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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6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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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化调任光大银行党委委员 官网高管名单已更新
新浪财经· 2026-01-26 20:56
核心人事变动 - 光大银行于2026年1月26日更新了其官网的高管名单,核心变动为杨文化从光大科技有限公司调任至光大银行总行,担任党委委员 [1][3] - 此次人事任命自2026年1月起生效,杨文化在光大科技的原职务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此次调任属于集团内部的人事调动 [2][4] 新任高管背景 - 杨文化拥有深厚的银行从业背景,于2006年加入光大银行,在总行多个关键部门担任过管理职务,包括信贷审批部、资产保全部、特殊资产经营管理部以及法律合规部 [2][4] - 其职业履历覆盖了信贷审批、风险资产处置、法律合规等银行核心风控领域,并曾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非执行董事,具备国际视野 [2][4] - 在加入光大银行之前,杨文化曾任职于中信实业银行,担任过支行副行长、总行行长秘书以及公司业务和风险政策部门的副总经理 [2][4] - 杨文化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并具备经济师职称 [2][4] 公司治理结构 - 根据更新后的高管名单,光大银行总行党委及高级管理层目前包括:党委书记、行长郝成,副行长齐晔、杨兵兵、刘彦(兼首席财务官),纪委书记宋炳方,首席风险官马波,以及董事会秘书、首席业务总监张旭阳 [2][4] - 杨文化作为新任党委委员,其具体分管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 [2][4]
光大银行总行管理层迎新 杨文化调任党委委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6 19:24
核心人事变动 - 2026年伊始,光大银行管理层迎来人事变动,杨文化从光大科技调任该行总行党委委员,目前银行官网高管名单已完成更新 [2] - 1月23日,该行召开2026年工作会议,党委书记、行长郝成作工作报告,行领导宋炳方、杨兵兵、刘彦、杨文化,高管马波、张旭阳参加会议,信息明确杨文化位列光大银行领导行列 [5] - 杨文化履新后,目前光大银行领导班子架构仅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其一人 [6] 新任高管背景 - 杨文化此前担任的职务是光大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 [5] - 杨文化于2006年加入光大银行,曾先后担任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特殊资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兼问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 [6] - 加入光大银行前,杨文化曾任职于中信实业银行(现中信银行),历任北京知春路支行副行长、总行常务副行长秘书、公司银行业务总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政策部副总经理 [6] 更新后的管理层架构 - 根据光大银行官网更新后的高管名单,具体成员包括:党委书记、行长郝成;党委委员、副行长齐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宋炳方;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兵兵;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财务官刘彦;党委委员杨文化;首席风险官马波;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首席业务总监张旭阳 [3][6]
股份制银行板块1月26日跌0%,浦发银行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2.4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6-01-26 17:34
股份制银行板块市场表现 - 2024年1月26日,股份制银行板块整体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0%,但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浦发银行领跌,跌幅为1.52% [1] - 当日上证指数报收于4132.61点,下跌0.09%,深证成指报收于14316.64点,下跌0.85%,显示大盘整体偏弱 [1] - 板块内招商银行涨幅最大,为1.39%,收盘价38.02元,成交额82.26亿元 [1] - 板块内兴业银行跌幅次之,为1.26%,收盘价18.88元,成交额40.32亿元 [1] 股份制银行板块资金流向 - 当日股份制银行板块整体呈现主力与游资净流出,散户净流入格局,主力资金净流出2.44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94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38亿元 [1] - 个股资金流向差异显著,民生银行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达1.07亿元,主力净占比8.80% [1] - 招商银行主力资金净流出最多,达3.88亿元,主力净占比为-4.72% [1] - 浦发银行主力资金净流出1.38亿元,主力净占比-8.89%,但游资净流入7543.30万元 [1] 相关ETF产品动态 - 中证500ETF华夏近五日上涨2.59%,市盈率38.64倍,最新份额增加4240.0万份至45.7亿份,净申购2.0亿元,估值分位为70.36% [3] - 沪深300ETF华夏近五日下跌0.46%,市盈率14.15倍,最新份额减少38.0亿份至305.7亿份,净赎回186.3亿元,估值分位为63.74% [3] - 上证50ETF近五日下跌0.76%,市盈率11.60倍,最新份额减少23.3亿份至388.4亿份,净赎回72.6亿元,估值分位为57.22% [3] - 创业板成长ETF近五日下跌1.87%,市盈率42.70倍,最新份额增加3740.0万份至48.0亿份,净申购2348.4万元,估值分位为46.82% [3][4]
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二零二五年度中期股息-股息货币选择表格
2026-01-26 16:31
股息信息 - 公司2025年度中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105元[1] - 登记股东默认以港币收取股息,选人民币需填表格[1] 表格提交要求 - 选人民币收取股息需在2026年2月10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表格[3] 签署要求 - 联名、未满18岁、公司、已故股东相关股份收取人民币股息的表格签署有不同规定[6]
3.5亿诈骗案最新进展!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被光大银行起诉
新浪财经· 2026-01-26 08:55
