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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6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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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1 18:00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21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 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 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 证券代码:601633 |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 公告编号:2025-01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9 |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审议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魏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无锡芯动半导体 ...
长城汽车20250217
纪要涉及的公司和行业 - 公司:长城汽车、毫末、诺博、曼德、圆融、大江、地平线、高通、英伟达、TI、大疆、Adventa、华为、Deep Tech、DeepSeek - 行业:汽车行业、智能驾驶行业、芯片行业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长城汽车智能化规划 - **整体规划**:包括安全、稳健和科技平权三方面,安全确保智能驾驶用户安全标准,稳健基于用户需求导入系统并开发,科技平权通过国产化储备降低成本提高性价比[4] - **生态系统布局**:由毫末、诺博和曼德三大子公司支撑,共同构成长城整车智能化核心竞争力;研发第四代电子电气架构GEEP 4. X,强调SOA理念;座舱定义为智慧空间,智能出行涵盖高速、城市及泊车功能模块并设定KPI [4] 智能驾驶技术 - **平台规划**:分为低、中、高三档算力,分别对应ADC2.0、ABC2.0和高算力平台,各有适用车型和功能 [3][6] - **技术进展**:2023年下半年转向无图研发,采用端到端算法设计,低算办采用两段式端到端架构,主动安全和泊车系统表现良好 [9] - **无图高速驾驶和记忆驾驶功能**:无图高速驾驶接管间隔200 - 280公里一次,为舒适性接管;记忆驾驶路口识别成功率达95%以上,高于无图NOA系统 [10] - **未来车型及系统规划**:2025年上半年中算力车型普及无图智能驾驶和城市NOA系统,下半年高算力领域推出ADC4.0平台支持新品牌上市,实现城市通勤场景下50 - 100公里一次安全接管 [11] 座舱系统 - **创新**:强调智慧空间,以8,155芯片为基础,实现“一芯五屏”应用,搭载Coffee OS三代操作系统,预计2026年第二季度上市,提供主动服务 [3][11] - **规划和技术架构**:基于VERV架构,采用多模态感知技术,打通各类生态系统,发布DBC的demo并深度定制化;未来V5平台预计2026年第二季度问世,采用五屏联动设计 [13] AI和算力规划 - **超算中心**:目前算力为3亿FLOPS,2025年计划提升至5 - 6亿FLOPS,并根据需求扩展;与多家云厂商合作满足存储和网络传输需求 [13] - **数据积累**:已积累500万公里数据,2025年预计超过千万公里,通过寻找“good driver”和“good data”补充场景数据 [13] - **算法开发**:利用开源架构DeepSpeed构建小模型,结合内外部数据开发专属模型,今年年底装车 [13] 高速NOA功能 - **普及展望**:2025年将快速普及,新一代高速NOA平台采用最新架构,成本可递减至约5,000元;城市记忆行车产品四月份量产,具备快速普及条件 [14] 智能体功能 - **开发情况**:正在开发ACSL智能体,整合语言模型和推理模型,预计2026 - 2027年间落地,同时开发相关硬件设施 [3][15][16] 基础设施建设 - **超算中心升级**:九州超算中心算力提升,存储和网络传输随需求升级 [17] - **数据闭环优化**:积累大量行驶数据,通过开源架构和多种方法构建小模型,优化算法 [17] 市场策略 - **价格区间规划**:10 - 20万元市场区间开发普惠型、低成本、高性价比车型,确保市场竞争力;城市NOA普及到25万元甚至20万元以上车型,10 - 20万元区间甚至10万元以下战略车型搭载高速NOA [3][19][21] - **自研与合作策略**:采取内外结合策略,与圆融、大江等公司合作,内部自研不停,预计今年年底有自研产品推出 [2][20][22]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智能驾驶芯片发展趋势**:主流车载芯片分通用性质SOC和专有NPU芯片,未来聚焦大规模端到端计算平台,引入新一代芯片 [5] - **云平台作用**:是长城汽车整体服务架构的重要支点,对外统一外接服务生态,对内进行数据采集和闭环管理,支持开放生态平台建设 [7][8] - **不同算力平台定义**:低算力2.0基于100 TOPS芯片开发,3.0基于200 tops以orin芯片为主,高算力采用TDA4 VH搭建 [23] - **大疆平台**:有TDA4VH制造平台和勾6E平台,TI计划优化芯片提升性能 [24] - **油车搭载自动驾驶技术**:油车与电车冷却方式不同,TI平台及06E品牌支持风冷和自然散热,适用于油车 [24][25] - **新能源汽车控制端响应**:动力响应可能稍慢,转向和制动使用线控技术无明显延迟 [26] - **虚拟仿真生成模型**:引入后可降低对真实路测数据的依赖,降低资源门槛 [26] - **Deep Tech技术支持**:在VLM领域提供文字和语言识别及数据筛选能力,提升自动驾驶场景覆盖及数据运转效率 [27] - **激光雷达应用规划**:中高算力车型标配,10 - 20万价格区间部分车型按需配置,价格大幅下降 [28] - **2025年产品计划**:4月起搭载高精地图NOA和城市记忆行车功能的新车型上市,覆盖10 - 20万价格区间;推出高山改款、坦克新系列Hyper Drive等新品,高端平台ADC4.0预计三季度上市 [30] - **成本与市场竞争策略**:打造品牌技术能力,根据用户需求开发经济型车型;2024年起采取市场竞争策略,保持与对手相同价格,通过优质性能提升市占率和产品质量 [30]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5-02-14 19:32
董事会执行上述回购后,本公司会注销所回购的股份,而使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因此,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法规发布公告。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可自接到本公 司通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 证券代码:601633 |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 公告编号:2025-01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9 |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1月26日召开 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本公司于2025年2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2-14 19:31
| 证券代码:601633 |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 公告编号:2025-01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9 |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长城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 ...
长城汽车(601633)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14 19:3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213 第 0084 号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213 第 0084 号 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的委托,担任长城汽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统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4 19:30
一、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1633 |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 公告编号:2025-01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9 |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14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2-14 19:3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 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情况,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 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同意本公司向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监事: 卢彩娟 刘 倩 马宇博 2025年2月14日 1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4 19:30
| 证券代码:601633 |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 公告编号:2025-01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9 |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14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 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1 二、审议《关于制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 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 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 ...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2-06 19: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共有7,000元"长汽转 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76股。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31日, 累计共有4,774,000元"长汽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5,351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4%。 未转股可转债 情况 : 截至2025年1 月31 日,尚未转股 的可 转债金额为 3,495,22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8636%。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结果: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5,045,039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 权,行权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2025年1月行权0股,占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行权结果: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二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