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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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优化新股市场定价,下周一起实施
中证网· 2025-08-01 20:31
上市规定调整 - 将IPO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从50%下调至40% [1] - 新增机制B选项 允许公开认购比例设定在10%-60%区间且无回补机制 机制A的公开认购回拨上限从20%上调至35% [1] - 最低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从5%上调至10% A+H发行人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调整为A+H股总数的5% [1]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1] 改革目标 - 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 平衡本地与国际投资者认购需求 [2] - 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与确定性 确保上市时有足够可交易股份 [2]
港股IPO新规,下周一起实施
中国证券报· 2025-08-01 20:24
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 - 新规将于8月4日生效,适用于所有发行人及新上市申请人 [2] - 将IPO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比例从50%下调至40% [2][3] - 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IPO发售分配机制 [2][4] - 明确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门槛 [2][8]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份额为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 [3] - 机制A:将现行分配及回补机制替换为公开认购部分的指定分配比例 [5] - 机制B:新引入的机制选项,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60% [7]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及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根据发行人类型及市值厘定 [9] - 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已进行过渡性修订,与新的初始公众持股量规定相容 [9] 持续公众持股量建议 - 联交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展开进一步咨询,公众咨询期将于10月1日结束 [10][11] - 建议规定提供更大灵活性,允许发行人维持初始规定门槛或替代门槛(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 [11] - 对于A+H发行人,建议规定公众持有的H股必须达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1] 市场反馈与修订 - 联交所收到1253份非重复回应意见,采纳咨询文件中的大部分建议 [3] - 港交所上市主管表示改革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需求 [2]
重磅!港交所调整IPO发售及定价机制
搜狐财经· 2025-08-01 19:26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优化 - 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份额由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 [1] - 引入机制A和机制B两种分配机制选项: - 机制A下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 [3] - 机制B允许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10%-60%),无回补机制,上限由50%上调至60% [3]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不实施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 [3]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 新规按发行人类型及市值设定差异化门槛: - 非中国内地注册发行人:初始自由流通量需达5%及5,000万港元或10% [5] - A+H发行人:需满足30亿港元市值或6亿港元市值(GEM为1,500万港元) [5] - GEM发行人市值门槛为1,500万港元 [5] 实施时间及过渡安排 - 新规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适用于该日及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申请人 [5] - 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已修订为过渡性安排,待进一步咨询后由新规取代 [5]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优化新股市场建簿配售比例可平衡机构与散户分配 增强定价准确性
智通财经网· 2025-08-01 19:08
新股定价机制优化 - 香港交易所推行新股市场定价优化措施 要求新股发售至少分配40%股份至建簿配售部分的投资者[1] - 回补机制修订后提供两种方案 发行人可选择无回补机制方案并分配最少10%股份至公开认购部分 或采用有回补机制方案维持5%初订比例[3] - 回补比例上限由建议的20%大幅提升至35% 允许发行人将最多60%发行股份分配至公开发售部分[4] 市场结构变化 - 香港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二十年前不足50%提升至当前接近90%的交易占比[1][2] - 新股交易规模较上世纪九十年代增长5至10倍 国际投资者和海外机构参与度显著提升[2] - 现行定价机制已27年未变 新规需适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结构变化[1][2] 定价准确性提升 - 机构投资者作为定价者与发行人直接商议定价 散户作为承价者按最终定价买入[2] - 缺乏足够定价者会导致上市后股价大幅波动 新规通过增加机构配售比例提升定价准确性[2] 公众持股量改革 - 取消单一25%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 引入根据市值设定的层级式标准[4][5] - 对A+H股发行人采用更灵活的初始公众持股量标准 同步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规定[6] - 正在咨询优化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 使大型上市公司能更灵活进行资本管理[6] 制度竞争力提升 - 新规旨在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建立更灵活透明的新股定价与股份分配框架[1][2] - 改革使香港上市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 提升对全球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4][6][7] - 香港交易所将持续推进上市机制优化 预计数月后就整体竞争力提升启动新一轮咨询[7]
香港交易所刊发优化新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总结
证券日报网· 2025-08-01 19:06