案件核心概述 - 一桩涉及多家金融机构、涉案金额高达4.8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诈骗案,近期因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提起新的民事诉讼而出现新进展[1] - 案件核心是一起由企业法人与银行职员内外勾结,通过伪造材料骗取银行资金的刑事案件,资金损失本金为3.5亿元[1][2] - 案件已历经多年,从地方法院审理至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判决已做出,但民事赔偿责任尚未最终确定[1][7][9] 案件参与方与操作手法 - **诈骗策划方**:柳河聚鑫源米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以购粮为由申请贷款,但隐瞒了巨额债务和炒作期货的事实[2] - **银行内部勾结方**: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汽车厂支行行长助理张某,为帮助贷款获批,擅自修改公司财务报表、调高信用评级,并伪造了银行的《尽职调查报告》和《授信批复》[2] - **资金通道搭建**:通过张某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侯某联系,确定采用“银行间委托定向投资”模式发放贷款[3] - **伪造文件与盖章**:张某在相关协议文件上私自加盖伪造的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公章和法人章,并在被发现后出具虚假《情况说明》后再次加盖伪造印章[3] - **资金流转路径**: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以同业存款形式将3.5亿元转入招商银行无锡分行 →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根据(伪造的)协议委托中山证券管理 → 中山证券再委托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向聚鑫源公司发放贷款[4][5] - **最终放款**: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根据前道指令,在与聚鑫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后,将3.5亿元汇入该公司账户[5] 资金去向与刑事判决 - **资金使用**:到账的3.5亿元中,刘某某支付贷款利息486.5万元,支付张某好处费2000万元,支付浦发银行员工刘某好处费850万元,归还其他银行贷款7800万元,其余用于偿还个人高息借贷及炒作期货导致亏空[7] - **损失金额**:至案发时,聚鑫源公司尚有约3.45亿元贷款无法偿还[7] - **刑事判决结果**:刘某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万元[7] 银行间责任纠纷与司法判决 - **首次民事诉讼(光大诉招行)**:2015年,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起诉招商银行无锡分行,要求支付存款本金3.5亿元、利息2194.11万元及违约金[7] - **一审判决(吉林高院)**:认定张某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委托定向投资协议》未成立且对光大银行无效,判决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需支付光大银行3.5亿元本金、2194.11万元利息及违约金[8]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认定《同业存款协议》系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犯罪的工具,签订目的不合法,属于无效合同,因此驳回了光大银行要求招行支付3.5亿元本息的诉讼请求[11][12] 最新诉讼进展 - **新诉讼提起**: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作为原告,向中山证券、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国民基金等五名被告提起新的诉讼[1] - **新诉讼诉求**: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3.5亿元本金及1.394亿元资金占用费,涉案总金额达4.89亿元[1][12] - **起诉理由**:主张张某与刘某某冒用该分行名义签订虚假协议,各被告依据该等文件操作,造成了其资金损失[13] - **当前状态**: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被告之一中山证券表示将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13]
这家券商陷3.5亿“通道”迷局漩涡!谁该为“假公章”买单?
券商中国· 2026-01-26 07:2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剖析一桩源于十年前通道业务的诉讼案件,揭示了“资管新规”出台前通道业务的乱象及其遗留的长期法律风险,核心在于探讨通道业务中各方(尤其是通道方)的法律责任边界问题 [2][3][11] 案件背景与纠纷起源 - 纠纷源于2014年的一笔通道业务,光大银行长春分行3.5亿元资金被支行员工与融资方实控人合谋伪造文件套取,资金通过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中山证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等多层通道流向融资方柳河聚鑫源米业有限公司 [2][3] - 该笔委托贷款于2015年5月到期后未能收回,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因此发起诉讼,要求相关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诉金额包括本金3.5亿元及资金占用费,合计达4.89亿元 [2][4] 诉讼历程与司法焦点 - 此案为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发起的第二轮诉讼,其曾于2015年以“合同纠纷”起诉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但最终败诉 [2][6] - 在第一轮诉讼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相关《委托定向投资协议》及《投资指令》系伪造,不构成表见代理,同时认定《同业存款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双方既不存在委托投资合同关系,也不存在同业存款合同关系 [8] - 然而,最高法在判决中明确指出,该案并非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故未审理认定各方对资金损失是否存在过错及如何承担责任,这为新一轮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的诉讼埋下伏笔 [2][9] 通道业务的历史与监管演变 - 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前,通道业务在金融市场中盛行,主要用于规避监管和做大规模,券商资管曾是通道业务的“主力” [11] - 为整顿乱象,监管自2017年起频频发声,强调“通道有风险,通道不免责”,并通报相关案例,“去通道”成为明确的监管方向 [11] 通道方法律责任的司法实践 - 司法实践中,通道方并非总能完全免责,已有判例显示通道方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2][11] - 2020年“华澳信托案”具有标杆意义,上海金融法院判决信托公司对投资者损失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认为通道业务中受托人仍应尽到必要合理的注意义务 [11] - 2024年另一案例终审判决中,作为通道方的光大兴陇信托被判承担40%的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指出被动管理型信托的受托人法定义务不可免除,仍需审慎履职 [11]
每周股票复盘:光大银行(601818)拟赎回350亿元优先股
搜狐财经· 2026-01-25 01:48
