下方的“悦悦”进入征纳互动服务 [7] 修改服务机关操作流程(异地登录) - 当用户异地登录时,需要修改服务机关 [8] - 修改时需选择业务办理地的服务机关,具体到区(县)级税务局,然后点击【确定】 [10] 修改服务机关操作流程(本地登录) - 在本地登录情况下,用户点击页面下方“悦悦”进入征纳互动服务后,需点击右上角标识 [13] - 接着点击【我的机关】,进入服务机关选择页面,对默认服务机关进行“修改” [16] - 最后选择业务办理地服务机关,具体到区(县)级税务局,点击【确定】完成修改 [17]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操作指南 - 首次使用网页端征纳互动服务,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19] - 登录后点击右侧的“悦悦”形象即可进入征纳互动服务 [20] - 首次使用同样需要选择业务办理地的服务机关 [21] - 服务机关需具体选择到区(县)级税务局 [23] - 点击【确认】后即可开启服务 [24] 网页端修改服务机关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后,点击屏幕右侧的“悦悦”进入对话框 [26] - 在对话框内点击右上角图标,进入“个人中心” [27] - 点击左侧的【我的机关】,选择完成后即可继续使用征纳互动服务 [28] 服务使用提示 - 为提高办税体验,若需发起人工会话,服务机关请务必具体选择到区(县)级税务局,以确保能准确接入对应工作人员 [30] 其他税务服务与政策信息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历史抵扣统计确认信息查询】路径,查询历史税款所属期的抵扣统计确认信息 [36]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5年第12号公告,两种情形不缴纳资源税:一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律法规罚没、收缴的资源税应税产品;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占地范围内开采并直接用于本工程回填的砂石、粘土等矿产品 [39]
带你了解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一到三)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15:1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 - 企业需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获取方式包括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 [3] -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满足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 -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6]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经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8] - 高新技术企业若同时是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或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8] - 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9]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享受与资料管理 -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有效期为3年 [11] -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11] -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13] - 企业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年度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说明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对应收入资料、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等 [13] 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准则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诚实守信、正直自律、勤勉尽责 [22]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服务协议的约定 [22] - 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22] - 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违规活动 [23]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自觉维护职业形象,廉洁从业 [24]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基于业务事实,遵守法律法规 [25] - 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审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 [26] - 对委托事项存在涉及税收违法违规风险的,应当提醒委托人排除,并审慎评估对业务开展的影响 [27] - 涉税服务人员应当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途径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29] -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对知悉的国家安全信息、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0] - 应当有效保护和合法合规使用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涉税数据,不得利用涉税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 [31]
只有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休年假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15:12
职工带薪年休假资格认定 - 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核心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此条件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 [3] - 职工工作时间的认定依据包括档案记载 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 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4] 年休假天数规定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 年休假天数为5天 [6]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 年休假天数为10天 [6]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 年休假天数为15天 [6] - 国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 探亲假 婚丧假 产假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6][7] 离职时未休年休假处理 -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 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 [9] - 具体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报酬 [9] -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天数 若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 不再扣回 [10] 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不能只发放基本工资 [11] 印花税计算规则 -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 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2] - 若合同未列明各自涉及金额 则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合同中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2] - 举例说明 A公司与其他三家公司合租写字楼 年租金20万元 若合同列明A公司年租金11万元 其余三家各3万元 则A公司缴纳印花税110元 其他三家各缴纳30元 [22] - 若合同未列明各自金额 则四家公司平均分摊20万元年租金 每家5万元 分别缴纳印花税50元 [24]
我的收入到底算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10:02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 - 核心观点:个人取得所得需严格区分“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判断失误可能导致税收风险,具体类型难以判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5] - 经营所得的定义:指有稳定的机构场所、持续经营且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而取得的所得,例如销售货物、提供运输服务、建安服务[2] - 劳务报酬所得的定义: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所得,具体类别包括表演、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等营利性服务取得的所得[2][4] - 具体劳务类别示例:包括表演、展览、雕刻、法律、演出、旅行、教育、技术服务、影视、会计、广告、咨询、医疗、讲学、制图、翻译、培训、配送、代理、经纪、家政等[3]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核心观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13] - 享受对象: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具体名单由省级工信部门会同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11] - 优惠内容: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3] - 政策限制: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作转出时需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此政策,其对应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14][19] - 加计抵减执行情形:根据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比较,分为三种情况处理: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可抵减额则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大于零但小于或等于可抵减额则抵减至零,余额结转下期[15][16] - 2025年度名单申报:已在2024年度名单且高企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6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新申请企业于2025年9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10日[17] - 2025年度政策享受时限:高企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但未取得新资格的企业,享受至2025年12月31日;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并在年内取得新资格的企业,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202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18] - 核算与选择要求: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时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19][20] - 政策依据:主要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及相关部门联合通知[21][22]
个人出售家庭住房,这些税费一定要清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5 10:02
个人住房转让税收政策 - 个人销售购买满2年及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3] -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4][6]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分为市区7%、县城或镇5%、其他地区1%[3]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税额的3%和2%计征[3][4] -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可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 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 - 个人所得税可按两种方式计算:据实征收或核定征收[5] - 据实征收时 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适用20%税率 转让收入按合同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孰高原则确定[5] - 核定征收适用于无法提供完整原值凭证的情况 税务机关可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至3%幅度内确定应纳税额[5] -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6] 税收政策计算案例 - 案例:王先生在广州出售购买满2年的唯一住房 售价200万元 可提供原值及费用凭证共计190万元[7] - 该案例中 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均为0元[7] - 由于增值税为0 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也为0 故应纳税额为0元[8] - 个人所得税按据实征收计算:(2000000 - 1900000) * 20% = 20000元[9] - 王先生此次住房转让合计需缴纳税费20000元[10]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 - 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时 可以同时享受两项优惠[22][23] - 政策规定 不得叠加享受的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优惠[23] - 除上述限定情形外 符合规定条件的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23] - 案例:甲公司从业人数80人 资产总额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60万元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同时发生合规研发费用100万元[23][24] - 甲公司在年度申报时 可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额减免和研发费用100万元的加计扣除优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