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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问答】1月大征期新电子税务局可视答疑精选(涉税信息查询、申报常见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2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企业信用等级查询提供两种方式:一是登录后首页左上角“企业基本信息”区域直接显示信用等级(A、B、M、C、D级)[1];二是通过搜索“纳税缴费信用”进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查看详情并打印[1] - 各类退税费审批流程查询路径统一为: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2];社保费退费另有专门渠道,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业务】路径查询[3] - 办税员登录后功能异常通常因权限不全,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账户中心”为其补充授权勾选所有必要功能模块[5];若仍异常建议更换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并清除缓存[5] -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由代理机构操作,登录后搜索“涉税专业”进入管理模块,新增从业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7] - 查询、打印或导出报表明细需登录后进入【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选择【申报信息查询】或【财务报表申报信息查询】进行操作[9];已申报报表需修改可通过“申报更正”功能在线处理[9] - 财务报表逾期未申报可通过搜索“财务”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功能,选择所属期后按实际数据填写补报[9];若往期报表数据有误,可在报送界面直接修改预填的“年初余额”和“上期金额”为实际数据[10] - 车船税车辆信息修改或删除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在车船税“税源采集”模块中进行操作[11] - 因跨区域经营预缴有误、印花税重复申报等导致的退税,统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模块申请,选择“误收多缴退抵税”类型并填写详细信息[1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 - 缴费工资依据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范围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6] - 用人单位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16] - 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即同一人员各险种缴费工资一致[17];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也按此基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则根据各统筹区规定执行[17] - 企业跨年支付的上年度绩效、奖金、任期激励等金额,按发放时间计入发放当年的工资总额,例如2025年1月发放属于2024年的奖金应计入2025年工资总额[18] -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职工实际缴费工资,不得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混用,且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示例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19][21] -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社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22];申报工资高于或低于此限时,系统会按“保底封顶”后的基数计算应缴费额[22];社平工资发布前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待新标准发布后对基数差额部分进行结算补缴[22]
职场小贴士|入职必须签服务期协议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2
服务期协议的法律规定 - 服务期协议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 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协议 [2]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 需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 -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 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3]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 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时 劳动合同应续延至服务期满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 - 约定服务期不影响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 企业违约金收入的税务处理 - 企业因客户单方面取消采购订单而取得的50万违约金收入 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 [8] - 违约金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8] -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10] 破产企业的涉税义务 -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应当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税务管理并履行法定义务 破产程序中发生应缴税费情形应按规定申报缴纳 [17] -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后 应代表债务人依法履行申报纳税 扣缴税费 开具发票等涉税义务 [1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红十字会等二十五户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5:59
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确认了25户群众团体获得2025-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 - 获得资格的团体主要为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各市、县、旗的红十字会,例如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红十字会、开鲁县红十字会等,共计25家 [3][4]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按纳税人测算,而非按老人人数计算 [9] - 只要纳税人赡养的父母中有一位年龄达到或超过60周岁,即可享受扣除,不能因两位老人均超过60岁而按两倍标准扣除 [9] 税务“首违不罚”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过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共涵盖14种税务违法行为情形 [10] - 适用“首违不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次发生清单内事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责令限期内改正 [10][11] - 政策列举了具体适用情形,例如逾期申报、账簿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或漏盖发票专用章等 [10][11] - 举例说明,某企业2025年5月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逾期申报,应申报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该企业在7天责令改正期限内的2025年6月19日完成补申报,且为一年内首次违法,适用“首违不罚”规则而不予处罚 [11]
易错小贴士|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怎么领取?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申领 - 文章核心观点为介绍涉税服务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申领个人信用码的具体操作路径[1][2] - 涉税服务人员可通过两种路径申领信用码:路径一为登录后选择“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进入界面点击申领[2];路径二为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进入后申领[2]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 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7] - 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号),旨在落实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实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10] - 该公告就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有关征管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10]
山西:电子税务局印花税按次申报流程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印花税按次申报操作流程 - 印花税按次计征的纳税人需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申报缴款[3] - 申报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4] - 在财产和行为税申报页面点击印花税的【税源采集】按钮进入采集界面[6] - 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点击【新增税源】在采集界面将“申报期限类型”选择为【按次申报】并录入计税金额、应税凭证名称、应税凭证数量等信息后保存[9] - 税源信息提交后返回申报主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系统将带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需申报的税源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后续步骤[12]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且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23] -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且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23]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您关注的营业账簿印花税问题看这里!财产和行为税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房地产交易相关印花税与亲属关系认定 -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该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4] - 拆迁安置或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时 税收优惠仅限直系亲属 需提供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姻亲关系如女婿、儿媳、公婆、岳父母购房不能享受[4] 企业日常经营与印花税缴纳 - 企业购物取得的小票和增值税发票本身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无需因此缴纳印花税[4] - 若企业与超市书立了印花税应税合同或凭证 则需按对应税目申报缴纳印花税[4] - 同一份应税凭证载有应税与非应税项目时 若分别列明金额 则按各自适用税率分别计算 若未分别列明金额 则从高适用税率[4] 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印花税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5] - 上述纳税人若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可叠加享受本条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5]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主体与情形 - 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14][15][16] - 以上主体需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 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17] - 需申报的经营所得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所得 个人承包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得 个人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19][20] 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时间、地点与材料 - 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20][21] -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3]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分别向各地税务机关报送B表 并选择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23] 经营所得个税计算方式与税率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25][26] -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具体为:不超过30,000元部分税率5%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部分税率10% 速算扣除数1,500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10,500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部分税率30% 速算扣除数40,500 超过500,000元部分税率35% 速算扣除数65,500[27][28]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 若无综合所得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28]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上述扣除项目可选择在其中一处申报减除 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29] 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渠道与提醒 - 推荐优先选择线上渠道申报 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30] - 也可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办理[30] -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是法定义务 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逾期办理会产生滞纳金甚至罚款[31]
