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

搜索文档
阿里前掌门张勇履新港交所,加入港交所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
南方都市报· 2025-08-01 18:27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委任张勇为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员 以增强其中国业务战略执行能力 [1][3] 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 成员包括深谙中国市场的资深业界专家 [3] - 张勇加入后委员会成员增至九名 由中信资本控股董事长张懿宸担任主席 [3] - 现任成员包括史美伦 胡祖六 黄益平 马蔚华 孙强 唐家成及陈翊庭 [3] 张勇专业背景 - 现年53岁 上海财经大学毕业 曾任职安达信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3] - 2007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团 为合伙人制度创始成员 [4] - 历任淘宝首席财务官 天猫总裁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运营官 菜鸟网络董事长 阿里云智能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4] - 2015年至2023年担任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 2019年起兼任董事会主席 [4] - 在阿里巴巴期间主导创建双十一购物节 推动品牌互联网化 完成无线化转型 [5] - 2023年获阿里授予"功勋阿里人"称号 并获得10亿美元科技基金支持 [5] - 2024年3月起担任晨壹基金管理合伙人 现任希慎兴业独立非执行董事 [5] - 曾任世界经济论坛国际工商理事会成员及消费品论坛全球董事会联席主席 [5] 委任意义 - 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表示张勇对中国企业和金融市场拥有丰富经验及深刻认识 [3] - 委任旨在为董事会提供宝贵意见 助力发挥"连接中国与世界"的独特优势 [3]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为什么要修改新股定价机制?
证券时报网· 2025-08-01 18:23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优化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份额要求为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 较原建议50%下调10个百分点 [2] - 引入双机制选项 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分配公开认购部分股份 [2] - 机制A采用分级回拨制度 根据超额认购倍数将公开认购部分分配比例从5%提升至35% 最高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20%上调至35% [2] - 机制B要求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 下限为发售股份10% 上限为60% 较原建议50%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 且无回补机制 [3]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维持投资者对发售的承诺 [3] - 取消原建议的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 基于实际困难考虑 [3]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 设立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 根据市值分级要求 最低达6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5] - 针对无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发行人 要求达6亿港元市值 [5] - A+H发行人要求5%公众持股量及达5,000万港元市值 GEM板块要求1,500万港元市值 [5] - 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规定 确保上市时有足够可交易股份 [4] - 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 可因应个别情况豁免新申请人遵守规定 [5] - 新规定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 适用于该日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所有新申请人 [5] 改革背景及市场演变 - 香港新股市场定价机制已27年未变更 而发行规模较1990年代扩大5至10倍 [7] - 机构投资者参与度从不足50%提升至近90% 市场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 [8] - 国际投资者占比显著增加 大型新股基石投资者及配股部分多数来自海外市场 [7] - 散户投资者作为承价者(price takers) 而机构投资者具备定价协商能力(price setters) [9] - 原回补机制导致机构投资者在公开认购未完成时无法确定配售份额 缺乏预算可控性 [9] 改革目标及预期效果 - 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 平衡本地与国际投资者参与需求 [1] - 通过40%建簿配售最低要求确保足够定价者参与 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 [9] - 双机制选项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 最高可分配60%股份至公开认购部分 [10] - 35%回补上限较原建议大幅提升 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10] - 当前新股申请数目创纪录 新规尽快实施可使正在申请企业受益 [10]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进展 - 现行25%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缺乏灵活性 远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标准 [11] - 建议采用层级式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 包含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的替代标准 [13] - A+H发行人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为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3] - 违规处理机制优化 公众持股量不足不再自动触发停牌 但需刊发公告并禁止进一步降低公众持股量的行动 [13] - 新增月度报告和年报中公众持股量披露要求 强化透明度 [14] - 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 后续将取代过渡性安排 [14]
港交所优化新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8月4日生效
新浪财经· 2025-08-01 18:15
