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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6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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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2024-03-20 16: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中文全称: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INA COAL XINJI ENERGY CO.,LTD 3 第1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 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党章党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188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于 1997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手续,取得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000001002818。后公司改于安徽省淮南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办理注册手续,并于 2007 年 1 月 15 日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3404001103018,2008年3月19日经过变更,注册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0 16:14
立信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未经审计)46.14 亿元, 其中,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共计 671 家,收 费总额 8.17 亿元。公司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7 家,自 2023 年起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立信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03-20 16:14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1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 5 名非 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 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 1 联方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3-20 16: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1 第1条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确保股东大会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2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3条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第4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3-20 16: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1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二) 对外担保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同 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 4.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 6.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外,还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0 16: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383 号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43 |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能源)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国良)
2024-03-20 16: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黄国良 2023 年,本人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负责、独立的行使职权。本人积极 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任职情况 本人黄国良,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曾 任中国矿业大学会计系主任、工商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 会计学会煤炭分会副会长、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和秘书长。曾获江苏省"333 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江苏省 "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中国矿业 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与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3-20 16:1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第2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3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第 4 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 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4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第 3 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024-03-20 16:1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8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2 第1条 为加强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 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 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3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 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作棠)
2024-03-20 16:14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作棠 2023 年,本人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负责、独立的行使职权。本人积极 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任职情况 本人王作棠,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采矿工 程专业,现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导,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 重点实验室煤炭地下气化研究所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从事采矿 工程的采煤方法与岩层控制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专注于煤炭地下气 化的化学采煤方法理论研究与技术开发。2022 年 7 月 7 日起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