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6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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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曙光(603019) - 中科曙光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4-14 21:4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0341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曙 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大信审字[2026]第 1-03 ...
中科曙光(603019) - 中科曙光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6-04-14 21:49
大信审字[2026]第 1-0341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03413 号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
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604)
2026-04-14 21:48
资金占用防范规则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1] - 董事和高管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2]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 公司与关联方管理 - 公司与关联方应人员、资产、财务分开[3] - 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资金占用[3] 责任与施行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8]
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04)
2026-04-14 21:48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4][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持股50%以上子公司[2]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公司董事、5%以上股份股东等人员[9] 信息披露与报送 - 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材料[11] 材料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3] 保密要求 - 公司人员应加强证券等法规学习,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到最小[16]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后受制度约束[15]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保证电脑储存信息不被调阅拷贝[16] - 公司向知情人提供非公开信息应遵循保密规定并告知保密义务[16] - 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6] - 对无合理理由要求的大股东,董事会应拒绝提供未公开信息[16]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16] - 正式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公司报表及数据[16]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泄露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7]
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04)
2026-04-14 21:48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6]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28]
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04)
2026-04-14 21:4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6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 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 并计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公司股份。 (二)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 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证券账户中 1 已登记的公司股份予以全部或部分锁定。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 ...
中科曙光(603019) - 中科曙光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永琴)
2026-04-14 21:4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郑永琴,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 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郑永琴,女,出生于1955年,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会计专业), 高级会计师。曾任教于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1993年起于中国中信集团 公司任职,历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专员(部门总 经理级),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进 行全面自查,确认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概况 曙光 ...
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04)
2026-04-14 21:4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曙光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 可暂缓、豁免。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 本制度要求建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信息范 围、审批流程等,并向公司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四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 ...
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04)
2026-04-14 21:4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曙光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 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 ...
中科曙光(603019) - 中科曙光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绪成)
2026-04-14 21:4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殷绪成,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 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殷绪成,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博士,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现任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进 行全面自查,确认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财务、业务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