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6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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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3-21 17:32
关联交易 - 公司2024年与楚源工贸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总量合理、定价公允[1]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与楚源工贸2024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审议[2] - 公司2024年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遵循原则,总量合理、定价公允[3]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2024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审议[3] - 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定价公允,无资金安全问题[6] 财务评估 -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3] - 关于2024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表决程序合规[4] -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并提交审议[5] 会议安排 - 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1]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直书)
2025-03-21 17:32
公司治理 - 2024年11 - 12月召开2次董事会,审议通过5项议案,独立董事全票同意[4] - 2024年11 - 12月独立董事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发表3项审核意见[4] - 2024年独立董事任职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15日[5] 关联交易 - 与安徽楚源工贸日常关联交易审批执行合规,价格公允[8] - 与中煤能源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合法,定价公允[8]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被收购等情况[8][10] - 聘任张学锁为副总经理,程序和资格合规[10] - 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11]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03-21 17:31
报告审议 - 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财务与经营,提交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1] - 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如实反映情况,提交审议[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内控实际,提交审议[6] 审计相关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质,续聘议案提交审议[4]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21 17:31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新集能源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3-21 17:31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2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 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2025-03-21 17:31
业绩数据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127.27亿元,利润总额37.26亿元[4] - 2024年公司上缴国家税费总额26.19亿元[8] - 2024年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共计3.89亿元;2025年拟每10股派发1.6元,共计4.14亿元[9] 项目进展 - 保持4个电厂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板集电厂二期提前1个月“双机双投”,3座电厂投资完成率超100%[6] - 2024年度获取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173万千瓦[6] 运营管理 - 2024年井下固定岗位全年减员约100人[7] - 2024年电煤长协综合兑现率超100%[8] 股东动态 - 2025年控股股东拟12个月内增持2.5 - 5亿元,不超总股本2%[10] - 2025年1月20日中国中煤增持142.11万股A股,占0.05%,金额999.6371万元[12]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7次等会议[13] - 2024年披露公告105份[15] 投资者关系 - 2024年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127场,1315人次参加[16] - 2024年回复投资者问题165条,回复率100%,发布12份记录表[16] 其他 - 2024年公司信用等级近10年首次调升至AA+[5] - 2024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约500万元[8] - 自2012年起累计发布10份社会责任报告和2份ESG报告,连续7年获优秀企业[17] - 2024年组织董监高参与监管机构培训超20人次[18] - 2025年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19] -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完成[20]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1 17:3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立信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指派审计项目组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进点开展预审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开展存货监盘、 固定资产监盘工作;2025 年 1 月 10 日进点正式开展 2024 年度报告 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并按照整体时间计划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及各项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告
2025-03-21 17:31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76336.27万元,未超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5%[4] - 2024年中国中煤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融资服务预计金额15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62878.31万元[5] - 2024年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购买设备、物资材料预计金额99404万元,实际发生额98770.94万元[5] - 2024年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预计金额50511万元,实际发生额54111.32万元[5] - 2024年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煤炭购销业务预计金额4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248041.06万元[5] -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699915万元,实际发生额463801.63万元[5] 未来展望 - 2024年度公司向中国中煤控股企业采购设备、物资配件及接受服务预计累计金额不超149915.00万元[20] - 2024年度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预计煤炭购销累计金额不超40亿元[21] 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设备等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执行[21] - 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贷款,利率和期限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21] - 中煤财务公司存款利率参考一般商业银行类似存款利率协商厘定[21] - 中煤财务公司贷款利率参考一般商业银行类似贷款利率协商厘定[22] - 中煤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费用标准按规定费率协商厘定[22] - 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煤炭购销按市场价格结算[2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6] 合作协议 - 2024年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20] - 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5%[21] - 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预计贷款额度不超15亿元[21] 关联交易评价 -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24]
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1 17:31
经核查独立董事崔利国、黄国良、姚直书、王作棠(离任)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承诺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崔利国、黄国良、姚直书,离任独立董事王作 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