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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6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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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8:1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中国冶 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周纪昌、刘力、吴嘉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周纪昌、刘力、吴嘉宁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三位独立非 执行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嘉宁)
2024-03-28 18: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吴嘉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冶"、 "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冶金科 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公正、负责地行使职权, 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嘉宁,现任中国中冶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中国中 冶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 任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 公司前十名股东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人及配偶、父母、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3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8: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募集资金 2023 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中国冶金科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2元,A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3,631万元,公司实际 共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53,369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 费用共计人民币17,472万元后,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897万元。 上述A股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14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1035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9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在境 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36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3.86元,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57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4,983万元,公司实际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8 18:18
公司代码:601618 公司简称:中国中冶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8:18
财务数据 - 2023年计提应收账款等减值准备89.5亿元[2] - 以总股本207236191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2元,共分红149210万元[4]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董事年度薪酬合计2504467.88元,监事年度薪酬合计2129801.52元[7] 资金运用 - 以不超过105339万元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一年[8] - 以19.86亿元H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一年[8] 债券与授信 - 总部申请“储架”公司债券额度不超150亿元,择机分期发行[9] - 五矿财务公司2025 - 2027年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均为300亿元[12] - 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2025 - 2027年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分别为170亿、180亿、190亿元[12] - 五矿财务公司2025 - 2027年向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费用总额均为3500万元[12] 股份相关 - 董事会拟配发、发行或处理的A股及/或H股、优先股数量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20%[14][15] 担保与融资 - 2024年度提供不超424.5亿元的担保[16] - 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担保额度预计100亿元[18]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行200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分期发行[18] 业务收支 - 2025年与中国五矿及其子公司物资采购类收入年度限额为63亿元[19][20] - 公司支出年度限额为2320000[21] - 工程建设类收入为1180000,支出为240000[21] - 生产维保类收入为20000,支出为20000[21] - 技术与管理服务类收入为200000,支出为250000[21] - 物业承租类收入为20000,支出为60000[21] 产融服务 - 产融服务类保理融资总额为100000,融资租赁融资总额为100000[21] - 产融服务类财务资助融资费用为100000,保理融资费用为6000,融资租赁融资费用为6000[21] - 债券承销金额为33000[21] 股权变动 - 同意中国中冶以所持中冶贵州60%股权向中国五冶增资,增资后中国中冶持股98.58%[23] - 同意中冶交通将所持中冶贵州40%股权转让至中国五冶[23]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8 18:17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2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低于 30%,主要是考虑公 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 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也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7,041 万元,拟分配的现 金红利总额 149,210 万元。中国中冶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资金支出安排。虽分配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8:1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及全 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中冶大厦召开。会 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似松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 2023 年年度报告》。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 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情形。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3 年财务决 ...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8 18:1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2026_A02号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国 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
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力)
2024-03-28 18:1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冶"、 "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冶金科 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公正、负责地行使职权, 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力,现任中国中冶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中国中冶 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目前还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外部监事。 本人工作履历如下:1984 年 9 月至 1985 年 12 月,任教 于北京钢铁学院;自 1986 年 1 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 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 ...
中国中冶:关于中国中冶2023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3-28 18:1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2026_A01号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本页无正文)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冶金科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 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 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