股价与市值表现 - 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光大银行股价报收于3.37元,较上周的3.35元上涨0.6% [1] - 本周股价最高为3.41元,最低为3.33元 [1] - 公司当前最新总市值为1991.18亿元,在股份制银行板块市值排名第6位,在全部A股中市值排名第79位 [1] 交易信息 - 1月19日,公司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为604万元 [1][2] 公司资本运作 - 公司拟于2026年2月11日赎回其于2019年7月15日非公开发行的3.5亿股优先股 [1] - 该批优先股的发行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代码为360034 [1] -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面值加计息年度应计股息,股息计算至赎回日前一日,赎回资金将于2026年2月11日支付 [1] - 本次赎回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异议答复 [1]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A:2025年第四季度利润1196.43万元 净值增长率3.5%
搜狐财经· 2026-01-24 17:43
基金业绩表现 - 2025年第四季度基金实现利润1196.43万元,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为0.04元,季度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5% [3] - 截至2025年四季度末,基金规模为3.89亿元,截至2025年1月22日,单位净值为1.286元 [3][17] - 近三个月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为-0.63%,在同类621只可比基金中排名588位,近半年增长率为-0.69%,排名607位,近一年增长率为19.68%,在613只同类基金中排名525位 [4] - 基金成立以来夏普比率为1.3198,成立以来最大回撤为10.87%,单季度最大回撤出现在2025年第二季度,为9.1% [9][12] 投资策略与市场观点 - 基金管理人认为,在现金收益率持续下降的背景下,高股息资产的“类固收”属性凸显,成为第四季度相对占优的风格主线,而成长板块则因市场情绪担忧和基本面预期反复而波动加大、表现承压 [3] - 鉴于宏观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将维持基本面稳定的高分红股份作为主要投资部署,继续看好金融、电信、能源和公用事业等板块,认为这些行业在经济恢复过程中能提供良好的能见度、盈利稳定性并维持高分红 [3] 资产配置与仓位 - 基金成立以来平均股票仓位为85.49%,略低于同类平均的85.83%,股票仓位在2024年上半年末达到最高89.53%,在2024年第三季度末降至最低71.51% [15] - 截至2025年四季度末,基金前十大重仓股分别是中国海洋石油、中国移动、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石油股份、中国联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中国宏桥、中国光大银行,显示持股集中度较高且标的稳定 [20] 基金经理信息 - 该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是丁琳,目前管理6只基金 [3] - 在丁琳管理的基金中,截至2025年1月22日,平安消费精选混合A近一年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最高,达41.46%,截至2025年1月21日,平安港股通红利优选混合A近一年增长率最低,为13.17% [3]
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违规被罚60万 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中国经济网· 2026-01-24 14:24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 - 光大银行焦作分行因两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1][3] - 相关责任人毋志鹏和任丽萍因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 [1][4] 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违法违规事实 - 违法违规事实一: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 [1][3] - 违法违规事实二: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 [1][3] 相关责任人处罚情况 - 责任人毋志鹏(光大银行解放路支行公司业务部原经理)因对“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1][4] - 责任人任丽萍(光大银行焦作分行原副行长)因对“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1][4]
中山证券被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起诉 陷入4.89亿元案件纠纷
犀牛财经· 2026-01-24 08:57
诉讼案件概况 - 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因侵权责任纠纷被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起诉,案件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 - 诉讼涉及五方被告,包括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中山证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国民基金及朱东卫,原告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索赔总额达4.89亿元 [2][5] - 中山证券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5] 诉讼案件背景与核心指控 - 案件源于2014年5月,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委托中山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一笔金额为3.5亿元、期限一年的委托贷款给柳河聚鑫源米业有限公司 [4] - 中山证券作为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指令代表其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柳河米业签订合同并放款,但投资期满后未能收回贷款 [4][5] - 原告指控光大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员工张磊与柳河米业实控人刘孝义冒用银行名义签订虚假协议,导致光大银行资金被支取并通过相关被告放款给柳河米业,造成资金损失 [5] - 根据相关文件,该投资决策及风险均由招商银行无锡分行负责 [4] 中山证券近期经营业绩 - 2025年,中山证券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同比大幅减少29.17% [5] - 2025年,中山证券实现净利润2110.21万元,同比急剧下降88.06% [5] - 业绩下滑主要因多项主要收入大幅减少,包括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额等 [6] 中山证券主要业务收入变动 - 2025年,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081.97万元,同比下降71.53% [6] - 2025年,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486.81万元,同比下降73.0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