上市规则优化 - 香港联交所于8月1日发布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优化咨询总结 [1] - 新《上市规则》将于2025年8月4日正式生效 [1] - 允许IPO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从50%下调至40% [1] 机制调整 - 新上市申请人可选用机制A或机制B进行招股定价 [1] - 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并引入新的初始自由流通量标准 [1] 改革目标 - 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 [1] - 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需求 [1]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12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改革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设定为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 [2] - 新上市申请人可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分配机制 [2] - 机制A采用公开认购部分指定分配比例 超额认购倍数15倍至50倍分配15% 50倍至100倍分配25% 超过100倍分配35% 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20%上调至35% [2] - 机制B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公开认购部分比例 下限为发售股份10% 上限为60% 无回补机制 最大百分比由原建议50%上调至60% [3]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维持投资者对发售承诺 [3] - 不实施建议的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 [3]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 发行人上市时需符合最低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4] - 单一股份类别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为25%或达30亿港元市值 [5] - 无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为10%或达6亿港元市值 [5] - A+H发行人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为5%及达5,000万港元市值 [5] - GEM发行人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为1,500万港元市值 [5] - 联交所拥有酌情权可豁免新申请人遵守上述规定 [5] - 新规定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 适用于所有发行人及刊发上市文件的新上市申请人 [5] 改革背景及目的 - 香港新股市场定价机制已27年未改变 需适应发行人和投资者背景变化 [6] - 新股交易规模较上世纪九十年代增长5至10倍 国际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度大幅提升 [6] - 机构投资者目前占香港市场交易接近90% 远高于二十多年前的不足50% [7] - 要求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 确保定价准确性并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 [7] - 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 允许选择无回补机制方案或设有回补机制方案 [8] - 回补比例上限由20%大幅提升至35% 公开认购部分最高可分配60%股份 [9] - 改革目的为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 增强香港国际市场竞争力 [1][9]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 - 联交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展开进一步咨询 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 [10][13] - 现行25%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缺乏灵活性 不利于大型上市公司进行资本管理 [10] - 建议引入层级式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 包括初始规定门槛或替代门槛(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 [12] - A+H发行人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为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2] - 公众持股量不足时需恢复并刊发公告 不得采取进一步降低公众持股量行动 [12] - 不会仅因公众持股量不足而停牌 但会添加股票标记 若18个月内未恢复可能除牌 [13] - 需在月度报告和年报中确认公众持股量充足 并就实际公众持股量作额外披露 [13]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11
香港交易所新股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改革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优化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引入两套分配机制供发行人选择,提升灵活性与透明度 [1][3][4] - 调整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采用层级式标准以适应不同市值公司需求 [5][6][13] - 改革旨在平衡机构与散户投资者利益,增强香港市场国际竞争力 [9][10][11]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最低份额**:发行人须将至少40%股份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原建议50%下调至40%)[3] - **分配机制选项**: - **机制A**:采用回补机制,公开认购部分初始分配5%,根据超额认购倍数(15-50倍、50-100倍、≥100倍)分别上调至15%、25%、35%(回拨上限由20%上调至35%)[3][4] - **机制B**:无回补机制,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下限10%,上限60%,原建议50%上调至60%)[4] - **基石投资**:维持6个月禁售期规定,不实施定价灵活性机制调整 [4]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 - **单一股份类别发行人**:公众持股量10%-25%且自由流通量达5,000万港元或6亿港元市值 [6] - **A+H发行人**:公众持股量10%或30亿港元市值,自由流通量5%且达5,000万港元或6亿港元市值 [6] - **GEM发行人**:自由流通量门槛为1,500万港元 [6] - **过渡安排**:新规2025年8月4日生效,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暂修订以兼容新规 [7] 改革背景与目的 - **市场变化**:过去27年新股规模增长5-10倍,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不足50%升至90%,需调整机制以适应国际资本需求 [9][10] - **定价机制问题**:散户为承价者,机构为定价者,原机制缺乏足够定价者导致上市后股价波动 [10] - **灵活性提升**:新机制允许发行人选择更高比例(60%)分配给散户,或通过回补机制动态调整分配 [11]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 - **现行问题**:25%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对大型公司不灵活,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 [13] - **建议调整**: - 引入层级式门槛(如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替代单一比例 [14] - A+H发行人需维持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4] - 公众持股量不足不会直接停牌,但需18个月内恢复(GEM为12个月)[14] - **咨询进展**: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 [15]
