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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6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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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公告
2024-04-22 22:0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 进行融资,具体安排如下: 1、鉴于公司及汕头子公司汕头东峰博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科 技")、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汕头市鑫瑞奇诺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奇诺") 、广东鑫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鑫瑞新材料")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 团资金统筹、增信子公司职能(子公司同行授信将占用母公司授信额度),且公 司及东峰科技、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2 22:0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4]653 号《审 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537,320.89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2,293,353.53 元。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 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 82,293,353.53 元的 10%提取 8,229,335.35 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62,776,516.88 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036,840,535.06 元。 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入转股期,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22 22:07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 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 方交易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东峰集团:关于东峰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20号)
2024-04-22 22:07
关于广东农峰新科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4〕 20 号 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集团) 管理层编制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专 项报告,是东峰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 ...
东峰集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峰集团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2:0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新材料""公司" 或"发行人")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收购的子 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药包"),使用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的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首键药包")和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健药包")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千叶药包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
东峰集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峰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22:0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东 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新材料""公司"或"发行人")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峰 新材料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11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1,320,13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219,999,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22: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 改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16:3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肆仟贰佰玖拾壹万柒仟零陆拾玖元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由谢名优先生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 务,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黄晓佳先生变更为谢名优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4-009 号公告)。 近日,经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登记信息如下: | 登记项目 | 变更前登记信息 | 变更后登记信息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黄晓佳 | 谢名优 | 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16:3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 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决定设立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 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4-04-08 16:3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黄晓佳 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个人工作重心及工作安排调 整的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职务,并将继续担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经认真考察,认为公司董事谢名优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 履职条件,同意推荐谢名优先生接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章程》第八条约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 表人需由黄晓佳先生变更为谢名优先生,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 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法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