上市规定优化 - 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刊发咨询总结 并展开持续公众持股量建议的进一步咨询 [1] - 上市规定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公开市场规定 [1] - 新规定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 适用于所有发行人及所有在该日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新上市申请人 [2]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发行人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 最低分配比例由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 [1] - 公开认购部分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分配机制 [1] - 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 [1] - 机制B下引入新的机制选项 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 下限为发售股份的10% 上限为60% 无回补机制 最大百分比由原建议的50%上调至60% [1] 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 - 适用于A+H发行人的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由原建议中占H股总数的10%改为占A+H股总数的5% [1] 改革目标 - 香港交易所希望通过改革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 平衡不同类型本地及国际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需求 [2] - 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与确定性 引入新的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确保上市时有足够可交易股份 [2]
阿里巴巴前董事会主席张勇任新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1 19:03
香港交易所人事任命 - 香港交易所于8月1日宣布委任晨壹基金管理合伙人及阿里巴巴集团前董事会主席张勇为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最新成员 [1] - 张勇加入后委员会成员增至九名 由香港交易所非执行董事及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㦤宸担任委员会主席 [4] - 委员会其他成员包括史美伦、胡祖六、黄益平、马蔚华、孙强、唐家成及陈翊庭 [4] 张勇职业背景 - 张勇1972年出生于上海 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 曾任职于安达信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并担任盛大互动娱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4] - 2007年加入阿里巴巴担任淘宝网CFO 后续晋升为淘宝网COO兼淘宝商城总经理、天猫CEO、阿里巴巴集团COO、CFO兼阿里体育集团董事长、阿里云智能集团CEO [4] - 2019年9月10日接替马云出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 2023年卸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CEO及阿里云CEO职务 2024年6月退出阿里巴巴合伙人序列 [4][5] 委员会职能与战略意义 - 香港交易所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 旨在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 [3] - 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表示张勇对中国企业和金融市场具丰富经验 可帮助交易所发挥"连接中国与世界"优势并落实战略目标 [3]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
证券时报· 2025-08-01 18:48
香港交易所新股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改革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平衡不同类型投资者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1][5] - 改革内容包括调整建簿配售最低比例、引入两套分配机制选项、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2][3][8] - 新规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适用于所有新上市申请人[3]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从原建议50%下调至40%,确保机构投资者参与定价[2] - 引入两套分配机制选项: - 机制A: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从20%上调至35%,保留回补机制[2] - 机制B:允许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10%-60%),取消回补机制[2][7]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维持投资者承诺[2] - 取消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建议[2] 公开市场规定 -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修订,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3] - 现行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过渡性修订,后续将根据咨询结果进一步调整[3][8] - 针对"A+H"发行人采用更灵活的初始公众持股量标准,同时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9] 改革背景及目的 - 现行新股定价机制27年未变,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结构(机构投资者占比从不足50%升至90%)[5][6] - 大型新股发行规模较90年代增长5-10倍,国际投资者参与度显著提升[5] - 新机制旨在解决散户作为"承价者"与机构投资者议价能力不匹配问题,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6] - 通过分层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取代单一25%标准),吸引大型企业上市[8][9] 市场影响及实施进展 - 咨询共收到1253份非重复回应意见,大部分建议被采纳[2] - 当前新股申请数量创纪录,改革将帮助申请企业把握发行时机[7] - 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9]
阿里前掌门张勇履新港交所,加入港交所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
南方都市报· 2025-08-01 18:27
核心观点 - 香港交易所委任张勇为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成员 以增强其中国业务战略执行能力 [1][3] 中国业务咨询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 成员包括深谙中国市场的资深业界专家 [3] - 张勇加入后委员会成员增至九名 由中信资本控股董事长张懿宸担任主席 [3] - 现任成员包括史美伦 胡祖六 黄益平 马蔚华 孙强 唐家成及陈翊庭 [3] 张勇专业背景 - 现年53岁 上海财经大学毕业 曾任职安达信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3] - 2007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团 为合伙人制度创始成员 [4] - 历任淘宝首席财务官 天猫总裁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运营官 菜鸟网络董事长 阿里云智能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4] - 2015年至2023年担任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 2019年起兼任董事会主席 [4] - 在阿里巴巴期间主导创建双十一购物节 推动品牌互联网化 完成无线化转型 [5] - 2023年获阿里授予"功勋阿里人"称号 并获得10亿美元科技基金支持 [5] - 2024年3月起担任晨壹基金管理合伙人 现任希慎兴业独立非执行董事 [5] - 曾任世界经济论坛国际工商理事会成员及消费品论坛全球董事会联席主席 [5] 委任意义 - 香港交易所主席唐家成表示张勇对中国企业和金融市场拥有丰富经验及深刻认识 [3] - 委任旨在为董事会提供宝贵意见 助力发挥"连接中国与世界"的独特优势 [3]
事关IPO!港交所重磅新规!为什么要修改新股定价机制?