卖房买房省一笔!个税退税攻略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解读了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明确了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相关金额的确定标准以及申请时间等操作细节[3] - 退税金额计算:退税金额等于(新购住房金额除以现住房转让金额)乘以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且退税金额不得超过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3] - 金额确定标准: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若上述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且均不含增值税[3] - 共有产权处理:对于出售或新购的共有住房,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3] - 时间节点确定: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时间以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3]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 核心观点:文章明确了2024年至2027年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阶段性优惠措施[10] - 免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10] - 减半征收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 核心观点:文章说明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公告的出台背景[13] - 政策背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实行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相关公告,就一般纳税人登记有关征管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13]
快来get!一般纳税人登记有新规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核心阐述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最新规定、生效时间、办理流程及操作要点,并辅以具体案例进行说明,同时简要介绍了印花税按次申报的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4][5][6][7][8][10][11][12][13][19][20][21][22][23][2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 - **销售额调整计入规则**: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原因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 [4] - **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 [5] - **特定时间生效规则**:办理2025年四季度或12月税款所属期申报后超标的,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因调整2025年及以前销售额导致超标的,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前按销售额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5] 登记办理要求与时限 - **登记义务主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的纳税人,除特定非企业单位和自然人外,均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6] - **调整销售额后的办理时限**:因调整销售额导致超标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 [7] - **常规超标办理时限**:其他情况超标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登记 [8] - **逾期后果**: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8] 登记后操作与资料管理 - **更正申报要求**: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需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并对已取得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10] - **资料留存备查**:主动办理登记需留存会计核算健全说明;偶然发生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需留存相关证明;办理选择或退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需留存经营情况材料 [11] 具体案例分析 - **案例一(主动申请)**:零售业纳税人A于2026年5月10日申请登记,会计核算健全,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追溯至2026年5月1日,生效后需按月申报,并需在后续申报期分别完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 [12] - **案例二(稽查调整)**:小规模纳税人D因2026年6月1日被稽查查补2025年2月销售额600万元,导致其2025年一季度年销售额超标,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应调整为2026年1月1日,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追溯登记并逐期更正2026年1月至6月的申报 [13] - **案例三(季度超标)**:按季申报的批发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G,2026年前三季度销售额400万元,第四季度销售额300万元(其中12月为230万元),其在2026年12月销售额超标,应在2027年1月申报期内办理登记,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2月1日 [13] 印花税按次申报操作 - **申报期限**:印花税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19] - **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路径,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选择“按次申报”,录入计税金额、应税凭证名称及数量等信息,保存并提交后,在申报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完成申报与缴款 [20][21][22][23][24]
数电发票丨如何开具机动车红字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红冲机动车发票操作流程 - 文章核心观点:详细说明了在电子税务局中红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特定业务发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不同场景下的步骤和注意事项[2][3] - 红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已开具的蓝字发票进行红冲,且只能进行全额红冲,红冲原因仅限于“开票有误”和“销货退回”[5][9] - 销售方开具流程: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发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模块,查询并选择对应发票,选择红冲原因并提交确认单,随后可直接或待购买方确认后开具红字发票[7][9] - 购买方确认流程:在需要对方确认的情况下,购买方需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模块中查询并确认销售方提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确认后状态变更为“购销方已确认”,销售方方可继续开具红字发票[10] - 红冲机动车特定业务发票:销售方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已开具的蓝字机动车专票进行全额或部分红冲[11] - 特定业务发票红冲流程:基本流程与红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类似,但在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步骤中,纳税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选择进行全额或部分红冲[12]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申报 - 申报基本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17] - 多处取得所得的申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先向各地税务机关分别申报,再选择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17] - 申报渠道: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WEB端)、个人所得税APP或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18] 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 管理类别划分:税务部门将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19] - 类别查询方式:企业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扩展信息”-“扩展内容”路径查询,其中A、B、C、D分别代表一至四类[20] - 分类管理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工作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年度评定结果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月1日起生效[25][27] - 复评申请:出口企业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或相关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可向负责评定的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申请,并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应模块提交[28][29] - 不同类别的影响:不同管理类别的出口企业,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的时间不同,一类企业为5个工作日,二类企业为10个工作日,三类企业为15个工作日,四类企业为20个工作日[31][32][33][34][35] - 四类企业的特殊管理:四类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提供收汇资料,此规定自企业被评定为四类企业的次月起执行[37][38]
【涨知识】“以旧换新”有哪些税收小知识?快来了解一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09:31
设备更新税收政策 -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 -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不超过五年 [3]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9号) [4] 消费品以旧换新税收政策 -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4] -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5] - 政策依据为《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和《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3号) [6][7] 回收循环利用税收政策 - 自2024年4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连续不超过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开具发票 [8] -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8] - 政策依据为《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和《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 [8]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要点 - 需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包括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16][17][18] - 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1][22][23]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27][28][29] -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报送B表并选择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C表 [25][26]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但不得与综合所得重复申报减除 [29][30][31] - 推荐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端等线上渠道办理申报 [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