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6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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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新材(60302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9 17:5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代码为603026,公司简称为石大胜华[1]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15] -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石大胜华",股票代码为603026[140]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268.00万元[140] -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电解液、碳酸酯类溶剂、锂盐、添加剂及硅基负极等锂电池材料,氟苯、MTBE、液化气、环氧丙烷等[140] 公司治理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2] - 公司半数以上董事能够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4]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就保持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等作出了承诺[77][78][79] - 公司董事高管就本次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承诺[79]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诚信状况问题[87] 财务状况 - 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资产大幅增加[32] -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经营性资产有所增加,反映业务规模扩大[32] - 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持续增加,主要用于产能扩张和新项目建设[32] -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大幅增加,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32]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6%,较2023年末上升4.1个百分点[104,105,106] - 公司境外资产规模较小,占总资产比例仅0.81%[35] -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较小,对财务状况影响有限[34] - 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金额较小,对财务状况影响有限[32][33] 经营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210,132,217.77元[11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571,940.60元[112]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为-430,075,073.90元[112]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1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5亿元[11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0亿元[11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90亿元[11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0.45亿元,较期初增加60.92亿元[119] 重大事项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东营基地30万吨电解液产能逐步释放,并与国内头部锂电池企业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2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武汉基地20万吨电解液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2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武汉基地22万吨锂电一体化项目一期进入试生产阶段[21] - 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山东石大化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拓展化工产品业务[37][38] - 公司实施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达88.29%,项目进度达98%[39]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股东融发集团、开投集团将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石大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石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83] 环境保护 - 公司引进了先进的废气治理环保设施,显著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提升了公司的社会形象[6] - 公司锅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SCR脱硝、低氮燃烧和SNCR脱硝及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加热炉烟气采用低硫燃料和低氮燃烧器,确保烟气达标排放[65] - 公司建有污水处理厂一座,由东营博川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各类污染物排放口按要求设置标牌标识[65] - 公司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和演练,按要求公开排污信息[72] - 通过使用新能源管理系统、设备保温等措施,显著降低了二氧化碳排放[74] 关联交易 -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XXX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XX%,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为XXX[89] - 公司向参股公司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266.75万元,资金利息为19.30万元[91]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6.28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7.42%[94,95] 股权结构 - 公司部分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99] -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其中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7,202,569股,占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23 16:11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 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的, 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
胜华新材_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
2024-08-14 17:5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G04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74 号"《关 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胜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会计师,对 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在本回复报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1 间散 1 发行人 2023年1-9 月份收入同比下降 31.96%,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91.86%。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不同产品市场供 需变化、主要客户变动、可比公司对比情况等,分析公司 2023 年业绩大幅下滑 的原因,说明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2)结合公司业绩变化 ...
胜华新材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4-08-14 17:5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致: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胜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胜华新材"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 ...
胜华新材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08-14 17:58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74 号"《关 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 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会计师")对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 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 相同。 | 落实函所列的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 对第一次问询回复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审核中心意见落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08-14 17:2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1 - 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 原材料; (四)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 交易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五)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 出现货合同点价的时间(保持相对同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 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在公司生产经营中规避价 格风险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以规 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 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4 17:25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 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25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办法
2024-08-14 17:2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法务部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归口管 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与调整授权委托管理相关制度,组织有关部门拟 定授权委托方案,对授权委托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二)具体办理职务授权及临时授权委托事宜、制定各类授 权委托书; 1 (三)规范授权委托管理,对授权委托书等授权有关的文书 进行登记、使用、保管、归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 团"或"公司")对外职务行为,保障集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石大胜华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经济责任 追究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名义 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指:由公司统一制作, 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受托人在授权委托范围内办理指定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4 17:25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4-062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