证券时报网· 2025-08-01 18:23
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优化 - 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份额要求为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 较原建议50%下调10个百分点 [2] - 引入双机制选项 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分配公开认购部分股份 [2] - 机制A采用分级回拨制度 根据超额认购倍数将公开认购部分分配比例从5%提升至35% 最高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20%上调至35% [2] - 机制B要求发行人预先选定公开认购比例 下限为发售股份10% 上限为60% 较原建议50%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 且无回补机制 [3] - 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维持投资者对发售的承诺 [3] - 取消原建议的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 基于实际困难考虑 [3] 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规定 - 设立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 根据市值分级要求 最低达6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5] - 针对无其他上市股份的H股发行人 要求达6亿港元市值 [5] - A+H发行人要求5%公众持股量及达5,000万港元市值 GEM板块要求1,500万港元市值 [5] - 引入初始自由流通量规定 确保上市时有足够可交易股份 [4] - 联交所保留酌情豁免权 可因应个别情况豁免新申请人遵守规定 [5] - 新规定将于2025年8月4日生效 适用于该日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所有新申请人 [5] 改革背景及市场演变 - 香港新股市场定价机制已27年未变更 而发行规模较1990年代扩大5至10倍 [7] - 机构投资者参与度从不足50%提升至近90% 市场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 [8] - 国际投资者占比显著增加 大型新股基石投资者及配股部分多数来自海外市场 [7] - 散户投资者作为承价者(price takers) 而机构投资者具备定价协商能力(price setters) [9] - 原回补机制导致机构投资者在公开认购未完成时无法确定配售份额 缺乏预算可控性 [9] 改革目标及预期效果 - 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稳健性 平衡本地与国际投资者参与需求 [1] - 通过40%建簿配售最低要求确保足够定价者参与 减少上市后股价波动 [9] - 双机制选项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灵活性 最高可分配60%股份至公开认购部分 [10] - 35%回补上限较原建议大幅提升 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10] - 当前新股申请数目创纪录 新规尽快实施可使正在申请企业受益 [10] 持续公众持股量咨询进展 - 现行25%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缺乏灵活性 远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标准 [11] - 建议采用层级式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 包含10亿港元市值及10%公众持股量的替代标准 [13] - A+H发行人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为10亿港元市值或5%公众持股量 [13] - 违规处理机制优化 公众持股量不足不再自动触发停牌 但需刊发公告并禁止进一步降低公众持股量的行动 [13] - 新增月度报告和年报中公众持股量披露要求 强化透明度 [14] - 公众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结束 后续将取代过渡性安排 [14]
港交所优化新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8月4日生效
新浪财经· 2025-08-01 18:15
上市规则优化 - 香港联交所于8月1日发布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优化咨询总结 [1] - 新《上市规则》将于2025年8月4日正式生效 [1] - 允许IPO建簿配售部分最低分配比例从50%下调至40% [1] 机制调整 - 新上市申请人可选用机制A或机制B进行招股定价 [1] - 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并引入新的初始自由流通量标准 [1] 改革目标 - 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 [1] - 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需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