阿里巴巴前董事会主席张勇有新职,宣布了


搜狐财经· 2025-08-01 17:40
人事任命 - 香港交易所委任晨壹基金管理合伙人及阿里巴巴集团前董事会主席张勇为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新成员 [1] - 张勇于2023年卸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 CEO 阿里云CEO等职务 卸任半年后加入晨壹基金担任管理合伙人 [1] - 阿里2025财年年报显示张勇已退出合伙人名单 [1] 委员会构成 - 香港交易所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 成员包括深谙中国市场的资深业界专家 担任香港交易所董事会顾问 [3] - 张勇加入后委员会成员增至九名 由香港交易所非执行董事及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担任主席 [4] - 委员会其他成员包括香港交易所前主席史美伦 春华资本集团董事长胡祖六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益平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马蔚华 TPG中国合伙人孙强 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及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 [4]
港交所拟出新规:IPO可在两套发行分配机制中“二选一”
快讯· 2025-08-01 17:30
香港交易所IPO市场机制优化 - 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发布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总结 [1] - 拟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IPO发售分配机制 [1] - 机制A下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 [1] - 机制B引入新选项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 下限10%上限60%且无回补机制 [1] 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 - 香港交易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的建议展开进一步咨询 [1]
港交所优化新股市场定价 8月4日起实施
快讯· 2025-08-01 17:24
港交所新股市场改革方案 - 改革方案将于8月4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化包括将IPO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从50%下调至40% 并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 [1] - 明确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门槛 同时就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展开为期两个月的进一步咨询 [1] - 香港交易所希望通过改革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 平衡不同类型本地及国际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需求 [1]
前阿里巴巴CEO张勇履新,前阿里CEO张勇加盟港交所
第一财经· 2025-08-01 17:21
人事任命 - 前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获委任为香港交易所旗下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的最新成员 [1] - 张勇现任晨壹基金管理合伙人 [1] - 张勇加入后,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员将增至九名 [1] 委员会构成 - 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成员包括深谙中国市场的资深业界专家 [1] - 香港交易所非执行董事及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㦤宸担任委员会主席 [1] - 其他成员包括香港交易所前主席史美伦、春华资本集团董事长胡祖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及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现任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及招商银行前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TPG中国的合伙人兼董事长孙强、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以及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 [1]
港交所优化IPO定价机制:公开认购回拨比例调整至35% 保留基石投资者6个月禁售期
智通财经· 2025-08-01 17:15
香港交易所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改革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宣布优化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新规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旨在提升市场灵活性并加强股东权益保护 [1][2] - 改革包括调整散户回拨比例上限至35%(原建议20%),保留基石投资者6个月禁售期,并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 [1][2][3] - 联交所收到1,253份非重复回应意见,采纳咨询文件中的大部分建议,同时就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展开进一步咨询 [2][7]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份额从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要求发行人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 [2] - 引入两种分配机制: - 机制A:公开认购部分分配比例根据超额认购倍数动态调整(5%-35%),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20%上调至35% [2] - 机制B:发行人可事先选定公开认购部分比例(下限10%,上限60%),无回补机制,上限由原建议50%上调至60% [3] - 保留基石投资者6个月禁售期规定,未放宽限制 [1][3]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 - 非中国内地注册发行人需满足10%公众持股量或达30亿港元市值门槛 [5] - 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为5%及达5,000万港元市值(GEM:1,500万港元) [5] - A+H发行人需满足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5] - 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新规适用于2025年8月4日及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申请人 [5] 持续公众持股量建议 - 现行规定要求维持上市时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建议新增替代门槛: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 [8] - 建议取消因公众持股量不足而强制停牌的规定,但会标记股票;若18个月(GEM:12个月)内未恢复公众持股量可除牌 [9] - 发行人需在月度报告和年报中确认公众持股量充足,并作额外披露 [9] - 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